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故事会366》审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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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大年初一现男尸

  明朝某年的大年初一早上,阳丰县县令陈安仁刚起床,捕头刘强便来报,说城北门外的树林里发现一具男尸。陈安仁吸了口刘强带进的冷气,套上官服出了门。赶到现场,只见尸体的脖子上勒着一条红布带,陈安仁忙问衙役、仵作等谁认得这人。马上有人认出了,说这是本县的绸缎商曹贵,常年在外倒卖绸缎,已近一年没在城里出现了。陈安仁把曹贵的尸体查了一遍,将目光停留在那一双脚上,那双脚上没有鞋。隆冬腊月,他怎可能不穿鞋走路呢?看他的脚底板,也没有赤脚走路的痕迹。

  陈安仁命两名衙役看管尸体,带其他人直奔曹贵家,刚进家门,屋里的女人十分慌乱,忙把床下的一双鞋塞进床底,她抓过床上的大红新袄穿上,要系袄腰却没摸到腰带,袄上的腰带没有了。陈安仁抢过那双鞋,见是双新的男人鞋,鞋底干净。他吸吸鼻子,下令搜查屋内。刘强在门后找到块布巾,呈给陈安仁。陈安仁闻一下揣进怀里。经询问,这女人叫姜春叶,正是曹贵之妻。陈安仁绕着她踱了几步,猛地大声道:“这双鞋是谁的?”姜春叶惊得跌坐在地,脸色变白。陈安仁又突然问道:“认识这个吗?”说着,抬手亮出一样东西:一块圆形雕花玉佩。这是他刚才在死者绑腿里搜到的。姜春叶忽地冲出门去,奔到北门外树林,看到曹贵的尸体,哭嚎着扑上去。陈安仁没让她碰到尸体,以涉嫌谋害亲夫的罪名逮捕了她。



  酒鬼阿三是凶手?

  进入大堂,陈安仁升堂审案。陈安仁道:“本县早就断定树林并非第一案发现场,死人不可能自己光脚走进树林,又把脚底擦干净。到了曹家,见姜春叶慌乱地藏一双男人鞋,她又找不到自己的袄带,而勒死曹贵的正是同姜春叶的大红袄相配的红布带。本县亮出玉佩,这女人就直奔树林来,尸体不是她放的,她能一下子就找到吗?”堂前响起嗡嗡低语声,透出振奋、钦佩的情绪。

  姜春叶却啜泣着道,玉佩是她与曹贵的信物,曹贵临走时同她约定,如有人送来这块玉佩,说明他回来了,她可到北门外树林中相会……她的袄带是怎么勒到曹贵脖子上的,她不知道。问她屋里如何会有男人鞋,是不是曹贵的,她一字不吐。

  陈安仁正要动大刑,捕头刘强道:“大人,本案真凶恐另有其人。大人还记得在曹家门后发现的那块布巾吗?”陈安仁从怀里摸出布巾,说:“这是做什么用的?”说着,刘强把布巾蒙到脸上,把布巾的两角在脑后系住。他变成了蒙面人。“酒鬼阿三!”堂前众口一词地嚷道。这阿三是阳丰县及邻近县人人皆知的盗贼,常见他蒙面蹿房越脊,窃掠富户财物。因他行窃时总是浑身酒气,才得了“酒鬼”的绰号。



  陈安仁扯下布巾:“这条布巾酒气熏人,刘捕头,即刻将阿三提来查问!”阿三很快就被抓来,他供述如下:大年三十后半夜,他盯上了一个赶路的富商,并跟着富商潜入宅子。可富商进屋观望一阵后,又气呼呼地离去了。他本想盗下富商的包裹,可看到富商大年里那般难受,就罢了手。第二天听说叫曹贵的被害在树林里,他去看热闹,见被杀的正是昨晚那个富商。陈安仁瞪眼喝问:“依你看,曹贵为何刚到家就生气离去?”阿三说他看见床边放着一双男人鞋,曹贵定是见鞋起疑。陈安仁沉思片刻,说:“虽然两嫌犯杀人的证据都不足,但也都不能免除嫌疑。”他便将阿三和姜春叶投入大牢。以后多日,陈安仁不再审案,每天闲庭信步,观花玩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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