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火源进入林区 多人被处罚
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防火期内木里县全域林牧区禁止携带火种火源进入,但仍有个别群众心存侥幸、不顾劝阻,私自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案例一
3月21日,元某某某携带火源进入木里县茶布朗镇林区,被茶布朗派出所民辅警当场查获。违法行为人元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元某某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3月21日,哈某某某携带火源进入木里县茶布朗镇林区,被茶布朗派出所民辅警当场查获。违法行为人哈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哈某某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3月21日,唐某某携带火源进入木里县茶布朗镇林区,被茶布朗派出所民辅警当场查获。违法行为人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唐某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3月21日,王某携带火源进入木里县茶布朗镇林区,被茶布朗派出所民辅警当场查获。违法行为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目前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全州动态:
截止 3月22日,全州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464起,处罚475人(其中:拘留 104人;罚款 330人;警告 41人)。
来源:木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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