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网络发达的今天,网络购物、互联网金融、游戏充值等,很多易产生矛盾的领域早就跨越了地域的限制,导致线下走访投诉一者很难找到侵权单位、二者出行成本较高。这时,网上信访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优势也就凸显出来了。
网上信访,是指信访人通过国家信访局网上平台、人民网、领导信箱等线上途径向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参考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公开文件)
第一、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信访人姓名、地址、人数、信访目的、问题属地、内容分类,最主要是录入主要诉求、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相应的事实、理由及信访过程等。
初次网上信访事项应当落实首办责任,除登记录入外,还需要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第二、信访机构受理办理。
对涉及公权力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事项,应当受理。
对涉法涉诉事项,引导信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
对已有复核意见且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不再受理。
对信访事项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特别是政策性的问题,应综合分析研判,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三、有权处理机关受理办理。
有权处理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决定受理的,在60日内办结。
信访人接受处理意见并明确表示不再访的,申请复查(复核)期限届满后有权处理行政机关予以结案。
信访人提出复查(复核)申请的,复查(复核)机关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出具复查(复核)意见书。
第四、督查督办。
包括网络督办、电话督办、约谈督办、实地督察等方式,要求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建议,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督查督办信访事项的结果,需要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第五、公开评价。
信访事项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要在网上及时向信访人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实现信访事项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对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的来信、来访,由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向信访人手机发送查询码,告知信访人凭查询码进行查询评价。
以上就是国家信访局网上全部信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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