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补充申报债权的公告
各位债权人: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4日作出(2023)黔0303破申6号、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聚银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银公司”)、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本公司”)破产重整,并于2023年11月17日出具(2023)黔0303破9号、1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联合贵州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两公司重整,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就补充申报债权事宜公告如下:
一、已经向管理人申报登记的债权人无需再重复申报
二、补充申报期限
补充申报期限为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4月12日止。
三、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
1、现场申报。申报时应携带债权相关证据原件、复印件一份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温州路奥特莱斯售楼中心一楼进行现场登记申报,现场申报工作时间为上午9:30至下午5:30,2024年清明节假期期间(2024年4月4日-2024年4月6日)仅接受邮寄及线上申报。
2、邮寄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将申报材料与债权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使用EMS邮寄至以下地址: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温州路奥特莱斯售楼中心一楼。
联系人:胡律师联系电话:15628008886 邮编:563000
3、线上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将申报材料与债权相关证据材料制作成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3639045707@163.com。
4、注意事项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送达地址确认书》。债权人可通过扫描下附二维码或联系管理人获取文书模板,如实填写后签章、捺印提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申报债权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公函。
特此公告
扫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
贵州聚银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遵义信本奥特莱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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