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寂在荣州
□ 孙会久
▲王寂
说到中国的历史文化名人,王寂肯定能算一个。在正式的历史文献中,目前能查到的到过康平的历史文化名人,王寂是最早的一个了。据《辽东行部志》记载,公元1190年农历三月初五晚到初七早,王寂在当时的金朝荣安县治所(辽称荣州),也就是现在北四家子乡六家子村二棵树古城址办公三天,住宿两晚。面对一路所见所闻,这位号称金代“文苑之首”的著名文学家和清官在荣州写下了对佛教、对古人、对自己的评价和看法,为我们今天了解金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王寂(1128--1194),字元老,蓟州玉田(今河北玉田)人,金代著名文学家。他于1151年考取进士进入官场,当过太原祁县令、真定少尹兼河北西路兵马副都总管、通州刺史兼知军事、中宪大夫中都副留守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户部侍郎。在户部侍郎任上,由于1186年8月处理黄河水患不利,被金世宗贬黜为蔡州防御使。1189年金章宗即位,王寂被命提点辽东路刑狱,1190年和1191年两次出巡辽东,1191年任中都路转运使,1194卒于任上,寿六十七。王寂一生著作颇丰,著有《拙轩集》《北迁录》《辽东行部志》《鸭江行部志》等著作。
《辽东行部志》《鸭江行部志》两部书含诗83首,文章6篇,是记录辽宁省辽阳至辽东半岛等地的最早文献,关涉金代上京、东京、北京三路地理,古迹、文物、异闻颇多,对《金史·地理志》中遗漏部分是难得的补充。
金承宋制,1189年6月,金章宗完颜璟继位后,马上效仿宋制设置提点刑狱司(简称提刑司)。提刑司官员由朝廷直接委派,是代表朝廷监督所辖州县司法审判活动的机构,主要负责复查地方审断案件。如有疑狱及拖延未决案件,提刑司可亲赴州县审问。州县已决案件,当事人喊冤则由各路提刑司复推。同时,提刑司还掌监察官吏、体察廉能赃滥、兼劝农桑、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当时全国共设置九路提刑司,最高官员为提刑使,秩正三品。
王寂于公元1189年被金章宗任命管理“辽东路刑狱事”,对此事他在自己的作品集《拙轩集》中是这样记载的:
“ 大定己酉,予被命提点辽东路刑狱事 ”。
根据此记载,他应该担任的是提刑使的职务。于是,他在公元1190年农历二月十二日至四月七日,对辽东路开始了一次长达55天的巡察。
然而,辽东路在哪?路是金代一级地方行政区划,《金史·地理志》载,全国共设置了19路,并没有辽东路这一建置。原来,建立提点刑狱司时,并没有每一路建一个提刑司,而是合并两或三个路成立一个提刑司。如九路提刑司中西京路和中都路设立了“中都西京路提点刑狱司”,同样东京路和咸平路成立了“东京咸平府路提点刑狱司”。根据王寂对这次行程所走的路线发现,他所出巡的地点都在东京路和咸平路。因此,辽东路就是指当时的“东京咸平府路”当无疑义。《辽东行部志》记载,王寂于1190年农历二月十二日从辽阳出发,经过沈阳,然后西行,又沿现今的医巫闾山东侧北行,再折向东行经懿州(阜蒙县塔营子镇)、灵山县(彰武县境内)、祺州(郝官屯镇小塔子),然后就来到了当时的荣安县,也就是辽代的荣州城,现今的北四家子乡六家子村二棵树古城(遗址)。
对在荣州的活动,王寂是这样记述的:
己未晚,达荣安县,昔在辽为荣州。借榻于萧寺僧舍,壁间有《施食放生记》,乃墨蜡石本装饰成轴。三复其文,辞理俱妙。大概假宾主问答云。有大沙门于佛诞施食放生时,一居士谓沙门曰:“聚食施食,真汝悭贪,取生放生,真汝杀害。彼饿鬼等,以悭贪故,彼畜生等,以杀害故,不应利彼而随堕彼,云云。沙门即应之曰:“以实不食,施少分食,作无数食,一切饿鬼,无不能食。以实不生,放今日生,令无尽生,一切畜生,无不能生”。此其大略也,余不具录。其后云:“至和二年四月八日,嘉禾陈舜俞记。熙宁七年五月七日,眉山苏轼书”。予以宋史考之:至和二年,仁宗朝乙未岁也。熙宁七年,神宗朝甲寅岁也。又按三苏《文集》,熙宁四年冬,东坡通守余杭,七年秋移守高密,以九月二十日辞天竺观音去杭之密。今此记云:“熙宁七年五月七日,苏某书”,即是犹在杭州时也。东坡忠厚不妄,许可如欧阳永叔作《韩魏公德威堂记》、范仲淹作《狄梁公神道碑》,皆公手书,自余非文章议论有大过人者,未尝容易作一字。今陈公所记施食放生事,坡公特为之书者,意可知矣。公往在黄州时,率钱救不举之子;在儋耳时,临江放垂死之鱼。以是观陈公之记,意必有会于心者,故为书之。其字端谨,大小颇与《枕中经》相类,真所谓传世之墨宝云。
庚申,以军民田讼未判为留再宿。午饭后,信手取故书遮眼,乃《韩文公集》。开帙得诗云:“居闲食不足,从仕力难任。二者俱害性,一生恒苦心”。三复其言,掩卷为之太息。非韩公饱阅穷通,备尝艰阻,断不能作是语。予丁丑筮仕,凡四十年,俸入虽优,随手散去,家贫累重,生理索然,汗颜窃禄,则不免钟鸣漏尽之罪,谋身勇退,则其如啼饥号寒,行藏未决,闵默自伤。为作五十六字云:“举家千指食嗷嗷,不食谁能等系匏。掠剩大夫汤沃雪,定交穷鬼漆投胶。春蚕已老不成茧,社燕欲归独恋巢。莫待良田径须去,移文聊解北山嘲”。
辛酉,次归仁县,宿南城道院。
王寂在这部日记体的著作中采用的是干支纪日法。从《辽东行部志》开篇“明昌改元,春二月十有二日丙申,予以使事,出按部封,僚吏送别于辽阳瑞鹊门之短亭”算起,至己未日是三月初五,庚申日是三月初六,辛酉日是三月初七。按照他的记述,看一看830多年前王寂在现今的北四家子乡这三天两宿都做了什么。
己未日,也就是五日早,王寂从现今郝官小塔子村的庆云县治所(辽的祺州)吃完早饭一路北行,直奔荣安县。四日下午或者晚上到庆云县治的时候,在辽河边放生了两条鱼,并写了一首劝戒为官者要“莫贪香饵弄沈钩”的七言绝句,想必王寂的心情是不错的。就这样,一路考察民情,在五日晚,王寂率一行人到达荣安县,并住在了“萧寺僧舍”。一路行来,只要住宿地有庙宇寺院的,王寂几乎都借宿其中,由此可知,佛教在金代一如辽代,是非常流行的。在他整个行程中借住的寺院中,有两处“萧寺”,也就是说这两座寺院都是以姓氏贯名的,这个姓氏就是辽代最著名的后族的姓氏——萧姓。有辽一朝,康法地区是辽代后族的聚居地已经得到了史学界的共识,从王寂在荣安县借住萧寺也证明了这一点。荣安县治所的这座萧寺一定是辽代所建,且是萧姓一贵族所建。从而也说明,在辽代时,荣州城极有可能是辽代后族一位萧姓贵族的头下州城。
借住在萧寺的晚上,王寂在僧舍壁间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
手不离书也许是古代文人墨客的习惯,王寂也不例外。萧寺僧舍壁间有一本宋朝文人陈舜俞撰写的《施食放生记》,王寂首先对书中一段沙门和居士的对话产生了兴趣,从中也表明了他的佛教观。这段对话说的是佛教的施食放生。
先秦时期中国人就有放生的习惯,《列子·说符篇》中记载:
“ 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简子曰:‘善!’。 ”
从这段文字记载我们可以知道,当时不仅有放生,而且有专门捕鱼鸟以供放生的人。人们对放生的做法还是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的。这一习惯后来和佛教的放生习俗相融合,逐渐就演变成了佛教独特的施食放生法会。文中居士怼沙门(梵语,出家修道者之称)说的“取生放生,真汝杀害”就是这个意思。
这段话翻译过来的大意是这样:居士对沙门说:“聚集大家的食物施食给饿鬼(以获得好的名声),说明你们真的(指僧侣)吝啬贪婪;收取一些生灵再放生,(这些生灵)真的是因为你们而被杀害。那些饿鬼,都是因为前世吝啬贪婪的结果;那些畜生,都是因为前世杀生的报应。(你们)不应该利于自己而去做恶事。”
居士的话虽有失偏颇但有一定道理。针对居士的问话沙门回答道:“让实际不际不应该吃到东西的饿鬼吃到食物,虽然只施舍了一少部分饿鬼分食了食物,如果大家都施舍无数食物,那一切饿鬼就都能吃到食物了。把实际上不应该生的,今天放生了,如果大家让无穷无尽不应该生的都活了,那一切畜生哪还有不能活的?”
总之,这段话居士怼佛教僧侣施食放生虚伪,僧侣则表明了施食放生的功效。从王寂一路走过来的行程看,他对高僧和道人的记述表达了他对达到一定境界的得道者的敬意,字里行间也表明了他对辽、金两朝推行佛教政策的认同。
在《施食放生记》后记里,王寂有了另一个发现:“熙宁七年五月七日,眉山苏轼书”。作者陈舜俞是苏轼的好朋友,所以,这本“墨蜡石本装饰成轴”的书竟然是大文毫苏轼为好朋友书写后刊印成册发行的。因此,王寂评价苏轼“东坡忠厚不妄”,并记曰:“公(指苏轼)在黄州时,率钱救不举之子;在儋耳时,临江放垂死之鱼。”看来苏轼做过的这两件事王寂是非常认同的:一件就是被贬黄州时的救不举之子。据记载,当时的黄州百姓由于生活贫困,每家有了二男一女后,再生养的孩子则出生时直接溺毙。苏轼到黄州后,直接给当时的黄州太守写了一封信,说:“若实贫甚,不能举(养育)子者,薄有以赈之”。第二件事是被贬到海南儋州时放生了21尾鲫鱼之事。《东坡事类》记载,苏轼在儋州时,有一个渔夫抓了21尾鲫鱼卖给了苏轼,苏轼用木盆装鱼,把鱼带到了城北的沦江南岸一个吴姓人家洗衣服的“浣沙石”下面放生了。王寂于初四日在辽河边放生了两条鱼估计就是受了苏轼这次放生的影响。苏轼做的这两件事都是被贬时发生的,而王寂也是因工作被贬后刚被金章宗启用不久,所以马上有了共鸣。最后王寂感叹到:“其字(指苏轼书写的《施食放生记》书法)端谨,大小颇与《枕中经》相类,真所谓传世之墨宝云!”
此书若能流传至今当为无价之宝了。初五晚睡前,看来王寂是在读《施食放生记》中度过的了——“三复其文,辞理俱妙”。
庚申日,也就是初六这一天,因为审查一件未判决的军田和百姓之间的土地官司,王寂继续留宿荣安县治所——“以军民田讼未判为留再宿。”这句话包含的信息量非常大,一是证明了《中国东北民族史》中辽河平原的大面积开发始于辽金时期记载——1190年的这段“军民田讼”说明金时辽河平原,特别是康平一带的辽河西岸已经得到全面开发,并且出现了土地纠纷。同时说明金代在康平地区也实行了“计口授田”屯田军制,而不是史料中记载的仅在中原地区实行。《大金国志·屯田》记载:为了更好地发展农业生产,金熙宗即位后调整了猛安谋克(金代女真族的基层军事和社会组织单位)制度,将曾经契丹和女真人的孟安谋克户从金内地大批地迁居中原地区,实行“计其户口,给以官田”,令其自耕种以充口食。从王寂书中记述看,这一“计口授田”方式不仅在中原地区实施了,在当时的荣安县也实施了,说明这是一项金国全国实施的政策。这一政策实施后,女真贵族和孟安谋克户大部分没有自己耕种,而是把分配给自己的耕地租给当地的民户耕种,并收取地租。为此,就在王寂巡视辽东的1190年三月,金章宗宣布:
“ 军人所受田,止令自种,力不足者方许人承佃,亦止随地所产纳租,其自欲折钱输纳者,从民所欲,不愿承佃者毋强 ”。
由此可见,当时这一政策已经引起了许多矛盾,乃至许多案件纠缠不清。
荣安县王寂所审理的这个案件大体上也是这个原因造成的。这段记载,也充分说明了提刑使管理范围的宽泛。《金史》中,关于提点刑狱司有以下职能:
1、 审决冤狱。2、访察处罚。3、举荐人才。4、劝谕农桑。5、屯田并兼管水利。6、察官。7、赈灾救济。8、察采炼。9、监督“常平法”。10、派出使者。
从提点刑狱司所具有的职能看,王寂审理军队与百姓土地纠纷就可以理解了。用了一上午的时间,王寂对这件久拖未决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审理完后,应该心情很愉快地吃了顿午饭。饭后休息时,他信手拿过一本书,一看是《韩文公集》,又引发了他的怀古情思。韩文公即唐朝的大文学家韩愈,也是王寂非常推崇的一位古人。看到开篇写的《从仕》,他“掩卷为之太息”,感叹韩愈人生阅历广博,深谙“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的道理,若非饱尝生活的艰难险阻,决不能写出如此饱含人生阅历的诗。看到韩愈的诗,想起自己的一生,王寂感慨万千:做官四十多年,虽然俸䘵不少,但随手散去,至使家里百口人非常贫困,不免伤感,于是写下了这首《自伤》:
举家千指食嗷嗷,不食谁能等系匏。
掠剩大夫汤沃雪,定交穷鬼漆投胶。
春蚕已老不成茧,社燕欲归独恋巢。
莫待良田径须去,移文聊解北山嘲。
这首诗反映了王寂的人生观,也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首创作于现今康平的七言律诗。
辛酉日早,也就是三月初七日早饭后,王寂离开荣安县治所,东渡辽河,开始了下一段巡视监察的行程。虽然只在当时的荣安县留宿两晚,但却给我们留下了八百多年前康平北四家子乡一段珍贵的历史资料。王寂当时已是一位63岁的老人,也是一位胸怀天下、心系百姓的清廉官员,更是有历史感和文化素养的著名文人,通过他的记述,让我们看到了八百多年前如水墨画一般的北四家子乡这片热土——辽河岸边的渔舟唱晚、荣州古城的暮鼓晨钟和山间小村的犬吠鸡鸣……
孙会久:康平县政协文卫办主任。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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