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大案支队的侦查员正在全力以赴地投入到节日保卫之中,16时20分,大案支队突然接到总队值班室通知:“宣武区大栅栏西街某宾馆的2007房间内发生一起杀人碎尸案,总队长让你们协助宣武分局刑侦支队共同侦破此案。”
接报后,要支队长指示由值现场班的大案支队五队出现场。莫副支队长与五队队长李年余带领侦查员赶赴现场,同期到达现场的还有宣武公安分局的分局领导,刑侦支队吕支队长以及刑侦支队的侦查员。两个单位组成了联合侦破组。
中心现场位于宾馆的2007室内,该房为标准间,房间内地面铺有地毯,靠东墙和西墙各摆放一张单人床。西侧床上放有一件男式黑白条长袖T恤衫、一条女士白色长裤(里面套有一条黑色女士三角内裤)、一个军绿色双肩背包(内装有一白色女士手袋,在手袋内发现3张便笺,记录有人名及电话号码)。东侧床上放有两床散开的被子。床之间夹道上散落一红蓝白条编织袋、食品袋、可乐罐及啤酒瓶,西北角电视柜上的烟灰缸内装满烟头及使用后的卫生纸卷。在行李架上发现一张4男1女在天安门广场的合影照片。
技术人员在被子上提取了血迹,在白色女士长裤上提取了淡黄色的液体痕迹。三张便笺的内容分别为:海龙内蒙古(包头)、鞍山;王斤勤、肖宇、云颖、苑溪、游戏,每个名字后面是电话号码。
卫生间位于房间的东北角,在卫生间里有一具无头女尸、呈坐姿,上身与地面呈45度角,颈部斜靠北墙。靠东墙地面处堆放个透明的塑料袋,由南到北依次装有一红蓝白条编织袋,人体胃内溶及人体表皮着,一条毛巾,一打崭新的塑料袋,人肉组织,女尸头部,人体内脏。
技术人员在卫生间东墙和北墙上分别提取掌纹一枚,在卫生间垃圾桶内提取人体毛发、指甲及菜刀(分尸工具)一把。
尸体分成头部和人体躯干两部分,断裂面位于颈部,创面皮源较整齐,头部无明显创口。头部舌尖伸出牙齿外,眼睑有散在出血点,头部毛发脱落(推断由于尸体高度腐败形成),已呈巨人观,无法辨认。死者为女性,身高1.60米,足长23厘米;胸腹部由上至下呈“1”字形被切开,创口长约25厘米,胃等内脏组织被取出,右大腿内侧软骨被切开,外侧根部尚与躯干相连,右手前臂外侧有一处切割伤,右手表皮、指甲脱落(左手指甲曾做过美甲)。
法医检验后分析:死因为窒息,分尸工具为锐器,死亡时间应在分尸前1天左右。
报案人是宾馆的后勤主管赵平勇,赵平勇提供:2004年4月28日14时,二楼女服务员杨又晶找到他,报告说2007房间往外散发着异味。于是赵平勇和杨又晶一起打开了2007的房间门,发现卫生间内有一具尸体,俩人吓了一跳,急忙拨打110报案。
侦查员在访问宾馆女服务员杨又晶和张鸿岫时,二人称:4月15日夜,有1男2女来到宾馆登记入住,男子入住2009房间,两名女子入住2007房间。3人都为20多岁,男子身高1.72米左右,黑发寸头,体瘦,瘦长脸形,肤色较白,东北口音。两名女子中,一名身高1.64米左右,长直黑发,肤色偏黄;另一女子身高1.60米左右,短发烫花头,黄色头发,圆脸形,肤色偏黄,东北口音。4月25日11时许,张鸿岫打扫房间时感觉房间内仍有人居住,并未发现任何异常。
从两人的访问中,可以看出时至25日中午,2007号房间还未发生凶案,可以推断,凶案是26日以后发生的。
访问宾馆前台值班员孙斌智时,孙斌智提供:4月15日晚,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双山红钢委14北胜利路的陈玉俞(男,22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跃进二委7组兴旺东路的魏山薇(女,22岁)和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后旗的梅眉(女,21岁)来到该宾馆分别入住2007房间和2009房间。
4月16日,陈玉俞办理了2009房间的退房手续。后陈玉俞与魏山薇经常结伴出入宾馆。26日早6时,陈玉俞从外面回来到前台续交房费后回到2007房间。孙斌智到2007房间为陈玉俞找零钱时看见陈玉俞躺在床上,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
侦查员让杨又晶、张鸿岫、孙斌智对现场提取的4男1女照片进行辨认,3人指认照片中的女子即是魏山薇,站在其左边的男子就是陈玉俞。
经上网查询,发现陈玉俞曾于2004年3月7-30日入住宣武区大栅栏西街第六招待所;梅眉曾于2003年8月22-25日、9月1-2日两次入住西城区南礼士路铁路招待所,2004年3月15—16日又入住东城区大万酒店。
根据以上情况,联合侦破组经过研究决定:
1、对现场和尸体进行进一步勘查和检验;继续深入访问宾馆服务员,以发现其他有价值线索;
2、对现场周围居民、店铺进行扩大走访;
3、在全市下发协查通报,查找陈玉俞、魏山薇和梅眉踪迹;
4、前往陈玉俞、魏山薇和梅眉原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取魏山薇和梅眉亲属DNA与死者进行比对,以确定尸源;
5、对天安门广场照相、清洁工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访问,力争发现与陈玉俞、魏山薇及照片中其他3名男子有关的线索;
6、对全市走失人口展开调查;
7、前往大栅栏西街第六招待所、南礼士路铁路招待所和大万酒店调查访问,以发现相关线索;
8、进行信息查控;
9、请市局网监处对3人上网情况进行搜寻和监控;
10、对崇文、宣武区内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中小旅店进行清查。
4月29日,侦查员对天安门广场照相、警卫、清洁工等人员进行调查访问和组织辨认时,一群众反映照片中有一名男子是房山区窦店镇望楚村的郭广吉,在天安门广场以拍照为业。
侦查员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找到了郭广吉,在郭广吉的协助下又找到了照片中另一个男子刘立国(房山区琉璃河人)。
据郭广吉和刘立国提供:
2004年3月底,两人在朝阳区金童玉女歌厅与陈玉俞、窦之卫(男,20岁,吉林人)和小雨(真名李山雨,女,20岁)认识。4月初,5人一同入住崇文区大江胡同恒基物业宾馆。4月中旬,陈玉俞的女朋友魏山薇自上海来京,陈与其在大栅栏某宾馆开房人住。现场遗留的照片系陈玉俞、魏山薇、窦之卫、郭广吉和刘立国一同前往天安门游玩时所拍。
4月28日,陈玉俞到恒基物业宾馆找郭广吉和窦之卫,称其把魏山薇杀死了。后陈玉俞与窦之卫和小雨一起外逃,出逃前陈玉俞称可能去湖南怀化躲藏。
同时,联合侦破组对现场周边的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中小旅店调查走访和组织辨认,发现陈玉俞和窦之卫经常前往网吧上网,在对网吧进行访问中,一名陈玉俞的网友提供了陈、窦二人上网聊天的QQ号码。联合侦破组立即将这两个QQ号码通报给市局网监处,请网监处协助搜寻和监控二人的上网情况。
4月30日15时至16时,市局网监处发现这两个号码同时在线,IP地址均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联合侦破组立即将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照片电传给湖南省公安厅,请求协助抓捕。
湖南省厅责成长沙市公安局网监处在网上查控。经长沙市公安局网监处在网上搜寻,发现这两个QQ号码上网的IP地址位于长沙火车站附近的蓝天大酒店某客房内,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支队及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侦查员立即前往蓝天大酒店,将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陈玉俞、窦之卫和小雨3人抓获。
经讯问,陈玉俞供认:2004年4月中旬,女友魏山薇自上海来京,后二人一同入住大栅栏某宾馆的2007房间。4月26日凌晨,陈玉俞与魏山薇外出吃饭后回到2007房间。二人发生关系后躺在床上聊天,魏山薇因陈玉俞仍喜欢前女友一事而与陈发生争吵。此时已是夜深人静,为制止魏山薇吵闹,陈玉俞用手掐住魏山薇的脖子,直至将魏山薇掐死,后将尸体拖入卫生间内。
天亮后陈玉俞外出到鲜鱼口附近一商店内购买了两个红白蓝条编织袋后回到2007房间,准备将尸体运出后掩埋。待将尸体装入编织袋后发现一只手无法拎动,遂决定碎尸后分次掩埋。次日21时许,陈玉俞再次前往鲜鱼口,在一街道店面购买了一把菜刀和20个透明塑料袋后返回,用菜刀将魏的头割下,又将腹部剖开取出胃等内脏,并将头部、内脏和胃分别装入三个塑料袋中,后将右腿内侧软骨切开,但无法分离根部。由于心里害怕和尸体腐败令人窒息,陈玉俞逃离了2007房间。前往崇文区大江胡同恒基物业宾馆找到窦之卫商量出逃。
4月29日凌晨,陈玉俞、窦之卫和小雨一同乘坐长途汽车到保定,后从保定乘火车到达长沙,准备从长沙去怀化。
晚上,3人在长沙火车站附近蓝天大酒店上网时被湖南警方抓获。
至此,全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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