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带薪年休假和福利年休假是两种不同的假期制度。
法定带薪年休假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的,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休息的假期。而福利年休假则是用人单位根据其自身情况自行设立的带薪休假制度,是一种额外的福利待遇。
在实际操作中,通常建议先休法定带薪年休假,因为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具有强制性和保障性。如果法定年休假未能休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相比之下,福利年休假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对劳动者未休福利年休假能否享受未休年休假工资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也无法以没有福利年假为由要求赔偿。
因此,对劳动者未休福利年休假能否领取未休年休假工资,应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不可主张的原则来处理。国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主动给予劳动者福利年休假,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而不是给予劳动者获得待遇补偿的权利。
编辑|人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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