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你们这么详细地作解释,我还真不服这个判决。”近日,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后,再次以“判后答疑”工作机制赢得胜败双方的认同,双方表示不再上诉。
冀州区法院法官在办案中发现,一段时间以来,某些案件依法判决后,败诉方当事人仍对相关法律规范不甚清晰,存有心结,然而上诉后大多仍是维持原判的结果。如何真正息诉止争,避免“一案变多案”的发生?2023年8月以来,冀州区法院全面推行“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机制,要求承办法官主动就双方存在的疑问和判决的法律依据进行详细解疑,从而化解“法结”,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判后答疑是办案法官作出裁判后,针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就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说明,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机制。”冀州区法院院长李占芳解释。判后答疑不仅能够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还能与诉源、案源、访源治理相结合,达到从“个案答疑”到“三源共治”的效果。
针对近年来当地物业纠纷逐渐增多的现象,冀州区法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和住建局、街道办、司法局、综治办等部门联合进行判后答疑,促进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有效沟通。今年第一季度物业纠纷数量由去年同期的114件下降至2件,实现了“答疑一件、治理一片”的效果。
冀州区法院还将判后答疑与访源治理相结合,把判后答疑纳入信访流程管理。他们对有信访倾向的当事人主动落实判后答疑,对已经信访的当事人积极开展多轮次、多维度、多层级答疑,对答疑无效的当事人及时引导依法维权。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促进案结事了,冀州区法院还制定了判后答疑意见,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明确答疑范围、答疑主体,规范答疑流程、答疑管理,建立考评机制,实现了从“随意答疑”到“规范答疑”的转变。
“我们把判后释法答疑工作作为硬性要求和必要环节。”李占芳介绍,法官必须做到有问必答,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复。当事人对案件承办法官答疑不满意的,可以申请再次答疑或申请由庭室负责人、院领导进行答疑。
此外,冀州区法院搭建了线上线下多维度答疑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判后答疑窗口,畅通“码上通2.0”系统和“12368”一号通办等线上答疑渠道,实现答疑过程可查证、可追溯。
目前,冀州区法院以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判后答疑130余次,减少上诉和信访隐患30多起,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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