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因虚假陈述引发的聚龙股份(由A股退至新三板的简称为聚龙5,原代码300202)投资者索赔案已进入倒计时。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聚龙股份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4月12日届满,目前仅剩最后10天时间,建议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应避免错过合法挽损机会。
谢保平律师进一步表示,凡在2016年8月23日至2021年4月12日间买入聚龙股份股票,且在2021年4月13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受损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此前,已经退市的聚龙股份于2023年1月4日收到辽宁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聚龙股份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项违法行为。
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玉泉米业、生态农业、集佳科技累计贷款金额28.61亿元,聚龙股份3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金融安全、聚龙自助、聚龙融创先后向银行资产池注入定期存单等资产,以资产池内的资产为上述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柳永诠及生态农业非经营性占用聚龙股份资金累计29966万元,其中,柳永诠以领取调试币的名义占用资金22011万元,生态农业通过供应商转账占用资金7955万元。
据此,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聚龙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至300万元金额不等的罚款。
谢保平律师表示,聚龙股份虽然已于2022年7月4日被深交所终止上市,但不影响投资者索赔,目前已代理了多批投资者索赔,并且此前代理的索赔案件被法院选为示范判决案件,已有多批投资者顺利获赔。
值得关注的是,3月20日晚间,聚龙股份发布《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4年4月1日10时至2024年4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柳永诠等四位股东所持10433.28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8.99%。若上述司法拍卖成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将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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