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
残疾人朋友(法定监护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国家为残疾人设立的专项福利政策,对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为方便残疾人了解政策、自愿申报,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如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民政牵头实施)
1.补助对象:具有蓝田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满足下列情况之一:(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2)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各类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3)2018年以后(含2018年)退出的在册贫困户中的残疾人。
2.补贴标准: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民政牵头实施)
1.补助对象:具有蓝田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2.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三、注意事项: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纳入特困人员供养、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3.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享受生活困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享受离休干部护理费的,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享受退休人员护理费,低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标准差额部分。
四、两项补贴申报流程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申请,申请补贴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并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户口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相关申报材料包括:1.《西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3.本人户口本复印件;4.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5.困难残疾人由村、镇(街)出具家庭贫困的证明材料,属低保对象的出具低保证复印件;6.本人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财政“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应在县财政局指定的县农商银行办理);7.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银行卡不属于本人的,还应提交使用该银行卡的书面说明。以上资料各一式三份。
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初审→乡镇(街办)
人民政府审核→县残联审批→民政局审定→财政打卡发放
如有疑问请您致电蓝田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29-68321319。
来源:蓝田县人民政府网、蓝田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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