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孟樾 王丽娟 何维民
近年来,樟树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和“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立、执、访工作机制创新,打好三源共治“组合拳”,为当事人提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助推诚信社会体系建设,推动构建衔接顺畅的综合治理大格局。
推动“末端诉”到“前端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诉源治理的部署要求,樟树市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坚持以“调”为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端。
自2022年以来,与樟树市政法委员会、樟树市总工会、樟树市工商业联合会、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樟树市司法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出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2022年12月,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入驻樟树市综治中心,利用综治中心整体资源,强化联动配合,力求做到矛盾疏解、纠纷化解。
与此同时,树牢“一个纠纷、一次案件”理念,不断加强与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协作配合,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通过在诉前引入第三方调解员介入,有效缓解双方当事人情绪,尽力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让人民群众真正体验司法的高效便民。并依托现有资源,在全市搭建了20个网格法庭,运用好网格法庭前沿阵地优势,打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2023年以来,诉前委派调解案件642件,申请司法确认案件519件,出具诉前调解书1196件。
推动“末端执”到“前端治”
执源治理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必要之举。樟树市人民法院充分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发挥执行工作能动性,推动案结事了,帮助权利人及时兑现权益。
精准服务双“一号工程”,妥善化解涉及本市的重大产业、重点项目等矛盾纠纷,发挥“执破融合”机制作用,及时启动执转破程序,通过破产清算重组,有效处理一批复杂疑难的系列案,妥善化解利益冲突,减少终本案件基数,提高实际执结率。2023年以来执转破移送立案共计20件,预破产5件,预整顿2件,多次为相关企业指定临时管理人。
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加大诉前、诉中及执前保全的宣传,推行“立案+执行”模式,在受理案件前和立案阶段,主动向当事人释明保全制度的法律规定及必要性,引导当事人做好诉讼保全,不断提升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比例,推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2023年以来共办理诉讼保全927件。不断优化执行和解中心体制机制和“三推送”工作机制,将执前和解案件工作推送到该当事人所在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导其开展和解工作,并主动邀请樟树市检察院参与其中,使执行纠纷尽早就地化解。2023年全年共推动执前和解613件,主动履行金额627.57万元。
从促进审执效率为出发点,推行执行告知工作,在立案审判等阶段,倒逼当事人放弃逃避执行动机,提醒和鼓励当事人做诚信守法公民。全面加强查人找物和财产处置能力,探索建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正向激励和反向督促机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与本市公安机关和城区网格员加强协作,通过及时上门等方式,形成打击拒执的高压态势,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
推动“末端访”到“前端化”
樟树市人民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化访源治理工作,加强风险防范,持续提高法院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做好隐患排查,注重依法依规办案,完善执行案件管控机制,强化执行全流程公开以及释法明理等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案件评查,做好交叉执行推送上报。及时分析研判重点案件涉访风险点,召开研判分析会,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畅通群众意见收集渠道,要求信访责任部门按照一案一表的方式如实记录当事人的来访诉求,尽快安排承办人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同步告知案件执行情况,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切实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
创新体制机制,今年3月在执行局推行执行接待日,及时告知当事人有关承办人的接访时间,轮流安排执行干警在工作日上午进行值守,现场解答当事人疑问,对能够当即解决的,当场给予解决、回复;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警和跟踪,努力把新发生的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到位。
在执行局推行一案一策工作制度,构建信访积案清理领导第一责任、执行局负责人具体责任、承办人员化解责任的分层体系。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问题症结,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信访化解步骤及完成时限,及时办理群众诉求,确保工作落地落实、权责到人到位,切实推动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2023年以来执行局信访回复率、化解率均达100%。
下一步,樟树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进诉源、执源、访源治理有机统一,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逐步实现案件质效大幅提升,真正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案件办理“小切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审签:郑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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