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文山市纪委市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陆云川,中共党员,文山市平坝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主任,2024年3月17日09时5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国福,文山市古木镇纸厂村黑山党支部党员,2024年3月15日20时1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来源 / 文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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