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孙宝震 2024-05-10 16:38:48
信网5月10日讯 5月10日青岛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发布2024年青岛市南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方案。2024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详情如下。(信网记者)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以及《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在分析研判2024年幼儿园小班学位数和市南区户籍适龄幼儿数的基础上,立足区域实际,本着“区域统筹、公开公正、相对就近就便、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招生对象
2024年普通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招生范围
1.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招生范围:
一片区:八大峡街道、云南路街道;
二片区:江苏路街道、中山路街道;
三片区:八大关街道、湛山街道;
四片区:香港中路街道、八大湖街道、金湖路街道;
五片区:珠海路街道、金门路街道。
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片区内的市南区户籍幼儿,并且幼儿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同时还要具有与户籍相应的居住房屋证明(即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无房产的需提供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内无房产证明)。
2.封闭小区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范围: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且幼儿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同时还要具有与户籍相应的小区内居住房屋证明(即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
3.企事业单位、高校、部队、集体办园招生范围: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4.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招生入园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通过市南区政务网“教育公告”版块、微信公众号“市南教育体育”,向社会发布《2024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方案》和《2024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各幼儿园通过本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正门或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2024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报名、录取工作通过网上办理的方式进行。家长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实名认证后登录“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报名信息,并根据平台提示按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完成信息提报。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庭,可联系报名的幼儿园协助完成网上报名。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网上填报幼儿报名信息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查看已填报内容和幼儿园审核情况。网上报名时段内,家长可自主调整选报的幼儿园,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自行修改。
1.第一次招生网上报名
6月11日(星期二)9:00—6月13日(星期四)16:00止。家长登录“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完成幼儿报名信息提报。
市南区户籍幼儿网上报名需提供:
(1)幼儿及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2)幼儿户口簿的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幼儿页(无法证明户主与幼儿关系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居住房屋证明(无法证明产权人、承租人与幼儿关系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确定第一次招生录取名单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核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报名幼儿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6月14日(星期五)14:00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正门发布参与随机派位家长志愿者招募启事。6月14日(星期五)16:00,家长可到幼儿园正门自愿参加随机派位志愿者招募。6月14日(星期五)16:30幼儿园开始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录取结果于6月14日17:00以后在“爱山东”APP“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公布,家长可登录查看。
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幼儿园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第二次招生网上报名
6月17日(星期一),通过市南区政务网“教育公告”版块、微信公众号“市南教育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幼儿园正门或宣传栏张贴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
6月18日(星期二)9:00—6月20日(星期四)16:00止。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按照招生要求,面向符合第一次招生条件未录取的幼儿,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进行招生。第一次招生未录取的幼儿家长登录“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修改报名信息及报名幼儿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登录“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平台提示按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完成信息提报。
户籍所在地为非市内三区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
(1)幼儿及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2)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的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幼儿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4)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租住市南区房屋的需提供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法证明产权人、承租人与幼儿关系的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营业执照及缴税证明,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青岛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市南区用人单位缴纳)。
4.确定第二次招生录取名单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核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报名幼儿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6月21日(星期五)14:00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正门发布参与随机派位家长志愿者招募启事。6月21日(星期五)16:00,家长可到幼儿园正门自愿参加随机派位志愿者招募。6月21日(星期五)16:30幼儿园开始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录取结果于6月21日17:00以后在“爱山东”APP“青岛市市南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服务平台”公布,家长可登录查看。
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幼儿园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组织新生入园
1.新生入园体检
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
2.办理报到手续
幼儿园根据招收幼儿情况及本园实际,于2024年8月18日前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时间以幼儿园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通知幼儿家长,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时间入园。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有关事项
1.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报名入园指导服务。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方可面向社会发布。扩大招生班数或班额的幼儿园,需提前经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幼儿园平日如有空余学位随补随招。
3.探索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同一家庭多孩有同时在同一幼儿园入园需求的,探索实施“长幼随学”,切实减轻家庭接送负担。幼儿参加小班统一招生时可以申请安排到同一家庭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入园;非小班统一招生时段,幼儿可以申请转入同一家庭兄弟(姐妹)就读的幼儿园,幼儿园结合学位情况优先接收。
4.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收费,不得收取押金、学位费、视频监控费等费用。
5.组织采用随机派位的幼儿园落实外来人员入园相关制度。
6.幼儿园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工作。
7.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对残疾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幼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积极保障普惠性学位供给。
8.幼儿园针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积极开展随园保教工作。居住在八大峡、云南路、中山路、江苏路、八大关、湛山街道的持残疾证幼儿,可电话联系青岛市湖南路幼儿园金茂湾分园预约报名;居住在八大湖、金湖路、香港中路、金门路、珠海路街道的持残疾证幼儿,可电话联系青岛市实验幼儿园大尧园区预约报名。经初步评估,如幼儿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可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置普惠性幼儿园入园。青岛三江学校可根据本校整体招生安排,做好学前部(班)招生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探索为重度残疾幼儿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9.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成立招生工作小组,严格履行招生程序,不得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办理招生来信来访工作。
10.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区教育体育局设立学前教育招生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和招生服务邮箱,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规范做好招生入园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公开接受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将协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幼儿园,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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