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广安区无名道路命名的批复
广安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广安区中桥街道无名道路命名的请示》(广安区府〔2023〕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位于华阳东方小区与莲塘湾安置房之间,东起莲塘街,西至李家院街,长300米,宽7米的道路命名为华莲巷。
二、原则同意将位于城南壹号安置房小区与逸兴花园小区之间,南起宏志大道,北至河堰路,长280米,宽5.6米的道路命名为尹家巷。
三、请你区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做好新命名道路标志设立、规范管理使用地名、采集登记入库等后续工作,方便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作。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来 源 | 广安市人民政府网
一审一校丨何 亚
二审二校丨何恒平
三审三校丨李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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