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灯定损,是底层人对底层人的刁难
文/叶雨秋
“提灯定损处理结果出来了!”江西上饶,女子租房20多天,房东提灯定损后,索要1万余元“赔偿金”一事,闹得沸沸扬扬。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经通报处理结果。即房东已经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为由,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但未明确具体拘留多少天、罚款多少钱,且处罚理由并非提灯定损,而是房东拿砖头砸向女租客的违法行为而已。
这个提灯定损的房东郭某林,确实不是一个善茬,在半年前讹诈了租客4000元修理费之后还不肯罢休。在2024年3月22日晚,郭某林在遇到租客之后,还存在拿砖块砸向陈某的行为,现在官方通报,构成故意伤害,警方按照治安管理条例,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郭某林的房屋也被认定为违建,这是首次官方正式承认,存在着违建行为,那么这个村子的房屋明显都是高过三层的,可以说是群体性违建。官方该如何处理呢?现在官方的说明是,后续会深入追究违建行为,处理相关的责任人员,但是这一个村子的违建,该如何应对?
你说你,屁股本来就不干净,非要惹是生非,这一网上一曝光,网友什么都给你扒出来,没有的都给你添油加醋地说,你是火了,你也完了。
所以江西玉山县这起事件,就两样是真的,一个是房租问题,一个是违建问题,其它的,什么欠款,什么子女问题都是瞎掰。
前两天看到一个条网友评论:
多年后,房东女儿回家对房东说:爸,我离婚了,他不要我了。
老房东默默的点上一支烟,转身拿出了探照灯……
这虽然只是一个段子,我们看看乐一下就过去了,但是,乐过之后,是不是感觉有点不是滋味儿,这什么意思,底层人没有能力改变命运,没有胆子怒斥权贵,不敢面对加害你的人,只有提灯互害了。
幸亏有了网络,幸亏有这么多默默无闻,但热血沸腾的吃瓜群众,才让恶房东迅速落入法网,真是现世报啊,大快人心!这人啊,就得有敬畏之心,勿以恶小而为之。话说回来,如果这件事不在网络上发酵的话,估计就不会有这样的处理结果了。我觉得社会上应该多一些热心人,把自己遭遇的不公曝光出来,这样才能让那些嚣张跋扈,处处为难,算计他人的人和事无处遁形!
民意汹汹,民愤烈烈,这算是能平复公众愤怒的最低成本了。
这样处理,基本上能让网民心中郁结的愤慨之气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也就不再深究联手、包庇、纵容等可能存在的问题了。
实际上,有些地方频发一些挑战群众正义认知底线,公然挑衅公序良俗,明显违法违纪的热点事件,与碰到问题就弃卒保马,敷衍处理不无关系。
如果不彻底解决问题,以后提灯定损、提锤定价、指鼠为鸭一类的事还会发生。
上级的事儿咱们做不了主,也不敢评价,咱们就看看广大网友对这个恶房东的评价,网友们说这货就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这就是典型的自作孽,而且因果有报。
有人更狠,说房东是奴才翻身做了地主,通常比地主更狠。地主最多为富不仁,只是不仁而已。知道什么叫穷凶极恶嘛?这不就是罗。
还有网友思虑深远,他们认为对助纣为虐的村委和警察是怎么处理的,这个才是最关键的。不打掉保护伞,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了鼠头鸭脖的糊弄,才造成今天的提灯定损,村委、警察、监管不严肃追责,江西还会出现各式笑话的!
提灯定损只是可恨,可怕的寒心的是报警四折处理!比恶人更可恶的是背后的伞,那才是大恶!房东讹人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当地领导和房东联合讹人,就有点可怕。最可恶的是应该维护公平正义的公职人员,就该严肃处理。作恶者都是明面的,而暗地里的纵容才是最可怕和最可狠的。
江西近年来尽整些世纪笑话,创造耳熟能详的新成语“指鼠为鸭,提灯定损”。这些成语很有可能永久使用流传下去,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虽说一人不代表一个地区,更不代表一个省,但是定损,砸车,鼠头,彩礼等等等等,难道地区不该整个反思吗?
另外,能正常处理的事情为什么要立军令状?是所有的事情都不能正常处理了吗?
最后,江西这种怪像频出的情况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应该引起我们每个人的注意,有时候善会传播,恶也会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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