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财经获悉,5月5日晚间,华西证券(002926.SZ)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华西证券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4月28日至10月27日。
同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刘静芳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张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认定刘静芳、张然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今年1月,江苏证监局公布了金通灵长达6年的财务造假之路。经调查,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在2017-2022年通过多种手段虚增、虚减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致使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在此期间,金通灵于2019年计划发行定增,华西证券担任该项目的保荐机构。
某头部投行人士指出,暂停保荐业务处罚对券商投行业务影响十分深远,要恢复也绝非易事。其指出,被暂停保荐业务后,受罚券商将会面对旗下保代大幅流失的情况,“被罚后保代基本都会走,而已经接下的项目也会随着项目组保代跳槽,被带到其他券商处,或是直接被其他券商挖走。这对于被罚券商来说无疑是沉重打击。”
事实上,去年9月,华西证券就因存在内控独立性不足,质控部门分管高管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质控审批,内控部分意见未回复、未落实或修改后未经内核即对外报送,质控现场检查力度不足,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公司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投行业务和质控部门分管高管、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可见,其投行业务合规内控存在薄弱环节。
华西证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业务、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以及其他业务。
其中,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及新三板推荐等业务。2023年,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8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8%,较上年同期下降15.49%。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公司业绩承压。2023年第一季度,华西证券实现营收 6.48亿元,同比下降42.55%;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同比下降68.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亿元,同比下降68.99%。
华西证券将营收下降归结为“受市场行情影响,投资相关收益减少。”
(本文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公司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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