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3月15日消息(记者 付美斌)近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犯罪嫌疑人符某道被批准逮捕。
民警将犯罪嫌疑人符某道送往看守所(央广网发 海口交警供图)
1月18日晚,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琼山大队接警,琼山区三门坡镇G223国道49公里100米路段处,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警后,琼山大队交警第一时间赶至事故现场。到现场后发现,琼A20XXE号小型普通客车与行人鲍某光发生碰撞,造成鲍某光当场死亡。
事故现场梁某联自称是事故车辆琼A20XXE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梁某兰则自称事故发生时其乘坐在琼A20XXE号小型普通客车副驾驶位,并向民警指认梁某联是事故车辆琼A20XXE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
经勘查事故现场后,办案民警将二人带至中队接受询问,询问后发现二人供述事实存在大量疑点,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深度调查,由于事发地段位于郊区,沿途道路视频监控设备少,加上当地群众关系盘综复杂,部分人存有不想多事的心理,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在调取事故周边路段的监控视频后,交警发现涉案人员除梁某联、梁某兰外还出现了第三人,此人疑似琼A20XXE号小型普通客车所有人符某道。
办案警员突击前往犯罪人嫌疑人家中寻找物证(央广网发 海口交警供图)
1月21日,交警依法口头传唤符某道接受调查,经3次询问,符某道均表示事故发生时其未驾驶琼A20XXE号小型普通客车。同时,对梁某联、梁某兰多次询问,均称梁某联是事故车辆琼A20XXE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尽快侦破此案,办案民警前后1个多月 十余次到三门坡镇走街串巷,对沿途铺店、村庄走访调查,当时正值海口连续阴雨天气,又进一步增加了交警取证的难度。 在对3人供述材料中的关键地点、事故车辆行驶路线逐一排查后,通过寻找目击证人、对比视频监控,办案组更加确定肇事车辆驾驶人为符某道,而不是梁某联。大量调查取证,经过深度分析研判后,办案小组突击前往三门坡镇大石村,在犯罪嫌疑人符某道家中寻找到其在事故现场身穿的上衣这一关键物证。
办案民警询问符某道(央广网发 海口交警供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历时 1个多月,在零口供基础上,办案民警通过固定大量的客观证据立案侦查,并最终移交至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报请批捕。 目前,该案件犯罪嫌疑人符某道于 2月4日被刑事拘留。3月11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对符某道批准逮捕。梁某联、梁某兰涉嫌包庇罪已另案移交琼山区公安分局办理。
据办案民警介绍,肇事司机符某道今年36岁,在家务农,家在三门坡镇,和梁某兰是夫妻关系。事发前,夫妻俩吃完夜宵之后,由符某道驾车一起返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夫妻俩抱着侥幸心理联系了梁某兰的哥哥梁某联(38岁左右,在家务农)前来“顶包”,而符某道则躲到了附近一条小路里。后来在得知已被批准逮捕的消息,符某道这才悔不当初,表示了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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