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本文首发于澎湃新闻)
据新华社5月6日报道,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对法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中法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人工智能和全球治理的联合声明》。根据声明内容,在2023年4月7日《中法联合声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两国元首尤其在人工智能方面达成十项共识。
从这份声明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一以贯之的行动逻辑,而这背后,中国的人工智能的发展与治理又能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带来些什么?
责任、团结、担当、多边:声明的四个亮点
(一)始终如一,彰显人工智能治理负责任的大国态度
早在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即要求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我国“人工智能倡议”亦提出 “智能向善”。此次中法联合声明确认两国致力于促进“安全、可靠和可信”的人工智能系统,坚持“智能向善”宗旨,是我国人工智能治理一贯态度和主张的延续。更进一步地看:
首先,中国治理始终高举发展治理大旗。“全球发展倡议”呼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提出发展人工智能应以增进人类共同福祉为目标,支持以人工智能助力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性挑战。
其次,中国治理始终坚守安全治理底线。我国主张“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主张以团结精神和共赢思维、各国享有平等发展权来实现安全治理。“全球安全倡议”的第13条提议构建“开放包容、公平合理、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第15条提议“与国际社会就人工智能安全治理加强沟通交流,推动达成普遍参与的国际机制”。“人工智能倡议”一方面提出“智能向善”,主张“共同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势力和跨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恶用滥用”,“各国尤其是大国对在军事领域研发和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应该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另一方面重申“平等发展权”,指出“各国无论大小、强弱,无论社会制度如何,都有平等发展和利用人工智能的权利”,“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或构建排他性集团,恶意阻挠他国人工智能发展”。
最后,中国治理始终坚守文明治理底线。“全球文明倡议”提出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为全球人工智能伦理体系构建、价值对齐确立了路线遵循。
(二)呼吁团结,增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的互操作性
当前,虽然各国治理框架、倡议、原则、主张甚至立法提案频发,但国际层面对于人工智能发展治理和风险治理的关系,对于风险的大类、来源以及治理的目标、主体、路径,尚未达成完全共识,互操作性也不够,存在“各干各的”倾向。
此次的中法联合声明第4、5条明确人工智能机遇、风险和挑战的“全球性”,突出依托联合国框架加强人工智能治理的国际合作,增强各人工智能治理框架和倡议之间的互操作性,并明确“联合国秘书长人工智能问题高级别咨询机构”这一组织依托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工智能伦理问题建议书》”这一文本依托。这对于在尊重各国政策和实践差异基础上,整合零散治理机制,推动国际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形成广泛共识、治理合力有着及时、关键的作用。
(三)有力担当,回应全球南方人工智能发展赤字风险
当前,美欧以月为单位迭代人工智能基础模型能力,产业应用也处于领先身位,但全球南方国家尚处于数字化阶段,联合国《数字契约》主要在还“数字化”欠账,距离“智能化”尚远。在新一轮人工智能浪潮中,南方国家受制于算力、数据、算法、人才、资本的充裕度,面临“不在场”风险。
中法联合声明第8、9条,聚焦潜在的“发展赤字”,希望依托联合国框架,弥合数字鸿沟,提高发展中国家并提升“所有人”的人工智能能力,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这彰显了中国以负责任态度对待国际人工智能治理,不仅重视“文本公平”,更看重治理规则的实质公平,确保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增强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这对于保障广大发展中国家人工智能技术可获取、基础设施可接入,弥合智能鸿沟和治理能力的差距,并最终塑造公正、合理、真正有代表性的国际治理格局十分必要、十分及时。
(四)坚持多边,以实际行动防止国际治理碎片化
当前,在广大发展中国家面临“发展赤字”的同时,一些产业先行国、算力掌控者、“前沿模型”在手方,反而担忧“安全赤字”。英国布莱切利安全峰会叠加美国《关于安全、可靠和可信地开发和使用的人工智能》的行政命令,产业先发国家相约开启全球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模式。值得注意的是,类似多边峰会往往与一些双边间、排他性、针对性极强的“关键和新兴技术对话”机制同台,易受安全叙事、竞争叙事干扰,破坏治理合作氛围。
基于此,中法联合声明第6、7条在坚持在联合国主导作用基础上,负责任地贡献多边积极力量。法国将于2025年举办人工智能峰会,中国也将举办2024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这将对联合国治理机制发挥拱卫效应,为全球治理注入生动实践和有生力量。
动力和希望:声明背后的中国力量
随着弱人工智能向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强人工智能跃迁,人工智能技术被视作推动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孵化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中国统筹发展与安全,以蓬勃的产业形态,和长期互联网治理的有效实践,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注入动力。
首先,我国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人工智能时代做好了准备。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30年,基于超大规模的统一大市场和超前数字基建,叠加制造业优势和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孵化出阿里、腾讯、百度等一批优秀互联网企业,并深刻影响全球数字治理格局。
互联网大潮中,行业不仅积累了数据的量,更积累了以“芯片+云服务”为核心的数据计算力,以“数据+算法”为核心的数据产品力,以“平台+用户”为核心的数据服务力,这为中国拿到人工智能“入场券”奠定了坚实的算力、数据、算法基础,并迅速涌现出通义、Kimi等一系列优秀的人工智能基础大模型,持续迭代、赋能千行百业。
其次,中国产业生态完整、繁荣,为全球治理注入信心。无论是对待互联网还是对待人工智能,我国的战略始终清晰,即高度重视发展,基于发展搞治理、以治理促发展。面对历史机遇,顶层设计快马加鞭,算力协同调度和高水平数据集建设齐头并进。根据网信部门的报告,截至今年4月初,我国共计完成117项模型备案,2023年成为我国基础模型的备案元年,2024年则迎来了行业模型与模型应用的备案高峰,表明随着基础模型技术升级,应用侧出现爆发式增长,“人工智能+”这一新的产业形态不断涌现,产业生态体系进入快速构建期。
目前,“大模型紧紧跟住、应用百花齐放,既看芯片研发的底、也看生态营建的面,技术全栈的低线越来越低、高线越来越高,要有人下象棋、也要有人下围棋”正在成为行业、政策界的共识。懂AI、用AI成为新时代定义科技公司的新标识,AIGC的氛围感、生态感正在孕育。以阿里巴巴为例,紧抓人工智能这一重要战略期,坚持“All In AI”,内设“人工智能日”,走开源路线、确保生态繁荣,推出通义系列各尺寸模型,在全球竞争中位居前列——新近开源版本Qwen1.5-110B在MMLU等三大国际主流基准评测中超越Meta Llama-3-70B,赋能制造等千行百业。
最后,治理实践丰富有效,为全球治理提供参考。我国虽暂无“人工智能法”,但受益于互联网治理,针对人工智能的三项基础要素——数据、算法、算力,我国均有相关基础法律作为规制,并经“调优”后适用于人工智能治理。一方面,坚持伦理先行,初步建成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审查体系;另一方面,以模型、算法备案为抓手开展横向治理,以医疗、金融、自动驾驶等为领域开展纵向治理,流程上综合采用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相结合的方式,治理深度不仅远超美国,也事实上领先顶层设计感更强的欧盟。
总体来看,中国人工智能行业既能在产业侧跟住先发国家,也能在治理侧与发展中国家感同身受,中国治理方案既有美英方案所不具备的“兼济天下”,也有欧盟方案所缺乏的“产业繁荣”,走出了一条和而不同的中国式人工智能治理之路,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注入动力、带去希望。
作者:顾登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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