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相对性原理
相对性原理:存在都是相对的存在,没有绝对的存在。
存在的相对性原理其实可以从存在的有限性原理推论出来,因为任何具体的存在在时空上都是有限的,都是具有结构的,因此任何具体的存在都必然具有一个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也就是说任何存在都是相对的存在,不是永恒的绝对存在。
本书中“相对性”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指与“绝对性”相对立的“相对性”,即通常所理解的相对性;另一层含义是指“相对立”、“相对应”、“不孤立”的意思。
存在的相对性原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
1、存在的存在是相对的。(这里的“相对”是指对立、对应)
存在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存在的存在都是相对于其它存在而存在的,没有哪种存在能够脱离其它任何存在而独立存在。作为存在的造物主的上帝之所以不存在就是因为上帝是完全脱离其它存在的,因而就没有其它存在可供它相对,所以就没有相对性。相对性是存在的本质属性,存在如果丧失了相对性,也就丧失了存在性,相对性和存在性永远是一体的。完全孤立的存在不仅在认知的意义上毫无价值,而且在存在的意义上也是毫无价值的,完全孤立的存在因为没有相对性所以不能存在。完全孤立的存在也就是绝对存在,因此,存在都是相对的存在,没有绝对的存在。
2、所有的存在都是相对的。(这里的“相对”是与“绝对”相对立的概念)
存在系中的任何存在都是相对的,所有的存在都是时空中的存在,都是时空中的有限存在,即在时间上有始终,在空间上有范围。没有任何一种存在是绝对存在,没有任何一种存在是超时空或者非时空的存在,没有任何存在在时空上是无限的存在(即在时间上永恒,在空间上无限分布)。
所有的存在之间都是平等的,没有一种存在是另一种存在的奴隶或者附庸,所有的存在都是平等的、平权的,没有哪种存在比其它存在更优越或者更高贵,也没有哪种存在比其它存在更劣势或者更低贱。任何存在都是自己完全的主人,任何存在都是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所有的存在都以自由作为本质,所有的存在都分享着同一种在之本体,所有的存在都分享着同一种在之荣誉。
所有的存在都是在时间中自然产生和演化的,一切存在都是时间的作品,没有任何存在是被创生的,存在系中没有造物主,没有时空舞台之外的编剧、设计师、导演和观众,所有的存在都是时空舞台上的演员,所有的存在都是自编自演,自决自责。
存在都是自由的,自由是存在的本质和灵魂,自由完全深入到了存在的血液和骨髓,存在在任何时间、在任何空间都必须是自由的,存在只要在时间或者空间的任何一点上失去了自由,存在就必然灭亡。自由是存在的呼吸和生命,自由决定了存在自身以及存在之间的平等性和自足性,也正是因为这种自由的本性才决定了存在的相对性,没有自由就没有相对性,自由性是相对性的本质和根源。
物理规则对所有的存在来说都是相同的,同一个宇宙中的物理规则、物理常数具有惊人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没有哪种存在的物理规则完全不同,没有哪种存在可以不遵守物理规则。在物理规则面前,所有的存在都是平等的,就像在法律面前,人都是平等的一样。所有的存在都能影响其它存在,所有的存在也都能被其它存在影响,法则之外无物。
存在不因物而异。
3、存在的产生、发展和消亡都是相对的。
任何存在的存在、产生、变化、发展和消亡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存在都是相对的存在,没有无条件的、绝对的存在,没有处于绝对优越地位的存在。存在没有处于绝对地位的造物主,存在都是在无穷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中演化而来,而非造物主一夜之间捏造产生,任何存在的形成都没有时间上的绝对起点[1],任何存在的形成都可以在时间上往后无限追溯。不仅如此,作为整体的存在在时间上没有明确的起点或者终点。
存在的相对性暗示了存在之间的平等性。存在都是平等的,都要经历自己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存在都是有限的,没有任何一种存在能够无限、永久地存在;存在都是相对的,没有任何一种存在能够凭空缘起或者完全归寂。
4、存在的时空都是相对的[2]。
①时间是相对的,存在不因时而异。
请参考“时间”一章中“时间的相对与绝对”一节。
②空间是相对的,存在不因地而异。
请参考“空间”一章中“空间的相对与绝对”一节。
③时间与空间的对立也是相对的。
时间与空间不是分离的,它们是紧密关联的,时间与空间只是时空本体的不同维度,不仅运动可以在空间维度和时间维度中自由倾斜,时间与空间的维度之间也存在此消彼长的关联,运动的物体在运动的方向上长度会缩短(空间变小),但是物体的时间会变慢(时间拉长),这就是时间与空间之间的相对性。
5、存在的运动形式是相对的。
运动是存在的存在方式,存在的运动是绝对的,但是运动的形式却是相对的,没有哪个存在的运动形式(也就是存在形式)可以作为其它一切存在的运动的绝对参考。匀速直线运动并不比匀速圆周运动更优越,匀加速直线运动也不比引力场中的静止更突出。存在不因运动形式而异。
有的读者可能会说有些运动形式是相对的,而有些运动形式比如某些加速运动就是绝对的。我们现在来仔细分析这种观点。
假设太空中有一艘密闭的飞船,那么当飞船做匀加速直线运动或者变加速运动时,飞船里面的人无需额外的参考系也能断定飞船的运动性。怎样判断呢?很简单,任意拿一个小物件放在飞船内部的空中,如果它能够悬浮在飞船的空中不动,那飞船就是静止或者匀速直线运动,如果该小物件很快就贴到飞船某一面的壁上,那就证明飞船在加速直线运动,如果它在飞船中到处乱动,则证明飞船在做变加速运动。当我们在一艘完全密闭的船上的时候,我们也有办法判断,我们可以在顶板上挂个绳子,绳子下面系个小刚球,如果绳子和小钢球始终是垂直于底板的,那么证明船是静止的或者在匀速直线运动,如果绳子和钢球与垂直底板的方向成一定的夹角,那就证明船在匀加速直线运动,如果绳子和钢球在做无规则的晃动,那么船就在做变加速运动。再比如我们被蒙上双眼,置身于空旷的太空中,我们全身放松,当我们发现自己的双手突然不由自主地向外慢慢张开时,我们无需任何参照物就能判定我们的身体在旋转。
根据以上事实,可能绝大部分人都会认为加速运动确实有不同于静止或者匀速直线运动的特性,加速运动确实具有一定的绝对性。然而我不得不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加速运动和匀速运动一样,也是相对的。处在密闭飞船中的人不能判断飞船是静止还是匀速直线运动,这是对的,同时,如果不借助其它参照物,他一样不能判断飞船是在做匀速直线运动还是在做匀加速直线运动,飞船中的人貌似没有根据飞船外的任何额外的参照系就凭飞船内一个小物件就判断出了飞船是在做匀速运动还是加速运动还是变加速运动,然而事实上他是以飞船之外的整个星空或者说整个宇宙作为了参考系,因为飞船是处在一个由宇宙中所有的能量体组成的能量场中,而飞船中的人正是依靠了这个能量场作为了参照系才判断出来的。用一句话来说,上面的例子都是根据物体的“惯性”来判断物体的运动状态的,比如飞船中的人就是根据小物件的惯性来判断飞船的运动状态,太空中被蒙上双眼的人根据的也是双手的惯性来判断自身的旋转的,那么问题就在于这种“惯性”真的就是这个小物件或者人的手自身拥有的吗?或者说一个物体的惯性真的是和外在事物无关而内在于这个物体本身吗?答案是否定的,惯性不仅和物体自身有关,而且更和物体所处的能量场有关,物体周围的能量场的密度越大,物体的惯性就越大,反之就越小;物体的质量越大,物体的惯性就越大,反之就越小。假如我们把做匀加速直线运动的飞船外部的物质(即星球等)逐渐拿掉,我们会发现,飞船里的那个小物件在飞船壁上的吸附力越来越小,当整个宇宙除了这艘飞船之外的物质全部拿掉后(当然只是假设),我们一定会发现这个小物件仍然会悬浮在空中,即使此时飞船在做加速运动。当蒙上双眼的人置身于完全没有任何能量体的太空中的时候(假设他还能存在),即使他的身体在旋转,他的双臂也不会自动伸展开,这个人不会有任何额外的感觉。
因此结论就是:如果没有外部的能量场作为参考,任何加速运动都不是绝对的,都是无法从自身判断出来的。一切运动形式都是相对的,都是平权的。相对性原理是存在系极其根本的原理。
没有哪种存在是绝对的存在;存在都是相对的存在,都是相对于其它存在而存在,没有绝对独立的存在,存在都是相对的、平等的、平权的。没有哪种存在处在绝对的中心地位或者独立地位,因此也就没有哪种存在比其它存在更优越。
6、作为存在的观察者也是相对的。
存在不因人而异。所有的存在在时空中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存在A看存在B或者存在B看存在A都是相同的,没有哪种存在处于一种更优越的观察位置。物理规则不仅对同一个宇宙中的所有存在来说是一样的,对所有的观察者来说都是一致的,和观察者自身的运动以及所处的时空位置无关。宇宙没有一个绝对的、可以作为其它一切存在运动参照的中心,存在都是平等的,都可以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心去观照。相对论中的相对性原理揭示的正是这一点。
7、存在的规则都是相对的。
从本质上来说,存在的规则都是相对的。存在的规则都是在相互作用中慢慢形成的,规则都是相互作用的结果。一定的相互作用就会导致一定的物理规则。相互作用不同,物理规则也会有所不同;相互作用改变了,物理规则也会随之改变。因此,规则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不变的、永恒的物理规则。
从认识上来说,存在的规则也是相对的。认识永远只是一种方法,是一种模型,是对物理现实的一种同构,认识永远是相对的,是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相对的、近似的认识,认识的过程就是对本质的一种无限的逼近过程;而且事实上也不存在绝对的本质,万物皆变,无物常在,变化是无时无刻都在进行,没有完全静止的、稳定的“绝对本质”可供我们去认识。“绝对”是理性才有的概念,“相对”才是存在的概念,相对性原理是存在的基本原理。
“规则”是物理上的表述,哲学上的表述是“真理”,因此规则的相对性在哲学上的表述就是:真理都是相对的。
8、存在的美也是相对的。
①美必须具有一个相对者。
美都是相对的,美必须具有相对者。上帝没有相对者,因此上帝不美。完全孤立者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会因为没有相对者而不美。一切具体的美都是相美而不是独美,只有美的集合才可能是独美。这里需要注意一点,相美不是比美,比美是比较出来的,相美不是比较出来的,而是相对出来的,其中并无比较的过程。只要你是存在中的一员,你就具有相美,如果你还想要比美,那你就要和其它存在进行比较。另外,“比较”是理性的概念,不是存在意义上的概念,因为比较是在时空中进行的,而时空是相对的,所以完全的比较无法进行;而且自由是存在的本质,即任何存在都没有完全确定的本质,本质都是不确定的,如何进行比较呢?因此说比较不是存在意义上的概念。
② 美是一种相对的过程。
任何美都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种过程。美永远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没有一成不变的永恒的、绝对的美。美都是程度上的,都是动态的,都是不断发展和超越的过程。终极的、永恒的、无法超越的“美”不是美,是死亡,是不存在。没有最美,只有更美。美的价值就存在于不断变化、不断发展和不断超越的过程之中。美和真理一样,都以相对为生。相对性是美的生命与活力,也是美的灵魂、魅力与源泉。
③ 美是相对的,美因人、因时、因地而异。
美都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美。美的这种相对性不是否定了美的内容,而是表达了美的平等性,这种平等性才是美的基础,因为只有平等性才能构筑和谐,而和谐是美的核心要素。美因人、因时、因地而异,一个女孩在一个男人看来十分漂亮,在另一个女孩看来可能恶心;肥肉在饥饿时是鲜美的,在饱足时则是肥腻的;一瓶水在家里是平淡无奇的,在沙漠里则珍贵异常。
9、相对性是存在系维持自洽的必要条件。
相对性原理是存在系的根本原理,一旦有任何存在违背了相对性原理,整个存在系都会崩溃、垮塌。存在系要想维持体系的自洽,就必须保持存在的相对性,这是没有任何选择余地的。一个不具有相对性的体系是不可能存在的,相对性是存在系维持自洽的必要条件,相对性原理也是整个存在系的根基。当然,不是说相对性比存在性更基本,而是说相对性和存在性是统一不可分割的,没有相对性就没有存在性,没有存在性当然更谈不上相对性了。
这里举个大家都十分熟悉的例子,那就是自由落体运动,假如重一些的大铁球比轻一些的小铁球下落更快的话,我们不用任何实验而仅仅根据逻辑推理就能推论出这个结论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如果大铁球下落快的话,我们将大铁球和小铁球绑在一起,那么一方面,小铁球由于下落速度慢就会拖累大铁球,因此捆绑后的下落速度应该小于大铁球而大于小铁球;但另一方面,捆绑后的总体重量大于大铁球,因此捆绑后的下落速度应该大于大铁球,这就陷入逻辑上的矛盾了。由此可见,物理规则(这里是指重力加速度)不能因物而变,否则物理世界必然会陷入混乱而无法自洽,没有自洽性当然就谈不上存在性。“物理规则不能因物而异”这是物理上的表述,在哲学上的表述就是“所有的存在都必须是平等的、平权的、相对的,任何一种存在不能具有特殊性”,这正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相对性原理的核心思想。
结论:存在的相对性原理赋予了不同的存在同样的地位,宣告了“存在都是平等的”这一重要精神。存在的平等性是存在相对性原理的精神内核。
推论1 平等性原理:存在都是平等的。
因为存在的存在都是相对的存在,没有绝对的存在,因此,存在的平等性就是显而易见的。平等是存在的精神。
推论1.1 物理规律对不同的观察者来说都是相同的。
有些读者可能一眼就能看出,这正是爱因斯坦相对论中的相对性原理。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观察者指同一个宇宙中的观察者,对不同宇宙中的观察者而言物理规律不一定相同,因为不同宇宙中存在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经历不一定相同,而相互作用是规则产生的根源,因此不同宇宙中的物理规律不一定相同。
既然所有的观察者都是平等的、平权的,没有绝对优越和绝对不同的观察者,存在对所有的观察者都一样,那么作为存在之间的物理规律对所有的观察者当然也就是相同的了。世界在每个存在“看来”都是相同的。存在是自由、平等和相对独立的,每个存在都可以用自己的“眼”去欣赏、用自己的“耳”去聆听、用自己的“手”去感触、用自己的“心”去品鉴世界。
相对论中的相对性原理是 基于观察者对称的“对称性原理”。
推论1.2 物理规律对于不同的存在来说都是相同的。
注意这里说的存在指同一个宇宙中的存在,不同宇宙可能具有不完全相同的物理规律。
不论何种结构的存在,不论这种存在处于哪个星球、哪个星系或者空间中的哪个地方,不论这种存在处于时间中的哪一段,也不论它的运动形式如何,它都应该遵守普遍的物理规律,换句话说,不同时间、不同空间、不同运动、不同结构的存在都应当遵循相同的物理规律。不可能出现银河系是这样的物理规律,到了织女星系又是另外一套物理规律。另外也没有任何存在完全不受任何物理规律的限制,也没有任何存在能随心所欲地变换自己的物理规律。
物理规律对不同的存在来说都是相同的。既然存在是平等的,那么存在之间的力的作用规则也应该是平等的,所有的存在都应该遵循相同的物理规律,没有哪种存在比其它存在在物理规律上更例外或者更特殊,比如说没有哪种存在可以作用其它存在但不受其它存在作用,也没有哪种存在只能被其它存在作用而不能施加反作用。存在之间物理规律的一致性保证了世界的统一性和一致性,没有这种物理规律的一致性,世界必然是混乱的。存在之间物理规律的一致性的根源在于存在(指特定的某个宇宙)最初是从一个共同的奇子爆炸而来,在这个奇子中,物理规律已经被调和得相当均匀和一致了。物理规律在同一个宇宙中是普适的,与时间、空间、具体的物质无关。
该推论是 基于存在者对称的“对称性原理”。
由于物理规律只是相互作用的反映,相互作用不同物理规律就不同,所以推论1.1和推论1.2都只是在同一个宇宙中才能成立,它们都不属于存在系的根本原理。
推论1.3 作为存在的观察者都是相对的、平等的,没有绝对的观察者。
既然没有绝对的存在,当然也就没有绝对的观察者,不可能存在一个超越一切存在的绝对优越的观察者。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观察者并非一定是意识主体,当然就更不一定是用眼睛去看了。没有绝对的观察者说明了存在没有偏见,存在不能保证所有的观察者看到的形式都相同,但是却可以保证所有的观察者看到的内容都相同。存在始终是不偏不倚地以自己本真的面貌去展现。宇宙没有时空舞台之外的创造者、设计者、监督者,也没有时空之外的观众和评论家,时空中只有时刻都在参与其中的演员。
推论1.3 是推论1.1的进一步推广。
推论2上帝或者说造物主并不存在。
存在都是相对的,都是相对其它存在而存在,每一种存在都是在与其它存在的相对中而存在,没有其它存在,任何存在自身也不能够存在,也就是说没有一种可以脱离其它存在而独立存在的绝对存在。上帝或者说造物主如果存在的话,因为它创造了我们看到的这些存在,那么它就是可以脱离这些存在而独立存在的,这与存在的相对性原理矛盾,因此上帝和造物主不可能存在。
推论3作为整体的时空始终存在,作为整体的时空不是由某颗奇子爆炸产生。
假如整体的时空系是由某颗奇子爆炸产生,在此之前时空并不存在[3],那么这颗奇子就没有相对性,因为没有其它存在可供它相对,它是绝对的独立的存在,根据相对性原理,存在都是相对的存在,相对性和存在性是相互依存的,缺乏相对性的存在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们断定作为整体的时空不是某颗奇子爆炸产生,任何宇宙奇子爆炸之前,时空仍然存在。不仅从哲学上看如此,从物理上看,爆炸之前时空也是存在的,因为在爆炸之前的奇子内部仍然存在时空,虽然时间流逝极慢,但毕竟没有停止;虽然空间极其狭小,但毕竟不为零。
我们这个宇宙是由一颗奇子爆炸产生,我们现在所处的时空(这里指经典意义上的时空,因为奇子爆炸之前奇子内部仍然有时空)也是在这次爆炸中产生,但是在爆炸之前的时空系中这颗奇子并不是唯一的,还有其它的宇宙(即已经爆炸的奇子)以及其它还未爆炸的奇子,那些其它的宇宙中仍然有时空。作为单个宇宙的时空是有限的(指经典意义上的时空),它在时间上有始终,在空间上有范围;但是作为整体的时空系的时空是无限的,无始无终,无边无际。
推论4假如时空只是物质的属性,那么宇宙必然有无数个。
前面说过,以太是时空的主要支撑者,物质只是时空的辅助支撑者,现在我们假设时空完全是物质支撑的,没有以太,那么我们的宇宙就不可能是唯一的,因为如果宇宙是唯一的,那么这个宇宙就没有相对性,因为除了这个宇宙之外,再无任何其它存在可供它相对,所以这种完全孤立的宇宙是不可能存在的。
假设宇宙有N个(N是任意一个有限的正整数),那么我们将这N个宇宙看成是一个整体,也就是看成一个更大的宇宙,那么这个更大的宇宙就没有相对性,因为除了这个更大的宇宙之外,再无任何其它存在可供它相对,因此这种假设是不可能的,由于N是任意选取的,所以宇宙的数量必然是无数个。
推论5 关联性原理:任何存在都是与其它存在相互关联的,没有完全孤立或者绝对独立的存在。
关联性原理指出任何存在不能“独善其身”。
首先,根据相对性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完全孤立或者绝对独立的存在没有相对性,因而不具有存在性。
其次,完全孤立的存在在认识上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认识无法通达该完全孤立的存在客体;完全孤立的存在从存在的高度看也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无法表现(表现必须通过与其它存在的作用来进行),存在是需要表现的,存在和表现是同一个事物的不同方面,不能离开存在谈表现,也不能离开表现谈存在。完全脱离其它存在的存在是无法表现的,因此它的存在性缺乏根据。存在是一个相对的、作用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独立的、静态的概念。创造万物的人格化的上帝就是典型的“绝对独立”的存在,因此不仅是不存在的,而且即使存在也是毫无意义的。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存在的属性上来理解关联性原理。比如说质量,引力质量就不说了,引力质量涉及到其它存在,因此完全孤立的存在不可能具有引力质量;惯性质量我们在后面也会讲到,惯性质量不是存在自身独有的,而是和存在所在的背景环境有关,也就是说惯性质量既和存在自身有关,也和该存在之外的所有时空背景(即时空系中其它所有的能量体)有关,如果拿掉一个存在的时空背景,假如这个存在还能存在的话,那么这个存在此时是没有惯性的,当然也就没有惯性质量了。既然完全孤立的存在不可能具有引力质量和惯性质量,那也就是说完全孤立的存在不具有质量了。对于物质来说,质量和能量具有等价性,因此完全孤立的物质也就不具有能量了,存在和能量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能量当然就意味着不存在!
最后,我们根据下面的“背景性原理”,也可以推出完全孤立的存在是不可能存在的,比如一个具有静止质量的物体,在没有背景能量场的支撑情况下是不可能生存的,它会即刻爆炸分解成不具有任何静止质量的、连续的纯能量场,并无限扩散,从而形成无限稀薄的时空区。
推论6 背景性原理:任何存在都离不开背景的支撑。
我们在前面说了,加速运动和匀速运动一样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进而分析了惯性,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来说,惯性不是存在自身独自具有的本性,当把一个存在周围的所有其它存在都拿掉之后,该存在是不可能还具有惯性的,即惯性不仅和存在自身有关,还和它的背景有关,没有背景的支撑,任何存在都将丧失惯性。
同时,我们还知道,质量是惯性的量度,当存在的背景拿掉之后,惯性没有了,这等于说存在的质量也没有了,敏感的读者应该会察觉到这个结论是非常惊人的!质量可是物质的本质属性之一,质量没有了,意味着这个存在不可能以物质的方式存在!能量是守恒的,存在不能以物质的形式存在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存在已经由物质全部转化成了能量!即有质量的物质分解成了无质量的纯能量形式!因此,任何存在一旦没有相对性,一旦丧失了背景存在的支撑,它也就同时丧失了惯性、质量以及物质形式!任何物质存在离开相对性、离开背景支撑场都将不复存在!举例来说,没有以太的支撑,物质会很快崩溃瓦解,形成极其稀薄的以太。假如把除以太之外的其它一切存在都拿掉,我们能够断定以太同样会很快崩溃,稀释成更为稀薄、连续的其它存在。
虽然理论上将一个存在的背景支撑场都拿掉是不可能实现的,但这并不妨碍上述分析的正确性,这就像我们讨论极限一样,虽然极限处不可到达,但是只要我们顺着趋势去分析,结论就应该是对的。
背景性原理揭示的就是任何存在都是和其它存在相互关联的,任何存在都是相对的,任何存在都需要周围的背景支撑场才能存在,没有任何存在是完全独立的,没有任何存在能够脱离背景支撑场而独立存在,没有任何存在能够脱离其它一切存在而独善其身。任何形式的能量体都是更低级的能量体慢慢演化而来,没有最低级的能量形式,只有更低级的能量形式。
个体永远是整体中的个体。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背景性原理(往大处说是强相对性原理)是存在的根本性原理,至少和存在性原理处于同等的地位。
推论6.1 以太是存在的。
根据背景性原理,这是显然的。整体的物质系统不可能单独存在,必须具有背景场的支撑,我们就将物质的背景支撑场 命名为以太,所以以太是必然存在的。
推论6.2 支撑性原理:存在系往往具有某种相对固定的背景支撑模式,比如:无限支撑有限,低级支撑高级,连续支撑离散,自由支撑规则,可态支撑状态。
推论6.2 不是推论6 的直接推论,但它是推论6 更进一步的结果。
(1)无限支撑有限;多支撑少
从物理学中我们知道任何物质所包含的能量都是有限的,从无限性原理中我们也知道任何物质所包含的能量都是无限的,这并不矛盾,因为物理学只关注物质在经典时空中的能量,而无限性原理所言的能量既包括物质在经典时空中的能量,也包括物质在自由时空中的能量。举例来说,物理学关注的好比是植物在土壤之上的部分,而无限性原理谈论的是植物在土壤之上的部分以及植物的根系和土壤。虽然观察的角度不同,但是无论从哲学的角度还是从物理的角度来看,“植物”、“根系”、“土壤”这三者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有限的能量之下必有无限的能量作为支撑,零、空无或者有限的能量是绝对不能支撑其它有限的能量的,因为有限的能量可以无限多。举例来说,一个100顿的冰山可以用100顿的水将它浮起来,可是如果这样的冰山在数量上可以无限多,而且都必须放在这个池子里呢?这个时候你还会认为池子里水的重量是有限的吗?
不仅从能量的本质上看,只有无限才能支撑有限,从形式上来看,也只有无限才能支撑有限。根据有限性原理我们知道任何存在的空间体积都是有限的,可是存在的数量可以无限多个,那么作为整体的存在在空间上就必然是无限的,这是显然的。同理,任何存在在时间上都是有限的,那么作为整体的存在在时间上也必然是无限的。只有无限的时空才能容下无数有限的时空体。
有限对无限的依赖就像鱼儿对水的依赖一样,是根本性的。一颗星球漂浮在太空中给人的感觉是它不需要什么支撑的,实际却并非如此。既然有一个“空间”可供它漂浮,而空间是运动的属性,这就证明星球周围有一个“运动场”,运动又是能量的属性,因此星球的周围必有一个能够支撑它的“能量场”,假如没有这个背景能量场,就没有一个“空间”可供它漂浮,即使我们不懂任何物理知识,我们也能从哲学上推断出来这一点。那么这个背景能量场到底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呢?我们只知道具体的存在可以有无数多个,而且不管多么大质量的物质都能存在于这个能量场中(假如某个质量极大的天体不能存在于时空内,能量就会不守恒),甚至包括宇宙爆炸之初的那颗宇宙奇子,即具体的存在在质量上无上限,你说这个背景能量场所包含的能量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呢?
从物质的结构层次上来看,也可以看出是无限在支撑有限。越往物质的底层走,粒子之间的结合力就越大,或者说结合得越牢靠,撕开该结构需要的能量就越大,而物质结构的层次又是无限的(根据有限性原理),因此作为物质结构层次极限的底层能量必然是无限的。
存在对无限的偏爱要远远超过人类对有限的眷恋。
无限永远是存在的本质和常态,有限永远只是对无限的一种描述和量度。有限是理性的方法,无限才是存在的本质。
用有限去认识,以无限去思考───无论是物理学还是哲学都是这样告诉我们。
(2)低级支撑高级;简单支撑复杂
存在的形式是千变万化的,但是它们有个特点:高级的存在形式一般总是由相对低级的存在形式演化而来,复杂的存在形式总是由简单的存在形式演化而来。这个道理基本所有的人都懂,尤其是生物的进化更能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但现在的问题是:当高级和复杂的存在形式生成之后,那些相对低级和简单的存在形式还在吗?
从生物学上来看,它们总是并存的,高级的存在形式总是以低级的存在形式作为支撑的,比如我们人,很显然我们属于比较高级和复杂的存在形式,我们每天吃的肉来源于动物,我们吃的蔬菜瓜果来源于植物,没有这些相对低级和简单的存在形式我们很难生存。这不是我们人的特殊现象,而是自然界的普遍现象,假如有一艘载有外星人的飞船来到了地球,即使我们从未见过,我们同样能够断定它们的星球上一定生存着很多这些外星人赖以生存的相对低级和简单的生命形式。
从物理学上来看同样如此。我们虽然不能断定随处可见的物质就是存在系中的高级能量存在形式,但是我们能够断定时空系中一定存在比物质还要低级的能量存在形式,不仅仅对于物质这种能量存在形式是这样,对于其它任何能量存在形式都是这样。换句话说,对于任何一种能量存在形式,我们虽然不能断定有比这种能量存在形式更高级的能量存在形式,但是我们却能断定有比这种能量形式更低级的能量存在形式。因为高级的能量存在形式一定需要低级的能量存在形式的支撑。
从哲学上来看,存在可能具有形式上的最高级,但没有形式上的最低级,只有形式上的更低级。任何存在都不可能处在形式上的最底层,因为任何存在都需要更底层的支撑。没有任何存在完全不需要其它存在的支撑,没有任何存在能够完全自己支撑自己。存在的体系是建立在无限的能量基础之上的无限的系统,任何具体的存在作为无限的系统中的有限的一部分都是根植于无限的系统之上的。
(3)连续支撑离散;高阶无穷大支撑低阶无穷大
离散的存在形式一定是由一种相对连续的存在形式支撑的。比如物质,它是由连续的以太支撑的。因为离散是代表有限和少,而连续代表无限和多。因为多而连续,因为少而离散。从支撑的角度看,只能是多支撑少而不能是少支撑多。
为什么离散就代表少而连续就代表多呢?从数学的角度看,离散要么是有限的,要么是可数的无限多,而连续则不同,连续总是不可数的无限多,因此离散相对于连续而言就只能代表少了。
当我们看到一种离散的存在形式时,我们脑袋里一定要牢记:一定有其它的相对连续的存在形式支撑着这种离散的存在形式。
连续的能量体一定是其它相对更加“连续”的能量体来支撑的,连续的能量体一定不是由离散的能量体来支撑的。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这里说的是物理意义上的连续和离散,而不是数学上的连续和离散,物理上没有数学意义上的完全连续或者完全离散的能量存在,都是相对的、一定程度上的连续和离散,光量子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
有限都是无限来支撑的,可数的无限大通常是由不可数的无限大来支撑的,低阶无穷大通常都是由高阶无穷大来支撑的,道理都是一样的。
(4)自由支撑规则;偶然支撑必然
规则是自由的产物,是自由衍生出来的结果,规则是自由的表现形式,没有自由就没有规则。规则不是自由的对立面,规则是自由中的一种,规则是系统的自由,规则是已经实现了的系统的自由,也就是说规则的本质是自由。规则是系统约定的自由,是系统各成员的自由的“最大公约数”,因此规则所约定的自由是必然小于系统各成员的自由之和的,也就是说规则是由自由支撑的。
自由产生了规则。一种存在的自由总是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它周围其它存在的自由,为了实现系统利益的最大化,为了实现系统的自由,规则于是诞生了。
规则永远是自由的规则,没有自由就没有规则,不能离开自由谈规则,自由是规则的内核和支撑,离开自由的规则是毫无根据和意义的。
存在系的任何一种规则都宣示了存在无数背离这些规则的自由的可能性。比如说电子绕原子核旋转,这就是一条规则,这条规则隐含着电子具有包括绕原子核旋转在内的各种运动的自由,即电子具有无数种绕原子核旋转的自由以及无数种不饶原子核旋转的自由,在这无数种自由中,只有绕原子核旋转的自由才是最符合电子和原子核组成的系统的“最大利益”,这个自由是这个小系统的“公约自由”。任何规则都是由无限的自由来支撑的,有限的自由不能支撑任何规则。
规则都是相对的,自由虽然不能说是绝对的,但是相比于规则而言,自由则要绝对、本质得多。规则是自由的协议和缔结。规则是用来实现自由的,当规则忘却了支撑它的自由或者规则与自由背道而驰的时候,规则的存在性也随之丧失了。
(5)可态支撑状态;原因支撑结果;可能支撑现实;本质支撑现象
状态都是可态的结果,是可态叠加或者说塌缩的效果。每一种状态的背后都隐含着无数的可态。比如说人,人的状态就是人还活着,并且正坐在书桌前看书,人的可态具有无数种可能,比如他可以正在吃饭,或者正在喝水,或者正在走路,或者已经死了,或者正处在生与死的边缘等等。状态永远是由可态支撑的,没有完全脱离可态的状态。举例来说,人的任何一种状态背后都有无数种可态在支撑。没有生与死的无数可态的叠加就没有人的生与死的状态。没有无缘无故的状态,就像没有无缘无故的结果一样。
状态只是这无数种可态叠加后形成的一种现象,比如说人,人的真正本质就是人具有各种可态或者说可能性,人的状态只是本质表现出来的现象,是一种结果。现实永远是一种唯一的结果,是无数选择后的唯一结果,可态在这种选择中塌缩成了状态。
任何现象都是由某种本质在支撑,离开本质的现象是幻象,是虚无。
虽然状态在理论上可以是不可数的无穷多种,但是状态背后隐含的可态却是更高阶的无穷多种。
如果我们把可态理解为原因、可能、本质,把状态理解为结果、现实、现象,那么可态支撑状态就变成了原因支撑结果、可能支撑现实、本质支撑现象了。
推论7 相似性原理:没有任何两个存在是完全不同的,任何两种存在都至少具有某种相似性或者说共同点。
相似性原理也可以称为“不完全不同原理”。
相似性原理是相对性原理的推论,假如存在A和存在B完全不同,即没有任何共同点,那么B对于A或者A对于B来说就是绝对的,这与相对性原理矛盾。
即使不从相对性原理出发,我们也能推出相似性原理,因为任何存在都是能量体,都是时空体,都以自由作为本质,因此任何存在都具有共同点。任何存在都只是能量的不同存在形式,任何存在都只是自由的不同表现形式,所有的存在都具有共同的自由之本质。时空中没有不以自由作为本质的存在,时空系中没有两个完全不同的存在。
反过来,我们也可以根据相似性原理推断出所有的存在具有共同的本质:任给两个存在A和B,根据唯一性原理(也叫不完全相同原理)和相似性原理(也叫不完全不同原理),不管我们对A与B如何细分,A与B永远存在共同点和不同点,这说明什么呢?这只能说明A与B具有共同的本质和不同的形式。为什么呢?因为形式的不同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根据任何科学知识而只根据日常经验就知道不同的存在其形式是不同的,形式的不同是能被经验和科学所检验的,只有本质才不容易被经验和科学所把握。
不完全相同原理和不完全不同原理合起来共同揭示了存在的“同质不同形”。
推论7.1 无限相同原理:任何两个存在都具有无限的相同。
这是显然的。
推论8 作为整体的空间是无限的。
有限的空间总是意味着有一个相对优越的空间点,就像物理学上每个物体都有一个重心一样,有限的空间在数学上都有一个几何上的中心,该中心相对于其它空间点就具有相对优越的地位,这与相对性原理矛盾。
整体的存在系在空间上必然是无限的。假如存在系在空间上是有限的,那么我们可以将存在系看成是一个具体的存在,由于这个具体的存在是唯一的、孤立的,所以它没有相对性,因为没有其它任何存在可供它相对,这违反了相对性原理,所以存在系必然是无限的。
空间的无限性是保证相对性的必要条件,而相对性又是维持时空系自洽的必要条件,因此空间的无限也是时空系保持自洽的唯一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空间不一定就是指经典的物质空间,而是指所有的能量体形成的复合空间。
[1] 生命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生命都有一个相对的起点,但没有一个绝对的起点。
[2] 读者可以参考后面的“时间的相对与绝对”以及“空间的相对与绝对”两节。
[3] 非时空的奇子不仅不是物理学的研究对象,同时也完全不是哲学的研究对象,那是神学的范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