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明日报社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光明日报社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报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光明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王慧敏,副社长、机关党委书记常戍,副总编辑薄洁萍、邢宇皓、陈品高,编委会委员郭林出席会议。
会前,编委会专题审议《工作方案》,明确报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工作安排、组织保障,从编委会部署带动学、原原本本逐条学、联系工作实际学、以案明纪检视学、边学边改对照学等5个方面,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具体方式作出安排。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是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光明日报社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要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组织全社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强调,要抓好学习教育,注重实际效果。各党支部要用好“三会一课”,带动党员干部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宣传纪律和新闻传播政策法规结合起来,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坚持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树新风,持续打造光明特色话语体系。要把学习贯彻《条例》融入政治监督工作,同步落实到审计、会商等整改任务中,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整改。要压实工作责任,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回头看”等工作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落实。要加强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醒、纠正发现的问题。
会议要求,要发挥好中央党报、思想文化大报优势,按照上级机关部署要求和《光明日报社党纪学习教育宣传报道方案》工作安排,加强宣传引导、深化阐释解读,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要做好党纪学习教育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持续做好《条例》的宣传阐释,积极反映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进展成效。要坚持网上网下一体,策划制作相关新媒体产品,发挥好全媒体矩阵作用。要在宣传报道中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要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规范工作流程,坚决防止出现重大差错。要严防宣传报道中的“低级红”“高级黑”等现象,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下一步,光明日报社还将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专题研讨、组织现场参观学习等方式,拓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效途径,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来源:光明日报社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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