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肯定不会给这个钱,房子给我装修得啥也不是,我还要起诉他们包赔损失呢!”
面对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多次电话询问,被执行人张某振振有词,拒不执行。
2023年,被执行人张某雇佣申请人王某等三人装修房屋,张某前期支付了50%的费用,装修完工后,张某以装修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劳务费。巴林左旗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请,判决张某给付王某等三人劳务费共计1.4万余元。
“活干成这样,他们凭什么告我!”
5月10日,执行干警远赴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找到张某,而张某面对执行干警只是反复强调这一句话。
“他们的活没干好,你有什么证据?”
执行干警仔细询问。
张某翻出手机里的相册,把装修存在问题的图片一一展示给执行干警。看过照片后,执行干警认为此时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案款也许能够执行到位,但是如果装修问题属实,那么本案执结后,以张某的表现,他肯定会起诉王某等三人。
“一案结而另案生、当事人不仅麻烦,效果也不好!”执行干警统一了意见,于是赶紧联系申请人,当面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如果张某所述属实,希望申请人反思自己的问题,化解双方纠纷。
三个申请人中,只有王某有条件面见,但是他距离张某的家仍有100多公里。为了趁热打铁,尽快解决纠纷,执行干警决定找个中间点,于是双方约定在巴彦花镇会合。
与王某见面后,事情的来龙去脉逐渐明晰。申请人王某负责供应房屋装修的原料,另两名申请人负责具体施工,所以王某并不清楚施工质量。通过电话沟通,另两名申请人承认施工确实存在瑕疵,但其认为,既然此事已经到了这个阶段,就先拿到钱再说,装修质量存在问题那就再打官司。
见此情况,执行干警赶紧介入调解,告知申请人,如果被执行人通过诉前保全的方式保全案款,申请人并不必然可以马上兑现权益,希望双方理性考虑问题,各让一步,不必为了一点小事而陷入到旷日持久的诉讼中去。通过执行干警陈述利弊,当事人渐渐平复了情绪,并拟定出一个新的解决方案。双方约定,在限定日期前,由申请人对施工存在的问题进行修复,修复后,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剩余劳务费,双方再无争议。
来源:巴林左旗法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