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日期:2024-02-28
总局领导好:根据《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规则》3.1要求: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请问,投入使用后30日必须使用登记完成,并办理完使用证?还是30日内提交申请办理申请即可?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回复时间:2024-03-01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因此,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后30日应当提交使用登记申请,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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