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三亚交警天涯大队交警在三亚湾龙兴海鲜广场路段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期间,在对一辆车辆号为琼BD1***6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车内散发浓烈酒气,要求驾驶人接受酒精检测。驾驶人吴某雨(女,49岁)现场上演花式吹气,拒不配合检测。经交警多次警告,才完成现场酒精检测。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吴某雨呼气酒精含量为17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就在交警让吴某雨确认酒精检测仪显示数值的时候,吴某雨竟开始“装糊涂”,说“我不要!”
随后,交警将其带往第三方酒精毒物检测机构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驾驶人吴某雨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8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吴某雨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吴某雨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移交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亚交警提示
醉在杯中
悔在怀中
酒精的麻痹作用会使驾驶人
对光线、声音的反应时间延长
身体协调能力下降
导致驾驶人无法正确对道路
进行判断
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请各位驾驶人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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