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8日,南昌市邮政管理局就江西嘉固实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江西嘉固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映曦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华南东二路99号华南城一期住宅商业B-114室
品牌: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快递服务站方式投递快件。
四、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3天内整改到位,投放快件前,事先征得用户同意。
承办单位:南昌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4月19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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