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第5期,总第143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日期
1
渝药监药处罚〔2023〕47号
静峰堂医药(重庆)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静峰堂医药(重庆)有限公司
91500107MA615WED94
叶茂兰
当事人采购软脉灵口服液时未审核药品合法性,未核实销售人员身份、未索取供货单位发票,未查验同批号检验报告书,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未从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237.2元;3.罚款70000元。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02.29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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