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溪法院充分运用“诉调对接”模式,依托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一次性成功化解了因酒驾引起的两起行政诉讼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积极效果。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20日,赖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被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经调查核实赖某曾于2012年、2013年两次因酒驾被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予以行政处罚。赖某再次违规酒驾,政和县公安局遂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赖某对交警大队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及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分别向我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相关决定。
法官受理此案后,在依法向双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同时,积极思考化解该案的破题点,本案中,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赖某已申请上诉,行政处罚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裁判易下、矛盾难解,如何避免“案结事不了”、程序空转,推动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促进“官”“民”和谐?
承办法官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全流程多元化解,畅通诉调对接渠道,诉中依托政和县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搭建起“官”“民”沟通桥梁,联合公安机关、律师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统筹发挥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和律师、人民法院的专业优势,从情、理、法三方面对赖某的质疑逐一进行有效回应,经过充分释法明理,最终赖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和违法性,既解了“法结”更解了“心结”,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上诉并接受处罚,实现“一案结 多案清”,达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
松溪法院将继续坚持把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作为重要着力点,实质运行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持续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不断搭建行政机关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平台,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添智添力,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文稿:刘君玉
编辑:范斐娟、叶美君
核稿:吴珊珊
审批:叶李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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