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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数字法院建设是司法领域实现全面数字赋能、全程预警监测、保障适法统一、提升司法质效的一场重塑性变革。2023年以来,上海法院以场景建设、数字建模为重点,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开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上海数字法院》专栏持续关注数字法院建设,讲述我们如何通过数字改革向“数据”要质量、向“技术”要效率、全方位赋能人民法院工作的故事。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最近有位“常客”,那就是奉贤区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副支队长金洪良。至于他的第一次来访,还得从2023年8月说起。
金洪良副支队长
查案结缘
“法官,请你帮忙查查,陈某非法经营的案子,涉案卷烟和车辆已经扣押一段时间了,案子判了没有?”金洪良找上门,是为了一起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案。
烟草制品的存储往往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在涉烟草专卖的刑事案件中,一般由前期参与行政执法的烟草专卖局代为保管扣押的涉案烟草制品。案件判决生效后,再由烟草专卖局根据法院的裁判文书和委托材料,对真品卷烟进行拍卖、变卖,对伪劣或变质的卷烟予以销毁,而涉案车辆则发还当事人或移送法院执行部门进行拍卖处置。
然而,烟草专卖案件的刑事判决书,往往需要通过公安机关转递到奉贤区烟草专卖局,加上办案周期具有不确定性、委托执行处置仍有待规范等各类因素,导致该类案件中烟草等财物处置可能无法形成有效闭环。
眼看着库房里囤积的涉案烟草越来越多,金洪良心里着了急。此后,隔三差五就能在法院看到他的身影,“还有杜某、余某、张某的案子,有些烟草存放时间长了,可能会变质,如果没有生效判决书,我们没法处理……”
发现问题后,奉贤区人民法院和奉贤区烟草专卖局“一拍即合”,形成了一致意见:要规范涉案烟草的财物处置!
如何行动?奉贤区人民法院借数字法院场景建设的“东风”,结合奉贤区烟草专卖局相关意见,设计上海法院“烟草类非法经营案件查扣烟草遗漏处理提示预警”数助办案类应用场景,旨在通过比对查封扣押的书证与判决结果,避免出现对查扣烟草遗漏处置的情况。
待处理烟草
行刑衔接
场景模型运行后,筛选出了全市法院近年来380件涉烟草专卖的非法经营案件。奉贤区人民法院将辖区内49件该类案件的裁判数据及时提供给了奉贤区烟草专卖局。
金洪良收到相关内容后,马不停蹄地开展核对工作,发现其中16起案件判决后,涉案烟草尚未得到有效处置,于是与法院联系,沟通下一步工作。
同时,他也将2023年7月刚施行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资料,提供给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参考,“我们希望能够协助法院建立起长效机制,一起做好行刑衔接。”
2023年10月,奉贤区人民法院牵头,与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奉贤区烟草专卖局联合会签了《奉贤区关于加强涉烟草专卖刑事案件财物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并设置配套执行回单等5份文书模板,简化了裁判文书在公安机关的周转流程,畅通了各职能部门的联络会商渠道,促进了财产处置工作的紧密衔接和规范开展,形成了该类案件移送、审判、执行工作的高效闭环。
目前,奉贤区人民法院已委托奉贤区烟草专卖局妥善执行了上述16起案件中价值146.88万元的8389条卷烟。
罚没卷烟委托处理申请函与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执行回单(存根)
深挖大数据
“法官,涉烟草的刑事案件可不止非法经营啊!如果还能提供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判决数据,研发线上查询平台就更好了。”在应用场景取得阶段性成果后,金洪良又向法院提出了新的意见建议。
职能部门的需求,就是上海数字法院建设的着力点。
经研究,奉贤区人民法院联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报建设了上海法院“刑事案件烟草专卖品处置协同治理”社会治理类场景,旨在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畅通数据传递,将数据共享范围扩大到涉烟草的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模型初步运行后,已经筛选出全市法院近年来498件涉烟草专卖的非法经营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奉贤区人民法院将辖区内51件案件的裁判数据先行线下提供给了奉贤区烟草专卖局,有力推动了辖区查扣烟草的处置工作。
助推行业治理
“法官,感谢你们提供的生效文书,我们协助安徽省烟草专卖部门销毁处理了14000多条假冒伪劣卷烟,真是大快人心!”
今年3月1日,被告人江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刚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奉贤区烟草专卖局就从奉贤区人民法院取得了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临近“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奉贤区烟草专卖局联合外省某烟草部门销毁了大量假冒伪劣卷烟,有力打击了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为烟草专卖行业营造出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处置清点
库房
搬运
装车
封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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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烟草案件数据查询场景正式上线,我们就更方便了,可以少来法院‘做客’了!”
金洪良的心声,正是上海数字法院场景建设的愿景。
法院不仅会敞开大门,欢迎各职能部门的同志们来访、沟通,而且会着力打破数据壁垒,结合相关裁判数据提供更便捷、更完整的线上推送和查询服务,着力提升行业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效能。
本期作者
刘 丹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来源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管理处
文字:刘丹
责任编辑:秦小月、索欣、郭燕
编辑:丁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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