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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于社会历史观基本问题的回答,是经过哲学思辨、经济学分析和历史学研究的不断探索中得出的。通过对 1789 年法国大革命中所有制与国家和法的关系、阶级斗争背后的利益动因和社会革命作用的历史考察,马克思得出了最终结论。
《克罗茨纳赫笔记》中哲学立场的初次转变
马克思提出,报刊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客观历史基础,决不能离开客观基础,片面强调报刊的历史作用,已经开始显现出其对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的思考。
受困于当时仍然信奉的唯心主义世界观的限制,并且还没有遇到“关于利益问题发表看法的难事”,马克思并未对这一问题展开深入的思考与系统的论述。随后,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密切观察与接触,马克思日益认识到各种现实关系的作用。
此时马克思已经意识到,物质利益的差异将社会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对私人利益的关注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以及国家官员和立法机关代表的决策行为,市民社会优先于国家的观念以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决定观念和表象的形式出现,这与他所信奉的黑格尔国家观发生了矛盾,由此产生了“苦恼的疑问”。
马克思虽然已经洞察到物质利益的重要性,但是要让他清楚地发表自己对物质利益与法和国家的关系问题的看法,却还是件“难事”。而对这一疑问与难事的解答是从他1843年留居普鲁士小镇克罗茨纳赫时期对世界历史,尤其是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研究开始的。
可以说,无论是在对社会历史观基本问题的提法,还是在对基本问题的解答即弄清楚经济制度和政治设施之间的相互关系方面,马克思都从法国大革命的历史经验中获得了灵感与启发。
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马克思非常重视对所有制材料的收集,他围绕着所有制的产生、表现形式、同政治的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国家和社会制度的影响等问题,作了详细地摘录和批注,开始通过以所有制解释法国历史的初步尝试。
马克思在《克罗茨纳赫笔记》中最长的一段批注,正是在摘录关于波旁王朝的所有制情况时留下的。在摘录兰克的《历史政治杂志》时,马克思从主谓与颠倒的角度出发,论述了法国波旁王朝时期,国家的具体历史形式和抽象观念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对比了路易十八时代和路易,菲力浦时代国王与宪法之间的关系,并指出,“在路易十八时代,宪法是国王的恩赐(钦赐宪章),在路易·菲力浦时代,国王是宪法的恩赐(钦赐王权)"。
在这里,主、请语之间相互交换,被决定者取代决定者。马克思在对波旁王朝不同时期国王和法律互作主谓语的历史对比中,开始转向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运思当中,即物质和意识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而将这一问题转移到现实政治生活领域,则是回答究竟是市民社会决定政治与法,还是政治与法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尝试对此进行了回答,他指出,黑格尔认为是国家观念决定国家在在,但是在真实历史中,情况恰恰相反,国家观念总是国家存在的[旧]形式的谓语。
类似的表述也出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在这里,马克思已经指出了是国家存在决定国家观念,所有制决定政治与法。虽然此时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概念在马克思的头脑中还尚未形成,但这里实则已经蕴含了朴素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
在对有关法国革命史的摘录中,可以明显地感觉到马克思极力想要弄清楚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同财产问题的关系。马京思在摘录法国历史学家米浮的《法国革命史》时,特意在“私有财产的巴托罗谬之夜”这一说法下面打上了着重号,并把这一说法列入第二笔记本的索引当中。
通过对法国大革命历史中所体现的所有制和政治与法的关系的分析,以及对黑格于行政权、立法权和王权的批判,马克思初步得出了“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唯物主义观点。
随后,在《神圣家族》的“第三次批判”部分,即“对法国革命的批判的战斗”中,针对鲍威尔认为国家应当巩固市民社会的观点,马克思继续从大革命史实出发,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真正关系作出回答。
在鲍威尔看来,法国大革命废除了封建等级制,使个人摆脱共同体的束缚而成为单个的存在,每个人像单独的原子一样,因此个人的利己主义在社会中兴起。但建立普遍的国家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个人的利己主义。
因此,国家是个人的最高存在。与鲍威尔的理解不同,马克思认为,把市民社会的原子彼此联结起来的并不是国家,而是特性、需要和利益。正是“利益把市民社会的成员联合配来他们之间的现实的纽带是市民社会,而不是政治生活。
马克思在这里再次重申了,物质生活关系决定国家这一接近唯物史观理论标识的观点。虽然他还并没有明确地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进行揭示,但是已经确立了社会历史研究的一般唯物主义的前提,即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与法。
马克思知道,解答历史之谜仅仅依靠历史学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贯通哲学和经济学。随着1845年以后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他将会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作出科学、全面的唯物主义回答。
法国革命的启示:阶级斗争由物质利益的对立引起
法国复辟时期,基佐等法国历史学家对于法国革命研究的突出贡献在于,他们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解释革命,把阶级斗争看作历史发展的主要内容和动力。
他们第一次提出了阶级观点,1789年大革命是第三等级同封建贵族阶级的决战,而大革命以来的全部法国历史正是这两个等级之间阶级斗争的结果。
同时,他们提出,阶级斗争根源于经济利益,是不可避免的,应该从阶级的“现实利益”出发去考察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法国复辟时期历史学家的观点表明,他们对于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以及法国革命的历史必然性有了清楚的认识。
对于法国复辟时期历史学家的著作,马克思并不陌生。早在1843年《克罗茨纳赫笔记》中,马克思就曾对米涅的《法国革命史》、梯叶里的《法国史论文集》、基佐的《法国文明史》进行过摘录。
马克思对这一学派能够从阶级斗争的角度来解释法国革命并未感到意外,作为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表,这一批历史学家是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资产阶级要为革命辩护,从理论上论证资产阶级革命的必然性,强调资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合理性。
因此,马克思认为,立足于这样的阶级立场,复辟时期历史学派的学说是有其阶级局限性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对复辟时期的历史学派的科学观点加以肯定的基础上,对阶级斗争学说进行了批判性改造,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建立并丰富了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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