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金融法院
2024年5月6日,上海金融法院于近日对两宗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结果是京东均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承兴系”的相关公司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判向上海歌斐支付34.1亿元,向自言汽车支付8500万元。“承兴系”公司还需承担300万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以及1700多万案件受理费。同日,诺亚控股(06686.HK)发布的公告也公布了上海歌斐作为原告的案件相关判决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诺亚控股在公告中将与京东有关的判决结果进行了模糊处理,描述为“上海歌斐针对共同被告人提出的其他索偿被上海金融法院驳回”,并未具体指出京东的名字。犹记当年两家机构之间,如今京东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一切归于初始。
诺亚控股公告如下:
自愿公告 - 法律诉讼的最新情况
自愿公告 法律诉讼的最新情况
本公告由诺亚控股私人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自愿作出,以使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知悉本公司的最新业务消息。
本公司今日提供针对承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家联属公司(统称「承兴」)的法律诉讼的最新情况,内容有关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歌斐」)管理的若干债权基金(「承兴债权基金」)。承兴债权基金投资于供应链应收账款(「承兴应收账款」),涉及承兴向买家(「买家」)销售电脑、消费电子及通讯产品。
正如本公司此前于2024年1月12日、2022年11月1日、6月21日、6日29日及7月6日及2020年8月25日在其新闻稿及╱或公告中所披露,本公司已就承兴关于承兴应收账款进行的欺诈活动涉入若干法律诉讼。
于2019年7月,上海歌斐于上海金融法院对承兴及买家(统称「共同被告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上海金融法院强制共同被告人履行有关承兴债权基金项下承兴应收账款未偿还金额的付款责任,该款项因承兴进行欺诈活动而出现还款违约(「承兴民事案件」)。
于2024年5月6日,本公司收到承兴民事案件判决,于该判决中,上海金融法院支持了上海歌斐对于承兴的诉讼主张。该判决判令承兴向上海歌斐支付承兴应收账款的未偿还金额人民币34亿元;及上海歌斐产生的相关法律费用及开支人民币3.6百万元。此外,承兴还被判令承担上海金融法院产生的费用及开支人民币17.1百万元。上海歌斐针对共同被告人提出的其他索偿被上海金融法院驳回。
上海金融法院的判决将于上诉期结束后生效。本公司将继续密切监察及评估与承兴有关的法律程序的任何未来发展,并适时知会投资者任何更新资料(如适用)。本公司亦将继续采取最佳行动,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推动该判决的执行,并保障承兴债权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如今案件一审判决出炉,更为值得关注的,是云涌系列产品的投资人。六年时间,得到的结果并没有涉及到他们一分一毫。但此次案件或许是一个契机,未来如何将持续关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