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苗艳红 乔林娟)为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确保选任破产管理人工作公正、透明、高效运行。近日,新疆喀什中院受理了新疆喀什齐鲁纺织服装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采用“管理人名册+随机抽签”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并邀请该院监察室干警及债务人代表到场进行监督。
图为法官组织开展选任破产管理人抽签仪式
新疆喀什齐鲁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等,债务人申请破产重整。考虑到法律关系复杂,喀什中院决定采取公开竞争,以“管理人名册+随机抽签”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
选任现场,合议庭核实完债权人、债务人代表身份后,宣读了抽签规则,并当庭展示了抽签箱及标签。经过三轮的抽签,选定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案的破产管理人,并按同样流程选定了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的备选机构。
该院监察室全程监督,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干扰因素,各债权人、债务人代表对抽签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我对结果均无异议。”代表们边说,边签名确认。
“本次选任管理人是我们提升案件办理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彰显‘阳光司法’的生动体现。”承办法官说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采用“管理人名册+随机抽签”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是该院进一步完善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有益尝试。破产管理人选任后,合议庭将积极与管理人沟通,让破产审判工作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有序推进,更好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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