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长春市多家医院发布消息
可免费办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证
哪些人可以办理?
什么时间可以办理?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起来了解下
长春中西医结合医院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00-11:00 13:00-16:00请根据时间段前来办理,咨询电话:0431-87788120/88822120
适用对象
关于印发《长春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健康检查对象和范围
从业人员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范要求,需进行健康检查的下列八类人员: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三)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四)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
(五)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六)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和无菌医疗器具生产企业中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
(八)加工、销售肉品的人员。
所需资料
关于印发《长春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免费健康检查从业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是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标注“仅限用于健康体检使用”)。
二、是体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向属地体检机构进行预约申请。
四、从业人员在岗期间,每年享受免费健康检查1次,再次健康检查需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其他行业跨直接接触药品行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相关办理程序,可再进行免费健康检查1次。
健康证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00-11:00 13:00-16:00,请根据办理时间前来办理。
办理地点:长春经开区金川街与威海路交会(威海路639号)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向属地体检机构进行预约申请,请点击下载申请表。
咨询电话:0431-87788120/888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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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医院
自2024年3月1日起,长春市南关区医院对在南关区内执业的八类人员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健康证办理),体检要求和流程如下:
一、健康检查对象和范围
免费健康检查的下列八类人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三)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四)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
(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的人员;
(六)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七)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和无菌医疗器具生产企业中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
(八)根据《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加工、销售肉品的人员。
二、不属于八大类人员不给予免费体检。
三、只对本区域(在南关区内执业)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
四、每年每人只能免费体检一次,如需再次办理健康证不再免费。
五、医疗机构不再提供纸质健康证明。体检后5个工作日从业人员可通过健康长春APP、健康城市长春公众号(小程序)查询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文件,对于健康检查不合格项,也会告知受检者。通过健康长春APP、健康城市长春公众号(小程序)查询展示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文件,如需纸质合格证明自行打印。
六、从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团体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需要提前电话联系医院进行确认体检人数及时间。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填写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申请表()。团体体检预约电话:82883115-2311。
*注意事项:体检需要空腹进行采血,如休息不好、饮酒、吃药都会影响检查结果。前来体检人员需佩戴口罩。
*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10-10:3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体检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医院二楼体检科
*医院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156号
长春单氏肝胆病医院
为解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难题,根据《长春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方案(暂行)》相关工作要求,我院将于2024年3月2日起,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办理工作,为经开区从业人员免费办理,检查合格后,检查表即可作为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使用。
免费健康检查的八类人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三)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四)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
(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六)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七)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和无菌医疗器具生产企业中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
(八)根据《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加工、销售肉品的人员。
办理资料
1.个人资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两张红底一寸照片。
2.用工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多证合一的经营主体资质材料;
(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6)食品摊贩备案卡复印件(正在筹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材料。无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的流动小摊贩、外卖员等从业人员需要前往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开具相关证明。
以上八类用工证明,从业人员可持任意一种到办证机构进行办理。需加盖从业人员单位红色公章,无公章的需要法人签字并按手印。(彩印)
办理流程
1.到我院一楼体检中心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体检单;
2.持体检单到各科室检查;
3.将体检单交回体检处,体检结束。
体检须知
注意事项:
1.请提供真实、合法、有效材料,否则将不予办理,涉嫌违法买卖证件或使用假证者,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
2.办理健康证必须符合以下两点:
(1)工作单位在经开区内注册经营;
(2)办理健康证人员年龄满16周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用工规定。
3.3-5个工作日可通过“健康城市长春”微信公众号领取健康证明电子版。
4.如体检不合格12个月内不能再次办理。
5.其他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体检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约电话:
0431-84657355
体检地点:
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828号
来源:掌上长春、长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长春市南关区医院、长春单氏肝胆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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