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举报投诉,称在宁夏吴忠市国强手抓馆食府路店就餐时,发现羊羔肉中掺杂鸡肉。5月18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通报称,拟对该店处以1万元罚款。
▲爆炒羊羔肉里掺入的多个鸡肉块。
5月13日,网友王先生爆料,5月9日晚上十点多,他在吴忠市食府街上一家名为“国强手抓”的饭店就餐,并点了一份爆炒羊羔肉和茶树菇肚丝。
上菜后,王先生就发现爆炒羊羔肉里有一个鸡块,于是找店家,店家就去后厨询问了。“吃到第一块的时候,还想着说只有一个鸡块,可能真的就是后厨不注意,就算了吧。”没想到吃着吃着,王先生竟然发现越来越多的鸡块,“后来就把羊肉吃了,鸡块都挑出来了”。
对于羊羔肉里出现鸡块的问题,商家给王先生的解释是“后厨操作失误”所致,并给王先生看了装羊羔肉的餐盒和装鸡肉的餐盒。“我看了餐盒,它们俩是分开装的,又不在一起,炒羊羔肉里怎么可能有鸡肉出现呢?我怀疑他们一直在这么做。”王先生这一餐共消费198元,结账的时候,商家收了150元,少收48元作为对王先生的补偿。对此,王先生不认可,“我也不占商家这个便宜,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王先生怀疑店家有故意掺假嫌疑,并投诉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5月14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通报称,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将根据进一步的核查情况依法做出处理。
5月18日,国强手抓食府路店发布致歉信,信中说明称,5月9日21点44分,客人点了爆炒羊羔肉等餐食,该店清理后厨时误将未加工完的几块鸡肉倒入羊羔肉食材盒中,厨师在制作加工爆炒羊羔肉的过程中,将误装鸡肉食材一并加工装盘提供给顾客食用。顾客吃完饭买单时,提出了羊羔肉中掺有鸡肉,收银员少收了48元餐费,店长知道此事后,又将顾客支付的150元餐费通过收银系统全部退还给付款人。
18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再次通报“爆炒羊羔肉掺杂鸡肉”事件:
经查,吴忠国强手抓羊肉馆(食府路店)于2024年5月9日晚在加工制作一份“辣爆羊羔肉”前,未对食品原料羊羔肉进行检查,致使加工后的辣爆羊羔肉混有鸡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鉴于该店在事发后全额退还消费者就餐费,及时向社会及消费者公开致歉,并与消费者达成和解协议,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属于首次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之规定,责令该店改正违法行为,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该店处以1万元的罚款。
来源:综合吴忠市利通区市场监管分局、维度新闻(记者:徐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