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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司法·云讲堂】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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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司法·云讲堂》

主题: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讲师:刘世佼

桥东区委国安办科长

FM98.6音乐广播4月11日上午9: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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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们将在今年的4月15日(下周一)迎来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个节日有着怎样的起源呢?

答: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因此《国家安全法》第14条将这天规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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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以法律形式在全社会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并专门确立一个日子,这有助于帮助全体公民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安全的观念。您刚才在介绍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时提到了一个概念“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概念是如何提出的呢?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由此可见,面对如此“丰富”“宽广”“复杂”的现实,已有的“大安全观”“综合安全观”等概念难以准确地概括、体现。所以,我们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关键是“总体”,强调大安全理念,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而且将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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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么说来,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内容丰富、开放包容、不断发展的思想体系,我们该如何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

答: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

五大要素就是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五对关系就是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理清五大要素、把握五对关系,是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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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常感谢您的解读。上一次的云讲堂我们聊到桥东区委国安办在每年4月15日都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这次的活动将会有什么新的亮点吗?

答:在今年的4月15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群众国家安全意识,桥东区委国安办紧紧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的主题,联合各职能部门,于4月15日在胜利公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及国家安全载体授牌仪式。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会在现场发放国家安全宣传手提袋、折纸等宣传资料,与广大市民进行互动交流,加大对《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保密法》和《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解答群众对生活中涉及的国家安全相关问题。欢迎广大市民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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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除了《宪法》和《国家安全法》,我国还有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

答: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除了《宪法》《国家安全法》以外,还有《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等。这一系列法律法规从法制上强化了国家安全保护措施,学好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更有力的维护好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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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颁布与我国最早的《国家安全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答: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称: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反间谍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同时废止。反间谍法对1993年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将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等六类行为确定为间谍行为,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作为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将起到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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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去年的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间谍法进行了一次修订。这次修订该如何评价?

答:2024年2月1日,国家安全部发布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修订适时、适合、适度。

《反间谍法》自2023年4月修订通过以来,得到国际社会普遍尊重和支持。《反间谍法》的修订出台契机适时,程序规范,权责明晰,有力震慑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嚣张气焰,令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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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也是《反间谍法》实施的第九年。说起间谍,哪些人员会成为间谍策反的重点目标?

答:据国家安全机关统计,留学生、高校师生、军事发烧友、军工企业国防科研单位人员、年轻网友等容易被境外间谍机构策反,可能会被利用。

国外某情报机构有一个发展间谍的“MICE法则”,四个字母分别代表一类人:M金钱:见钱眼开,追求生活奢侈享受者。

I意识形态:迷恋西方思想诋毁本国体制者。

C个人表现:个人成就动机极其强烈渴望被万众瞩目者。

E道德:道德品质低下,生活作风不检点者。

这四类人,被利用风险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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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日常工作中,国家机关是如何反间谍的?

答:1、对可疑人员可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因工作需要可查验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等设备设施

2、依法执行任务,经出示相应证件可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相关情况;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

3、经批准出示相应文件可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场所、单位;查看或调阅相关档案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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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安全机关对于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如何处理?

答:对依照《反间谍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按照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涉嫌犯罪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二)尚不构成犯罪,有违法事实的,对依法应当没收的予以没收,依法应当销毁的予以销毁;(三)没有违法事实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返还相关财物。国家安全机关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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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用微信处理公务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在提高工作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泄密隐患。近年来,微信失泄密案件呈高发态势,严重危害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安全,需要我们每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高度重视。

答:微信复制、转发信息便捷,一旦泄密,信息传播速度快、扩散范围广,极易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2020年3月,某县人民检察院司机丁某伺机偷拍了一起刑事案件的侦查情况报告,通过微信将其转发给该院干部张某,张某收到并查看后,认为材料虽十分敏感,但与自己无关,便未予理会;几日后,张某在转发丁某发送的其他图片时,不慎将涉案图片一并转发到某微信群中,因该刑事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属于该县新闻热点,于是被其他群成员大量转发,迅速造成大面积扩散。经鉴定,涉案文件材料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案件发生后,张某被以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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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维护国家安全,人人都是主角。当我们在生活中发现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地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答:是的。除了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局举报,还可以拨打24小时电话举报热线12339。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当然,也可以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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