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
关于第41届潍坊国际风筝会暨2024潍坊风筝嘉年华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第41届潍坊国际风筝会暨2024潍坊风筝嘉年华开幕式、万人风筝放飞活动,将于2024年4月19日至22日在潍坊市奥体公园体育场和世界风筝公园(潍坊安丘齐鲁酒地)举行。为确保风筝会期间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超低空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2024年4月19日12时至4月20日1时,潍坊市奥体公园体育场(东至友爱路,南至福寿街,西至利昌路,北至玉清街)及外围200米以内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制区;4月20日0时至4月22日18时,世界风筝公园(东至新安路,南至昆仑大街,西至北海南路,北至荆黄路)及外围200米以内区域划定为临时空中管制区。在临时空中管制区域,禁止起降“低慢小”航空器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临时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会同军民航空管理、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管控。请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
四、凡违法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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