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3日,“两高两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为全面准确理解适用最新《意见》,进一步提高全省司法机关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业务能力,2024年2月28日,省法院举办了全省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同堂培训。全省法院刑事法官及助理,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人员共800余人一起参与同堂培训。本次培训,省法院专门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审判长、法学博士曾琳法官现场授课和答疑解惑,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洪武主持培训并致辞,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力参加培训,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欧枝凡主持案例讲评活动。
曾琳法官长期从事危险驾驶犯罪专项调研,系2013年及2023年醉驾意见执笔人。在此次培训中,她以“醉驾意见理解与适用”为主题,从制定背景、起草思路、主要内容、总体要求、立案与侦查、证据瑕疵与排非、刑事追究、综合治理等几个方面对《意见》作了全面精准解析,让参训学员在最短时间内加深理解了《意见》出台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掌握了《意见》的精髓要义,对于准确适用2023年出台的《意见》,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办理醉驾刑事案件时进一步统一认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洪武指出,本次培训虽然时间很短,但内容丰富、受训面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全省法院广大刑事法官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学习和提高机会,对交流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质效意义十分重大。同时,全省法院刑事法官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共学促共识,努力促进公检法司的良性互动,学以致用、担当作为,切实提高办理醉驾刑事案件质效,积极参与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助力贵州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现学现用,还开展了典型案例剖析、研讨,九个市州法院依次主讲案例并由其他市州法院进行点评,参训学员对审判实务中遇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充分交流了观点意见,真正做到了拓宽思路、畅所欲言,既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又交流了经验,启迪了智慧,让参训学员受益匪浅。
来源:省高院刑一庭
审核:赵映 金晶
编辑:沈重阳 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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