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为主题,在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把关、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40个符合实际、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广性的典型案例,作为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予以发布,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引领全国人民法庭进一步做深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推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促进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
本批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严格贯彻《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做实指导纠纷调处法定职能树立了标杆和典范。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引进来”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做实“走出去”,发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作用,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释法做实普法宣传,努力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氛围;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做实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积极做实司法调解,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把实质性化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在每一个环节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避免程序空转;推动全国人民法庭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4年2月1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从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的角度,分4批陆续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
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篇
【案例206】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党建引领凝聚治理合力 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案例207】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布好“三调对接”大棋局 落好多元解纷“关键子”
【案例208】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达来诺日人民法庭:大牧区小法庭 构建多维调解新格局
【案例209】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做实双语司法服务 创建双语调解新格局
【案例210】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双向派单 一体联动 因类施策 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路径
【案例211】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 强化诉源治理
【案例212】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坚持党委领导 前端联动 多点发力走活调解工作一盘棋
【案例213】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铁厂人民法庭:立足边疆地区实际 推动形成基层调解新格局
【案例214】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庭所共建”实践“古露经验”
【案例215】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司法建议赋能+公证赋强 助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新时代人民法庭设案例第206号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
党建引领凝聚治理合力 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汤河口人民法庭是北京法院人民法庭中距离城区最远、管辖面积最大的法庭,被称为“北极法庭”。近年来,法庭依托党建引领凝聚解纷合力,聚焦矛盾诉前化解,探索纠纷预防化解新路径,助力实现辖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一、打造“融合+共建+赋能”党建引领机制
打造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建立支部共建机制,依托党建赋能纠纷预防化解。
一是打造“家·庭”党建品牌。以“法庭小家”司法服务实现“辖区大家”纠纷预防化解,先后开展“法促善治、相聚为民”等融合党日活动30余次,孵化典型群体矛盾化解预防机制等治理成果10余个,实现党建解纷一体推进。该品牌荣获“全国党建创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百优案例。
二是开展辖区支部共建。法庭党支部与辖区5个乡镇党支部签署“庭系乡镇·联建共融”备忘录,定期开展研讨交流等共建活动,实现法庭支部畅通融入基层党委领导下的治理体系,以支部共建凝聚纠纷预防化解合力。
三是依托党建赋能。统一思想是推动纠纷预防化解合力形成的关键。法庭党支部与辖区支部打造“闻思、领慧、行知”三级学习课堂、创办“法促善治”学习品牌,以学促思、以思促进、以行践知,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治理体系中各类主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实现预防化解和基层治理体系的高效运转。
二、创新“互动+主动+联动”预防化解路径
推动预防化解向源头迈进,让诉源治理多条路,让矛盾纠纷少发生。
一是双线互动,精准服务解纷需求。建立“12345与12368双线互动”工作机制,百姓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急难愁盼问题,乡镇接诉即办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向法庭派单,法庭“一单一法官”全程跟踪化解,逐个击破靠前推动纠纷化解。2023年诉前化解纠纷200余件,实现小事不出村。
二是司法主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主动服务乡镇风险防控,为辖区乡镇定制《审判工作白皮书暨基层治理建议》《乡村旅游法律风险防范指南》等各类指导性文件15份;主动服务基层党委决策,针对山区生态林管护员管理的法律风险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针对性建议,获怀柔区委、政府积极采纳,近两年累计提示法律风险50余个,提供对策建议100余条,实现大事不出镇。
三是庭镇联动,畅通合力化解通道。法庭依托“一庭联一镇、一村一法官”等活动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联合山区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等纠纷化解作战单元,让最熟悉山区基本情况的人动之以情,让最权威的纠纷化解部门晓之以理,适时邀请工商等行业部门开展“驻镇共建”活动,充分激发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先后开展各类活动50余次,协助解决区域棘手治理问题100余个,实现矛盾不上交。
三、探索“讲解式+定制式+覆盖式”预防化解模式
全面发挥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机制的示范引导效应,促使矛盾纠纷止于未发。
一是“讲解式巡回审判”深化法治观念。法官选取典型案件开庭审理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外法官全程实时讲解庭审流程和法律知识,以“直播+讲解”方式让群众听得懂,累计开展巡回审判100余次,以示范裁判引导同类纠纷参照化解。
二是“定制式”上门普法提升法治素养。以“事前调研+类案研判”定制普法内容,精准提升村干部和调解员法治思维、解纷能力。以拉家常方式在村头广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让普法更接地气。先后开展普法活动100余起,惠及群众5000余人。
三是“覆盖式规范指导”培育法治文化。打造“一村一民约,一镇一乡规”工程,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先后开展各类法治文化宣教活动50余次,以法治赋能乡村自治,推动实现纠纷的自我化解。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07号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
布好“三调对接”大棋局 落好多元解纷“关键子”
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地处两市三县交界,辖两个乡镇有74个行政村、人口9.7万、企业和摊点2196家,法庭所在的河南疃镇童车制造业驰名中外。近年来,创新“三调对接”多元解纷机制,凝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合力,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坚持党建引领,深耕多元解纷“试验田”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勇作“枫桥经验”本土化试验田。探索形成集“诉调对接”“网调对接”“访调对接”于一体的“三调对接”多元解纷模式在全市推广。
一是“诉调对接”借“外力”。引导群众优先选择非诉纠纷解决途径,将案件流转至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综治网格等非诉解纷程序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庭依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及时导入诉讼程序。
二是“网调对接”抓“前端”。充分发挥乡镇综治网格效用,对镇、村两级综治网格排查出的矛盾隐患,由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协调人民法庭、司法所、调解组织等,与乡镇综治网格员提前介入,协力消除矛盾隐患。
三是“访调对接”治“未病”。对信访部门接收的信访纠纷,由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协调人民法庭、司法所、调解组织等,会同相关信访责任部门联合化解,最大限度降低“访转诉”比例。2023年以来,实现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61.6%,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28.6%,辖区信访案件同比下降30.14%。邯郸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市推广曲周法院“三调对接”工作经验;《人民法院报》对人民法庭“三源共治”经验做法作了报道。
二、实行“双向推送”,筑牢基层治理“桥头堡”
紧盯基层治理总目标,适宜非诉解纷的对外分流至相应非诉纠纷调处部门;需要法庭诉前介入化解的,主动接收乡镇非诉争议解决中心或其他非诉纠纷调处部门案件推送,以“三调对接”寻求纠纷调处“最优解”。
一是对外推送做“减法”。推行“四个一”工作法,即“一村一档案”“一案一流转”“一类一方法”“一人一施策”。根据研判情况,将矛盾纠纷分流到最适宜的非诉纠纷调处部门,实现成讼案件数量和当事人诉累“双减”。法庭典型案例《二亩地的情谊》被央视采访报道。
二是向内推送做“加法”。将信访部门、网格员排查发现的矛盾隐患以及受理的信访纠纷信息推送至法庭,给出依法化解意见或参与联合化解,避免拖延或激化成讼。
三是健全网络做“乘法”。在辖区所有行政村、2个工业区选取行政村和民营企业挂牌“法官联络站”“巡回审判点”,形成“庭、站、点”层级分明、梯次延伸的基层司法服务网,实现便民效果“加倍”。新华社对法庭“法官联络站”工作进行采访报道。
三、落实“双项考核”,签订平安建设“责任状”
在全县推广“三调对接”工作,县委将诉源治理纳入《曲周县平安建设专项考核办法(试行)》,每年考核一次,每月通报一次,压实各综治单位目标责任。
一是月度考核“约起来”。县平安办、县干部考核办每月印发专项考核通报,对全县10个乡镇、78个县直单位得分排名,各乡镇对各行政村排名,被扣分的乡镇、村由上级党委政府调度约谈。
二是为民之风“刮起来”。县委、县政府将群众安全感作为工作风向标,每年开展两次群众安全感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计入县委对县直机关及各乡镇考核。
三是法治品牌“亮起来”。通过“双考核”机制,倒逼各乡镇综治单位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全县现已创建“法治乡村”70余个,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基本形成。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08号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达来诺日人民法庭
大牧区小法庭 构建多维调解新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达来诺日人民法庭管辖达来诺日镇、巴彦查干苏木、达日罕乌拉苏木、达来诺日自然保护区、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达里湖渔场、白音敖包林场、黄岗矿区民商事案件,辖区总面积7000余平方公里,总人口为48000余人。近年来,达来诺日人民法庭切实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以小法庭带动大牧区形成调解新格局,聚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诉源治理成效显著。2023年受理案件306件,受理案件数较去年同期的1141件,减少835件,同比下降73.2%。
一、聚焦前端预防,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主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将矛盾纠纷防于“未发”,止于“未讼”。
一是普法“走心”更“入心”。在辖区设立2个法官便民工作室,2023年共派驻工作室96人次,重点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传授调解技巧,现场指导调解组织调解案件102次;选任32名法治带头人,在各嘎查(村)培养法律宣传员96名,每周“共享法庭”小程序、视频号至少推送2次法官说法、法律讲堂,通过法治带头人、法律宣传员向人民调解员及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变“送法下乡”为“种法下乡”。
二是践行无讼价值理念。联合辖区党委政府制定评选“无讼嘎查(村)”实施方案,由政府每年出资30万元用于“无讼嘎查(村)”奖励,每年进行评选考核。达到“无讼嘎查(村)”条件的,予以表彰奖励。2023年共评选“无讼嘎查(村)”9个,鼓励嘎查(村)委会深入群众化解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使“无讼”理念植入基层社会。
三是发挥专业性调解作用。针对牧区小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频发的情况,指导金融专业调解组织主动与银行沟通,上门对临期借款人释法说理,发放风险提示书,在“共享法庭”小程序同步推送,促进借款人与银行良性沟通,防于“未发”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0件,较去年同期314件,减少284件,同比下降90.44%。
二、发挥专业优势,当好调解组织“娘家人”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专业优势,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业务指导,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规范。
一是建立联席会商制度。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共同制定联席会商制度规范。2023年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12次,通报民间纠纷成讼情况,了解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共同分析探讨,提出指导意见。
二是强化司法产品供给。借助“共享法庭”向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派出所、大调解中心发送收集、整理的典型案例,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对于多发性案件,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2023年邀请调解组织、法治带头人、庭务主任以及人民群众参与庭审旁听11次。通过以案说法、发布示范性判决书等形式,为调解组织、调解员提供工作参考。
三是强化调解指导。调解员随时通过“共享法庭”联系法官进行指导,提供基层调解专业支持。健全特邀调解制度,择优选聘退休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等有法律知识功底的人员共22名,切实提升调解成功率。
三、强化系统思维,构建纠纷化解“一张网”
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领导,推动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网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前端化解工作。
一是构建“5+N”大调解机制。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建立由综治中心、驻地法庭、驻地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5个单位为固定主体,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类型,增加“N”个对口二级单位的纠纷解决机制,成立大调解中心。法庭派员常驻大调解中心,指导派驻部门和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二是构建科技化纠纷化解体系。针对辖区地广人稀特点,建成33个“共享法庭”,实现“共享法庭”在嘎查(村)全覆盖,运用普法宣传、调解指导、协同治理、类型化解纷等功能,联动公安、妇联、国土等部门,对镇(街)、村(社)提供点对点、专业性纠纷化解指导意见。2023年共指导纠纷化解235次。借助“共享法庭”实现各苏木信息资源共享,各部门矛盾风险提示双向预警。
三是构建点线面巡回指导网络。以法官便民工作室、共享法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点,以传统“马背法庭”和现代“车载巡回”为线,以矛盾纠纷统筹化解为面,使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深度融合。2023年共巡回化解纠纷86件,充分发挥指导调解业务职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09号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阳川人民法庭
做实双语司法服务 创建双语调解新格局
延吉市朝阳川镇位于吉林省东部,地处中、朝、俄三国边境,朝阳川人民法庭负责审理辖区内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全市婚姻家事案件。辖区总面积996.18平方公里,人口69986人,朝鲜族占比63%,农业人口占比49%。人口老龄化、语言沟通不畅、涉农纠纷多,是典型的朝汉民族融合乡镇。近年来,朝阳川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积极推进朝鲜语、汉语双语司法服务,围绕构建深化诉源治理、助推人民调解,推动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调解工作新格局,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边陲小镇绽放。
一、筑牢法庭阵地,人民调解贯穿解纷全过程
积极支持人民调解,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等非诉方式化解纠纷。
一是前端分流调解先行。法庭聘有两名驻庭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梳理,对有先行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近三年,有3800余件纠纷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大量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案件调撤率超过80%。
二是纵向延展“扩圈”联动。主动与朝阳川镇综治中心、“巾帼”双语调解组织对接,确定辖区29个村委会、4个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为诉讼联络员,将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村书记、政法委员请进“司法服务圈”,形成与人民调解全覆盖、相匹配的指导参与体系。
三是双语调解提质升级。聘请经验丰富的双语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在邻里纠纷中常见的相邻关系、借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领域有效发挥双语调解功能。
四是巡回审判就地解纷。设立法官联系点、巡回审判点,推行和完善“农忙法庭”“周末法庭”“远程法庭”,在农忙时节及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灵活安排上门调解、立案、开庭,与人民调解员就近就地化解矛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创新调解模式,融入地方诉源治理格局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创新调解工作模式,释放多元治理效能。
一是建立双向通报新机制。以“法官进网格”为契机,与辖区183个网格建立“双语法官联系点”,由282名网格员对其所在社区、村屯的纠纷进行排查,与镇党委、政府建立案件双向预警通报机制。
二是丰富联动解纷新模式。建立涉诉案件动态管理台账,及时将涉案情况与所在村屯、社区对接,主动沟通化解方案,由“网格”法官就地化解。充分利用诉讼服务辅导、诉前调解、巡回立案审判、普法宣传等工作模式,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创设“无讼村屯示范点”2个,针对性开展巡回审判39次,普法宣传123次。
三是组建家事调查新队伍。建立完善家事调查员制度,在民政、妇联等部门协调努力下,在延吉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聘请4名家事调查员,辅助调查家事纠纷中特定事实,同时专业开展家事调解、心理疏导,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有力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结。2023年以来,共计委托8件案件进行家事调查调解,同步出具家事调查员调查报告。
三、强化队伍建设,打造双语司法审判力量
基于辖区特点,法庭承担了全院大部分朝鲜语、汉语双语审判任务,双语审判队伍建设是法庭建设的着重点。
一是夯实双语队伍基础力量。合理设置招考条件,定向招录双语人才,通过招录朝鲜族选调生充实双语人才队伍。法庭配置双语法官及干警9人,并配备双语立案员,提供导诉、立案、调解、审判、裁判文书制作等“全链条”双语司法服务。
二是完善双语人才培养机制。定期选派双语法官参加培训,创造历练平台和机会,提高实务技能和工作能力,所有双语法官均已通过双语能力考核。
三是培育多元双语人才队伍。设立“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室,聘请熟悉当地风土人情、具有法律素养、通晓民族语言的退休法官、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为特邀调解员,全程参与案件诉前、诉中调解。近三年来,法庭提供双语导诉3000余次,双语调解3600余次,双语庭审920余次,制作双语裁判文书200余件。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0号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双向派单 一体联动 因类施策
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路径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探索建立法庭与镇街“双向派单”分流调解机制,建立“立审执破”一体联动系统解纷模式,对重点矛盾纠纷领域因类施策精准解纷,推动矛盾纠纷源头解决、一次解决、实质解决。2021年以来,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逐年上升,一审民商事收案逐年下降,相关工作经验做法在《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刊发。
一、法庭与街道“双向派单”,多元联动解纷
一是凝聚“多元解纷”团队合力。争取辖区党委政府支持,充分挖掘镇街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社综治员等解纷资源,推动民间调解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由镇街社会治理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对纠纷进行统一分流、分类指派、协同处置。镇街党委定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协同化解联席会议,研究提出调解方案。
二是构建“双向过筛”化解体系。建立诉前纠纷委派镇街社会治理中心分流调解机制,系统梳理婚姻家庭等11类“熟人纠纷”“人情矛盾”,人民法庭在线派单至镇街社会治理中心,由中心分配至镇街、村社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必要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共同调解。镇街社会治理中心将复杂矛盾纠纷分流至人民法庭,按照“一案一指导”工作模式,由人民法庭提供专业化指导和法治化解决方案。2023年,分流调解703件,调解成功429件,调解成功率61.02%。
三是厚植“人地两熟”自治基础。依托社会治理中心下属村社干部、网格员等综治力量,选任道德品质好、威望高、服务意识强的基层干部为共享法庭庭务主任,通过日常普法、精准指导等形式,培育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厚植自治基础,最大限度实现基层纠纷就地化解。
二、“立审执破”一体协同,高效系统解纷
一是做实“立案审查”,关联纠纷一并解。推行全覆盖信息采集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明确立案阶段梳理当事人基本情况、关联案件“两张清单”,全面分析当事人各环节在办关联案件,摸清纠纷脉络,系统化解牵连纠纷。在办理2起申请担保物权案件中,深挖背后“关联案”“案中案”,一揽子化解纠纷11件,2家重点企业担保链危机解除,相关工作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是做强“审执兼顾”,涉诉纠纷一件解。针对小额案件,强化自动履行引导、违约风险告知。对行为类、财产交付类等强制执行较难的案件,细化文书判项要求。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诉讼案件,提供系统化解方案,减少衍生案件发生。2023年,人民法庭判决、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65.03%、80.19%。
三是做优“破字文章”,衔接纠纷一同解。制定“立转破”“审转破”条件清单,与破产审判业务庭建立破产协同团队,加强执破衔接,及时共享信息、会商研判,统筹化解纠纷。在办理魏某夫妻作为被执行人案件时,发现两人所涉纠纷较多,对接破产团队审查后,对两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并指导村干部参与协调债务和解,成功促使21件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已审结的70件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获评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十大典型案例。
三、重点领域各个击破,因类精准解纷
一是一庭两所联动发力,协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人民法庭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联合化解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和调解指导等服务,推动源头平稳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妥善化解10起意外伤亡事件、5起群体性纠纷。
二是全流程部门协同,打开劳动维权治理新局面。针对辖区企业用工纠纷频发难题,人民法庭联合总工会、人社局、属地政府等,建立涉劳动争议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解纷、诉讼断后、救助兜底”全链条治理模式,源头降低劳动争议纠纷发生数量。2023年,劳动争议案件收案89件,同比下降64.25%。
三是项目化调共体发力,助推重大项目稳妥运行。针对辖区城改、拆迁、房地产矛盾多发现状,设立项目化共享法庭,汇聚属地政府、住建部门、村社、调解组织等合力,组建调共体,推动矛盾纠纷提前介入、靠前指挥、全程跟进、妥善化解。在辖区蒋林头村城改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件次,诉前化解纠纷60余件,有力保障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1号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
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 强化诉源治理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地处灌口镇,自唐以来就是“烟火千家,颇为富庶”的八闽重镇,随着辖区由农村向新型城镇变革,常见乡村纠纷与新型纠纷交织涌现。近年来,作为特区事业建设者、参与者,灌口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移工作支点,整合解纷资源,深入调查研究,实现“小力”化纠纷、“巧力”解难题,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诉源治理成效显著。2021年以来,辖区灌口、后溪两镇派出所、司法所协同村(居)委会化解纠纷4262起,灌口法庭收案数从2021年的1609件逐年下降至2023年1-11月的870件,超80%纠纷化解于诉前。法庭工作获《民主与法制》周刊、《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
一、构建工作支点前移机制,让解纷指导贴近群众
抓住乡镇综治联席会、派出所、司法所、网格员等基层矛盾解纷端口,靠前研判风险,提供法律指导,尽早尽快化解矛盾。
一是综治联席早研判。深化乡镇综治联席会议机制,参与联席会11场,研判各村(居)委会、综治单位反馈的苗头性纠纷风险,及时提供法律指引,助力治理决策。促成党委政府向19个村(居)下发征地补偿款分配指导意见,引导500余起涉拆迁安置纠纷化解于萌芽。
二是庭所联动早化解。与镇综治办及派出所、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建立数据共享、矛盾共解等协作机制。落实专人分片对接,根据社区民警、调解员反馈个案调处难点,靠前提供调解意见,指导20余起可能引发信访的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是挂村联络早沟通。深化“法庭+村居”党支部挂村联络机制,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网格员)”互动网,打通答疑沟通渠道,调解员在前端排查矛盾纠纷,法庭及时跟进,引导调解员第一时间化解苗头性矛盾纠纷256件。
二、建立解纷资源整合机制,让释法说理贴近村情
立足辖区两镇城镇化进程仍保留部分闽南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的特点,将闽南文化和解纷资源融入调解,注重“情法相融”,提升实质解纷成效。
一是聚合解纷力量。成立“新乡贤调解工作室”,发挥5名新乡贤特邀调解员“地熟、人熟、事熟”优势,参与诉前化解涉征拆、涉安置房等乡民纠纷400余起。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室”,深化“法官指导+人大代表解纷”模式,发挥代表自身群众基础优势,诉前成功调解纠纷38起。
二是融合乡风民俗。激励法官与当地百姓,特别是老人协会交流,向群众学经验,挖掘运用“滴水檐互让”“住厝好厝边,种田好田墘”等闽南民俗,打造本土调解典型案例,为邻里纠纷、安置房物业纠纷等常见类型纠纷调解提供示范。
三是契合乡规民约。联合集美大学文法学院成立课题组,到灌口镇开展乡规民约专题调研,推进课题成果实践运用,指导村(居)修订完善乡规民约,推动乡规民约在基层自治中发挥规范指引作用。
三、加强深入调查研究机制,让司法服务贴近基层
让调查研究走进基层、走进田间地头,瞄准群众司法需求,按需提供精准服务。
一是问需治理下基层。开展“问需于民·一村一治理”调研活动,向村(居)委会收集治理意见建议126份,及时回应乡村治理需求,就土地流转、调解组织运作程序、证明文件出具等集中问题,向村委会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3件,有效提升村居自治水平。
二是示范调解下基层。选取典型纠纷所在村(居),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以示范调处指引化解同类纠纷。聚焦安置房物业纠纷等领域,制发调解思维导图,归纳常见争议、应答示范、调解流程等14个要点,引导125起物业纠纷由调解员化解。
三是精准培训下基层。采取“调解员点题-法官答题”形式,围绕民间借贷、租赁合同、征地拆迁等多发纠纷及调解方法开展专题培训,走进村(居)委会开展调解培训12场,协同调解员开展主题普法15场,助推辖区超80%纠纷化解在基层。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2号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
坚持党委领导 前端联动 多点发力
走活调解工作一盘棋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锚定“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抓源头推动融合共治,抓前端做实矛调指导,抓全局实现一体化解,收案从2017年的近500件降至2023年的约300件,成讼案件数量年均降幅8%。
一、坚持党委领导,凝聚多元调解“同心圆”
一是“一员三长”联调联处。构建辖区镇街党委政法委员和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庭庭长“一员三长”工作机制,创设“一个法庭、一个派出所和一个司法所、一个农村工作片”的“121”联调联处工作法。对于联动部门反馈的涉法问题,宋村人民法庭“走出去”协同联动部门研判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和调解互通,促使矛盾在“首问”端就地化解。通过联调联处,成功化解村委与村民群体性土地纠纷56件、与租户租赁合同纠纷20余件,使大量纠纷止于诉前。
二是指导调解组织调处。探索总结“446”分类指导工作法,做实指导调解职能。“4时4不”事前培训。在调解员队伍更新、新法新规颁布、纠纷出现新形态、疑难问题较多等4个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坚持培训在先,确保调解员不随意调解、不吃夹生饭、不机械调解、不带着问题调解。坚持“6性”分类指导。注重集中培训的系统性、线上指导的即时性、因案而异的针对性、参与诉讼调解的引导性、座谈交流的互补性、类案案例的参照性,把指导调处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督促履行提升调处成效。提示调解员在调解协议上增设违约条款、附加自动履行告知书等,并在付款期限届满前电话提示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跟进督促当事人如约履行,巩固调解成果。2023年以来,如约履行率达97.2%,有效减少衍生案件。
二、坚持文化筑基,奏响家事调解“最强音”
一是打造“仁孝有家”工作品牌。建设心灵驿站、亲情调解室、合家欢亭等场所,设置“仁孝”文化、家和业兴文化板块,着力打造“仁孝有家”工作品牌。同时,在妇女节、儿童节、开学季和重阳节等节日期间、重要时点针对性开展反家庭暴力、送法进校园和倡导尊老、敬老、爱老普法宣传。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4场次,服务群众300余人次,解答问题53个。
二是引驻“昌阳大姐”调解品牌。邀请“昌阳大姐”调解组织驻庭调解,对家事纠纷联动调处。民政部门把好协议离婚关口,尽量促调促和;人民法庭把好裁判尺度,对危机婚姻实施挽救;妇联派出心理咨询师和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有利减少家事纠纷发生。2023年来,共调处案件100余件,占比42.3%,调解案例先后被省市媒体报道7次。
三、坚持科技赋能,打造全域调解“一张网”
一是“一案三推”综治发力。将诉源治理触手由诉前调向立前调再延伸,探索立案登记审批前的“立前调”“一案三推”机制,对适宜以非诉方式化解的案件,通过网络向区矛调中心和涉事单位、属地推送预警,人民法庭同时介入指导,力促纠纷立前化解。推进府院联动走深走实,依托联席会议、微信群等,常态通报辖区民商事纠纷成讼情况,就“四类案件”频发领域、高发区域进行重点预警,常态会商促进纠纷前瞻化解。
二是便民调解“一网通办”。宋村人民法庭在辖区3个镇综治中心设置便民诉讼服务e站,在人员较多的3个村居、1个社区设置共享微法庭,实现在线诉讼咨询,指导网上立案、调解、庭审等。对各类调解组织人员开展培训,引导依托诉服e站设备开展调解工作,实现不出村镇即可与人民法庭视频连线,合力实质化解纠纷。自2021年10月诉讼服务e站设立以来,累计服务群众500余人次,线上调解100余次、线上指导180余次。
三是线下“肩并肩”代办。针对老年人不善使用诉讼服务e站问题,法庭设立诉讼服务引导员,“手把手”“肩并肩”全程代办。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法官、调解员“上门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3号
云南省麻栗坡县人民法院铁厂人民法庭
立足边疆地区实际 推动形成基层调解新格局
云南省麻栗坡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与越南接壤,边境线长272公里,是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老山精神”发源地。近年来,铁厂人民法庭针对辖区边疆、民族、欠发达特点,坚持党建引领,构建“人民调解、联动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形成基层调解工作新格局。
一、靶向施策,抓好人民调解指导
一是抓实用指导。立足边境群众需求,聚焦山林土地、邻里纠纷、跨境婚姻等问题,通过编印典型案例“口袋书”、拍摄短视频等方法,为基层调解组织提供全流程全覆盖“定制式”法律指导300余次。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诉讼服务点调解,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履职能力。
二是抓便捷指导。通过建立微信诉调交流群、远程视频指导、召开解纷经验分享院坝会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实时业务培训。利用进村入寨开展送达、调解、巡回审理等时机,对调解员进行面对面指导,三年来,共开展巡回办案968件,里程达10余万公里。
三是抓衔接指导。指导调解员应用司法确认程序,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紧密衔接,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提升人民调解权威度和公信力。编发《诉前调解指导手册》,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培训600余人次。
二、共建共治,凝聚联动调解合力
一是构建调解机制。与司法局联合构建《麻栗坡县特邀调解组织(员)机制》,实行“以奖代补”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丰富调解主体,将调解员、综治专干、少数民族族老等各方基层调处力量纳入特邀调解队伍,聘请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建立“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以派出法庭为中心,与边境派出所、乡镇司法所、乡镇综治中心签订《法律服务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作机制》,有效形成信息共享、无缝对接、矛盾联防、纠纷联调工作合力。三年来,共开展诉前调解纠纷750件,调解成功491件。
二是融入社会治理。坚持党建引领,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及各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线上联合工作室”。线上法庭实时通过工作群向辖区乡镇通报受理案件信息,各乡镇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由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分级化解。线下针对铁厂乡腊猪脚农特产品产业发展、董干镇跨国婚恋难点、马街乡养老等易引发矛盾纠纷问题开展联席座谈会议100余次,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齐抓共管,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三是强化联防联控。与派出所建立日常安全隐患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婚姻家事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案件信息,定期联合开展案件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等级采取联防联控措施,有效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三年来,联合开展案件风险评估20余件次,对存在风险隐患案件开展联防联控5件次,法庭办理的1210件案件未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
三、能动履职,优化司法调解举措
一是做细“委派调解”。人民法庭对案件进行甄别后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人民调解员根据案件争议焦点、调解未成功原因等制作《调解反馈函》,让法官直观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为后续是否继续调解做充分准备。
二是做实“示范调解”。针对产业发展、劳务合同等涉众型、涉民生纠纷案件,应用“示范诉讼”工作法,到矛盾纠纷集中地开展“集中调解”3次41件,实现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高效化解。同时,结合示范诉讼有针对性地出具司法建议、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做优“特色调解”。充分发扬“老山精神”,践行鲍卫忠同志“群众工作法”,结合群众习惯围着火塘烤茶喝及边喝边谈事习惯,因地制宜开展“火塘调解”,在“唠家常”和谐氛围中开展工作;结合边境群众往返诉讼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实际,增设“午间法庭”和“夜间法庭”,为群众提供“全时段”服务。三年来,提供特色服务150余次,接访群众1000余人。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4号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
“庭所共建”实践“古露经验”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2014年建成,负责古露镇、香茂乡、油恰乡1.9万余人的民商事案件审判、调解工作。其中古露镇、香茂乡牧区以务牧为主,涉婚姻家庭纠纷类偏多;油恰乡以虫草收入为主,涉买卖合同纠纷类偏多。辖区总面积约4774.4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300米。目前法庭以书记员常驻、法官助理驻庭驻村、法官庭里院内双兼顾的模式运行,法庭干警秉承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精神,弘扬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坚持在司法为民中尽本分、亮担当,踏踏实实为群众解矛盾、平纠纷。2023年,办结案件96件,其中调解65件,撤诉19件,判决12件。
一、以“庭所共建”融入综合治理“大盘子”
一是打造“庭所共建”新名片。通过“引进来”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以提高效率、调解优先、惠及群众为工作着力点,积极对接基层自治组织,实行片区化管理,坚持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断畅通非诉程序衔接渠道,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多元共治等“多位一体”解纷服务体系。
二是打造多方、多元、全程化解矛盾纠纷模式。在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下,将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以及综治等多方力量纳入多元解纷机制,互通信息、各司其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多元共治,把矛盾稳控调处在当地。
三是打造“集合号”式的联动联调解纷模式。联合党员、村民代表、村委班子成员、网格员、联户长、乡村专干、驻村工作队等力量,发挥人头熟、亲和力强、德高望重等优势,参与化解调解矛盾纠纷,构建“一庭两所+N调解力量”网格化解纷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处置从审判终端向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延伸。
二、以业务指导构筑和谐稳定“防护网”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法庭干警在抓好自身调解工作的同时,采取选派专业法官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讲解法律知识,调解方式方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能力。共组织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开展培训430余人次。
二是指导调解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共同构建老百姓枕边的“司法服务链”,切实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2023年,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57件,提供各类咨询87次,受众190人次。为3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53名人民调解员发放《指导调解联系卡》200余份,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融合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选派优秀干警以驻点和巡回方式,努力把“想讲的”与群众“想听的”相结合,结合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国际妇女节等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十进”等活动,把普法宣传送到群众身边。2023年,开展普法宣传23场次,其中开展法治进校园4场次,进工地、助力安全生产3场次,进乡村12次,受教育群众2.7万余人次。
三、以“羌”调解理念守好司法为民“责任田”
一是按照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羌”调解三顾九步工作法》,将“和为贵”理念融入调解工作全过程。秉持“进一家门,访一家情,解一家难”理念,通过诉讼引导,释明各类解纷方式,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纠纷,以“羌”调解之“柔”,化解矛盾之“刚”,以三顾茅庐姿态,久久为功打造那曲法院的“羌”调解工作品牌。
二是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与车载流动法庭“点、线”融合,采取“四步工作法”,建立“五本台账”,将法庭搬到牧区草场、群众家中,针对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尤其是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巡回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实行个案现场指导、抓住焦点,针对性指导纠纷调解工作。通过组织人民群众旁听和人民调解员观摩,实行以案讲法,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水平及调解纠纷能力。
三是依法引导司法确认。经调解组织调解成功案件并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引导、协助其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申请司法确认案件23件。同时,在送达诉讼文书、实施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司法所予以协助,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有效发挥司法确认的“加速轮”和协助执行的“辅助轮”作用。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
司法建议赋能+公证赋强 助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立足辖区乡村社情,精准把握职能定位,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多元解纷,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健全服务网络,促进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以小法庭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大“治”慧。
一、践行能动司法助力基层综合治理
一是以高质量司法建议治“欲病”。大新法庭审理某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违反禁止性规定私自转让福彩销售机行为较为普遍,个别案件甚至出现多次转让情形,导致此类案件频发,福彩机构因此存在一定法律风险。处理好案件的同时向宁夏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出司法建议,对销售站点、从业人员及后期经营状况的动态管理提出具体建议意见。福彩中心高度重视司法建议,积极回复反馈意见,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管理,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终端流程,为广大彩民营造良好购彩体验。
二是以高效率通报机制治“已病”。2023年,大新法庭受理大批业主诉某房产企业延期交房违约责任诉讼系列案件。此类纠纷敏感、涉众,极易引发群体事件。为快速化解纠纷,预防群体事件发生,大新法庭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联系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企业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该类纠纷防范办法、化解方案等进行沟通协调,企业最终给出有效解决方案,针对不同情况分批次进行化解,第一批就一次性调解120余起,真正实现“联席一次、调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积极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是拓宽调解渠道。大新法庭在原有“1法官+4力量(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特邀调解员)”解纷模式上,积极探索并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助力提升基层综合治理能力。加强“调解+公证”结合,公证机构委派专业人员参与诉前化解工作,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符合公证相关规定的,鼓励当事人申请赋强公证,实现当事人现场拿到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打消当事人调解顾虑,为当事人大大节约诉讼费用。2023年公证赋强案件数达300件以上,公证助力诉前化解迈上“快车道”。坚持“线上+线下”结合,通过“移动微法院”等方式推广“线上法庭”、开展线上调解,2023年线上开庭及调解各类案件达200余件,有效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
二是拓展群众内部解纷力量。加强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驻庭法官定期通过座谈会等形式,组织辖区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开展经验交流,并在个案中及时对调解员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指导,逐步提升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自信和能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如法庭将某离婚案件委派到当事人所在社区,由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员充分发挥“熟地、熟人、熟情况”的优势,经过两次调解,当事人和好如初,到法庭撤回起诉。2023年,诉前化解纠纷共计927件,案件调解率达57.71%。
三、为实质解纷推进“基层之治”出实招
一是深耕“无讼社区”示范效应。大新法庭对辖区22个社区(村)诉源治理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充分调研,形成诉源治理工作调研报告。法庭以辖区燕乐园、燕鸽村等在内的7个 “无讼社区”为抓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落实“一法官联系一社区”机制,细化丰富“无讼社区”工作内容,通过法官加入业主微信群,与居民进行互动交流,达到源头排查矛盾纠纷的目的。“无讼社区”成诉案件量已从创建时的219件下降至105件。
二是深耕“共享法庭”辐射效应。法官、法官助理认真落实法治指导员工作职责,定期到“共享法庭”值班,解答咨询、指导调解、开展巡回审判,促进法律资源共享。利用巡回审判、庭审直播、“共享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23年,大新法庭辖区两个“共享法庭”诉前化解纠纷70余件。
三是深化与各社会基层力量的联动。加强与辖区镇政府、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部门的联动,通过联席会议、个案处理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搭建纠纷化解平台,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法庭联合镇政府、安监局、住建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及时化解辖区两起具有重大影响,造成一定人员伤亡的安全事件,当事人及时得到相应赔偿。事后双方当事人及辖区党委、镇政府一致对法庭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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