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社会上比较常见的一类毒品犯罪,对于从事宾馆、酒店,歌舞、娱乐以及房屋出租等行业的人员来讲,要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和违法行为举报责任,避免发生被动式的容留他人吸毒行为。
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既可以是主动向吸毒者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下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常见于聚众吸毒行为,为他人或多人提供吸毒场所。另外,一些不吸毒的人也有可能触犯此条法律,例如用自己的身份证为吸毒人员在酒店开房,为其吸毒行为提供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案例分析
例如之前曝光的吸毒明星
2009年,满文军夫妇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体西门夜店cocobanana因涉嫌聚众吸食毒品被抓。
事发时满文军正在与10余个朋友举行派对,庆祝妻子生日。满文军因吸食毒品,被警方治安拘留14天。
妻子李俐则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昆明禁毒提示
毒品害人害己
容留他人吸毒
更是罪不可赦
转载自:昆明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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