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张艺谋确实是难得的奇才。一部《第二十条》故事片,没有了他喜欢的宏大场面,也没有了他习惯的大块红色渲染。
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换言之,家是最小的国。国是最大的家。一个指望利用到市检察院挂职转正改变家人和孩子命运的检察官韩明,遇到了一个棘手的案件:一个软弱的村民王永强,有一个哑妻。两人有个生病的女儿,假如不尽快医治,会影响女儿终身。无奈之下借了同村刘家的高利贷。
根据公安局提供的资料,检察院得到这样的信息:刘家催还王永强归还债务。王永强却始终无法还清。争斗中,王永强用剪刀杀伤了债主刘文经。女检察官吕玲玲获得未经证实的信息为,王永强之所以要杀刘文经,是因为看到刘文经去车中拿刀的应激反应,属于正当防卫,最多算防卫过当。但是,刘文经是否真的拿刀,没有证据。因为车里没找到刀。
与此同时,韩明上高中的儿子,在学校因为见义勇为打了霸凌同学的校领导儿子,被霸凌者不肯出面证明导致有可能被起诉。虽然韩明夫妻小心翼翼去学校一次次道歉,校领导却坚持一定要韩明儿子对自己被打伤的儿子道歉。
韩敏内心极为纠结。一边是见义勇为受委屈的儿子,一边是有可能失学被拘留的儿子。几年前韩明办理的一个案件当事人,出现在韩明面前。韩明费尽心力帮他找了工作,安抚他好好过日子,再不要去上访。原来这人以前是位公交司机,驾车时遇到几个青年欺负一女子。气愤中出手,有一个青年被鉴定为轻微伤。司机被判刑三年。
出狱后,司机失去了工作,不屈不挠地上访。面对韩明这一次的帮助,他问韩明,如果当时你遇到那种情况,是管还是不管?韩明放了一段视频:青年们欺负女子,是恶行;司机出手将他们和女子分开,叫见义勇为。与他们缠斗到一起,叫互殴;导致对方受伤,叫伤害……法律的界定就是这样!
讲真,如果没看到这段视频,真的以为司机就是见义勇为。可是法律却说,只要施暴者停手,受到的伤害就是不法侵害。问题是,前后一两秒,定性会完全不一样。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可以理解和解释,对于争斗中的双方来说,简单理解为谁受伤谁有理,心中会服气吗?
几件事堆一起,韩明忙得焦头烂额。家中孩子的事对妻子来说是最大的事。韩明却无法投入精力去解决。霸凌者家长个性固执,坚持韩明儿子不道歉这事儿没法谈。话赶话地,韩明妻子和校领导缠在一起,事情进一步恶化。
他的儿子,问出了与司机差不多的一句:我明明是见义勇为,为什么要道歉?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是管还是不管?
这不仅是韩明儿子的困惑,也是许多老百姓的困惑。看过媒体上的一个报道:一个小偷在村里偷东西被发现,被村民追赶时自己跳入河中逃生,因水性不佳淹死。小偷家人起诉村民。理由是,你们不追,他就不会跳进河里。
法律接受了这个理由,判决村民赔偿巨款。可是,为什么不问村民追的原因?难道任由小偷偷盗?这些社会风气眼见着滑坡。“扶不扶”问题,碰瓷者轻罚,扶人者赔偿的判决不止一次见诸报端,做好事者承受了太多代价。谁还敢?
做好事代价沉重,做坏事代价低廉。老人犯罪、少年犯罪不起诉,更是给做坏事的人发放了通行证。最近连续的少年犯罪,多少与法律相关联。而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解释,与处理者的经验、好恶、能力等主观因素相关联,并没有硬性的操作规范。
法律是底线,是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底线。电影中有关王永强案件的处理,始终没有统一的意见。王永明被欺凌的哑妻,怀着无比绝望的心情,宁愿不再管病中的女儿、狱中的丈夫,跳楼以证清白。
电影的最后,给出了令人满意的结局。看完电影,却并不能长舒一口气。如果哑妻没有跳楼,如果韩明处理的司机没有因为车祸身亡,他没有看到司机女儿,他的儿子没有激愤地问他以后做不做,他会冒天下之大不韪为王永强案提出自己独到的意见?提出听证的处理方式?
电影取材于真实的案例,即2018年8月27日的昆山反杀案。那个案件的关键是一把刀。电影也是。
希望“第二十条”被更多用到现实生活中,老百姓真的有被法律保护着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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