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市民购买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房屋可贷年限将从“低于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减3年”优化为“低于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3年”。部分房屋的贷款年限最高可延长20年。标准调整后,使用公积金购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单内的住房,贷款期限比以前增加10年或20年。
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住房买卖中因房屋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贷款年限较短的问题,进一步减轻借款人购房及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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