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红黑榜”第15期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三小”)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肃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有关指导意见,结合日常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信息、案件查处等指标信息,将三小纳入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定期将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的三小信息通过“红榜”向社会公示,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小信息通过“黑榜”向社会进行公示,以此正面激励守信者,反面警示失信者。
被列入“红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如因食品安全问题达不到“红榜”条件的,经查证属实,撤出“红榜”榜单。
被列入“黑榜”的生产经营主体,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整改、整改不彻底或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及时整改并经复查确认整改到位的,撤销“黑榜”。
来源:肃宁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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