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发布关于北京剑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及陕西润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关于北京剑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公告
由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负责侦办的北京剑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为全力推进本起案件的侦办、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现公告如下:
一、请涉及该案件尚未报案的投资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望相互转告周知。
二、公安机关告诫北京剑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员等涉案人员,主动联系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全额退缴所获佣金、奖金等非法所得。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如实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构成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地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待室(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乐坊街道庙子巷8号,长乐坊派出所北隔壁)
联系人:牛警官、陈警官
联系电话:029-87652330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2024年4月9日
来源:西安公安碑林分局
编辑:崔宁
审核:崔宁 胡凯
终审:范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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