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3月25日,北交所已拥有246家上市企业,总市值达3603.27亿元,成绩显著。
核心观点
北交所是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构成,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对比沪深交易所,北交所聚焦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突出“更早、更小、更新”,而主板服务大型成熟企业、科创板定位“科技创新企业”,强调科技硬实力;创业板服务“三创四新”。
从组织制度上来看,沪深交易所是会员制,北交所是公司制。会员制交易所是由证券公司等会员单位组建,本质上是一个会员自律组织。而公司制交易所拥有更多灵活性,可以整体上市,可以参与全球的并购重组。
从上市要求来看,科创板、创业板的上市门槛在10亿元以上,而北交所上市门槛为不低于2亿元。从最低利润来看,创业板和科创板均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而北交所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利润要求更为宽松。
北交所取得的成效:从上市企业数量来看,截至2024年3月25日,北交所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已拥有246家上市企业,总市值达3603.27亿元,成绩显著。2023年北交所超八成上市企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为10.04%,上市企业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精密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细分领域,充分体现了“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
北交所面临的问题及挑战:从供给端来看,到北交所上市的企业,需先在新三板创新层满挂牌满12个月,程序繁琐的上市程序导致其面临供给数量和质量不足的问题。从投资端来看,投资者数量不及沪深板块。北交所拥有近700万的投资者,但同创业板的5000万投资者、沪深主板上亿投资者相比差距巨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偏低。从机构投资者持股数据来看,截至2023年三季度,北交所机构投资者持股金额为480亿元,机构持股比例为18.10%;同沪深交易所相比,北交所机构持股比例较低。
发展建议:一是持续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做市商虽然在持续扩容,但是扩容的数量偏少。建议适当放宽做市商准入门槛,这样满足条件的做市商数量将大幅提升,市场流动性也将大幅提升。二是吸引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建议为国家及省级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一套直接挂牌北交所的上市标准,从而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到北交所上市。待北交所发展成熟后,再进一步全面取消“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这一上市条件。三是提升机构投资者比例。建议建立针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与北交所业务的激励机制,不断丰富基于北交所的产品供给和指数体系,从而持续提升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四是适当减低投资者准入标准。由于北交所的开户门槛同创业板相比,要求较高,导致投资者数量差距较大,建议逐步降低北交所的投资者门槛,随着北交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全面取消投资者准入门槛,更加广泛地吸引投资者参与北交所的发展。
风险提示:政策调整滞后,经济增速下滑,创新推进不及预期的风险等。
一|北交所简介
1.1 历史沿革
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是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构成,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2021年9月2日,习总书记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的致辞中宣布:“我们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这是对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促进科技与资本结合、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1年9月3日,北交所注册成立,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经营范围为依法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以及证券市场管理服务等业务。
北交所的设立是伴随着新三板市场深化改革而生的。北交所的定位非常明确,重点放在创新型中小企业。我国的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力量,更是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需求,为全国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
北交所的设立有助于盘活新三板市场,为市场注入流动性,帮助中小企业实现融资。新三板企业总体来说属于规模较小、创造性良好的初创型企业,此前新三板精选层作为枢纽,为创业板和科创板提供了大量的新鲜血液。
北交所相较于其他交易所板块,上市条件将更为“宽松”,有助于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的困局。北交所的设立有助于创新型中小企业拥有更多的实现直接融资的机会,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核心问题,有助于提升市场直接融资比重,促进科技创新,激活实体经济的发展。此次北交所的设立有助于专精特新企业和新三板企业迎来价值重估。
1.2 市场表现
从上市企业数量来看,截至2024年3月25日,北交所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已拥有246家上市企业,总市值达3603.27亿元,成绩显著。
从市场表现来看,2023年,北证50从942.09点到1082.68点,累计上涨约14.92%,同期上证指数下跌3.70%,北证50的涨幅远超上证指数。分时间段来看,北证50从年初开始上涨,涨至2023年2月2日的1048.58点,涨幅约11.30%;从2月3日开始呈现震荡下跌趋势,截至2023年11月2日,累计下跌29.63%,跌幅近30%。11月初开始,受“深改19条”政策及做市商扩容等系列改革预计的影响,北证50大幅上涨。从涨幅来看,11月2日至2023年年底(737.89点-1082.68点),北证50阶段性涨幅高达46.73%,全年涨幅为14.92%。
1.3 北交所设立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北交所的设立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开辟了直接融资的通道,弥补其直接融资的短板,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缓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投资者能够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并分享其发展成果。
同沪深交易所相比而言,北交所具备更为宽松的上市条件,有助于吸引更多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扩大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从而推动科技创新,进一步激活实体经济的发展。
北交所的设立利好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北交所的转板制度有助于拓宽精选层挂牌企业的上市渠道并降低挂牌企业到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成本。
北交所灵活、包容的上市规则为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土壤,促进资本助力科技发展,也通过制度约束引导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以支撑中小企业持续平稳高质量发展。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而漫长的工程,上市过程中会出现各类财务问题,通过对中小企业北交所融资所面临的财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解决,既能有效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也能有力促进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北交所《转板指引》的正式发布意味着常态化转板制度的完善优化,对于投融资两端均有着积极意义。《转板指引》发布实施有助于加速中小企业登陆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对上市公司发展壮大以及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转板制度常态化后,可能会发生部分高质量北交所上市公司转向沪深交易所的情形,但常态化转板可直接激活北交所投资者信心,增强交投活跃度,从而吸引更多公司登陆北交所,为北交所带来持续不断的活水。从投资角度来看,北交所的“专精特新”企业中有着正在成长中的“独角兽”和未来的“隐形冠军”,《转板指引》在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同时,也为投资者带来了能够长期投资中小企业并实现共同价值增长的新机遇。
二 | 沪深北交易所比较
2.1 与传统主板、创业板、科创板错位发展
北交所是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北交所主要承接来自于新三板精选层和创新层的挂牌企业,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构成,有助于与沪深交易所和区域性股权市场互联互通,形成错位发展的格局。
北交所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一环。对比沪深交易所,北交所聚焦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突出“更早、更小、更新”,而主板服务大型成熟企业、科创板定位“科技创新企业”,强调科技硬实力;创业板服务“三创四新”,即企业符合“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或者是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结合,形成错位发展的格局。传统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及区域股权市场组成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了对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企业的支持,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
由此来看,北交所的定位与沪深交易所有所不同,在上交所主要承接大中型企业、深交所服务中小企业的架构外,迫切需要一个交易所,可以为更小型的创新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平台,这就是北交所的真正定位。未来,将形成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构成的多层次市场体系。
从上市企业数量来看,截至2024年3月25日,沪深北交易所共计有5357家上市企业,其中上证主板共计1698家,深证主板1503家,科创板570家,创业板1340家,北交所246家。总体来看,上证主板和深证主板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上市企业的数量占据绝对优势,而北交所成立时间较短,上市数量相对较少。
从板块市值来看,截至2024年3月25日,上市企业总市值为76.87万亿元,其中,上证主板总市值为41.57万亿元,深证主板总市值为19.04万亿元,科创板总市值为5.41万亿元,创业板总市值为10.50万亿元,北交所总市值为0.36万亿元。从总市值来看,沪深主板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市值占比近八成的交易所,由于北交所发展时间较短,同其他板块相比,在市值规模上还存在较大差距。
2.2 组织制度不同
从组织制度上来看,北交所在制度上和沪深交易所存在巨大的差异。沪深交易所是会员制,北交所是公司制。
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区别在于,会员制是由证券公司等会员单位组建,本质上是一个会员自律组织。相比会员制,公司制拥有更多灵活性,可以整体上市。从国际经验来看,北交所实行公司制具备以下优势:公司制交易所具备上市融资的功能,达到一定的规模可以上市,比如已上市的港交所;公司制交易所可以参与全球的并购重组,有助于公司实现跨越式的成长;公司制交易所符合全球交易所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与全球资本市场接轨,有助于促使公司制交易所不断完善治理结构。
2.3 上市要求不同
从上市要求来看,科创板、创业板的上市门槛在10亿元以上,而北交所致力于帮助更多“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市值要求较科创板和创业板低,上市门槛为不低于2亿元。
从最低利润来看,创业板和科创板均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而北交所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利润要求更为宽松。
沪市主板发行上市财务指标。境内发行人申请在沪市主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深市主板发行上市财务指标。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净利润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科创板发行上市财务指标。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等其他条件。
创业板发行上市财务指标。一是创业板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三)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二是红筹架构、存在表决权差异企业,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二)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北交所上市财务指标规则要求。北交所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二)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四)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2.4 涨跌幅限制不同
沪深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日实施44%涨跌幅限制,次日起实施10%涨跌幅限制;而科创板和创业板前五个交易日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在上市首日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以稳定价格防止过度波动,次日实施20%涨跌幅限制。
在交易制度上,不同于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20%的限制。北交所新股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次日起设立30%的涨跌幅限制,而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至北交所上市公司的,平移当日其股票交易实施30%的涨跌幅限制,以精选层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其前收盘价。同时,北交所同科创板和创业板一样,在上市首日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以稳定价格防止过度波动。
总的来说,科创板和创业板较主板有更宽松的涨跌幅限制,这与这两个板块的性质相关,更加注重企业成长性。而北交所的弹性更高,其目的是增加市场的弹性。
三 | 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挑战
3.1 取得的初步成效
据北交所2023年市场统计快报显示,2023年北交所超八成上市企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为10.04%,上市企业覆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精密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细分领域,充分体现了“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
从北交所上市公司总市值分布来看,截至2023年末,北交所的上市企业的市值主要集中在10-20亿之间的上市企业数为133家,占比55.63%,而2022年上市企业的市值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为116家,占比为71.6%,数据进一步显示,北交所大部分在2023年估值获得提升,总市值增长。
3.2 面临的挑战
北交所从成立至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面临多方面的挑战。从供给端来看,北交所面临供给数量和质量不足的问题。北交所承载着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重任,也扮演着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催化剂的角色。然而,北交所自诞生开始便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尤其是面临支持“三创四新”的创业板与支持“硬科技”的科创板的竞争。作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交易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适合到北交所上市,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现行上市规定,到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均需满足“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导致其上市程序繁琐。因此,北交所还需从制度设计上,不断提升对创新型企业的吸引力。
从投资端来看,投资者数量不及沪深板块。截至2023年年末,券商开通北交所权限账户数为696.07万户,科创板投资者近1000万户,创业板拥有投资者超5000万户,同沪深主板上亿的投资者差距更大。北交所从成立以来,虽然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各项制度也在持续完善,但是投资者数量同其他板块相比,还存在差距。
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偏低。从机构投资者持股数据来看,截至2023年三季度,北交所机构投资者持股金额为480亿元,机构持股比例为18.10%;同期,上证主板、深圳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机构持股比例分别为61.5%/44.2%/25.6%/25.9%,同沪深交易所相比,北交所机构持股比例较低。
从交易端来看,北交所的流动性还存在不足。截至到2024年3月25日,北交所2024年3月日均成交额为 72.7亿元,较2022年同期近10倍,虽然日均成交额大幅提升,但还是远不及上交所、深交所的 4375亿元和5945亿元。
四 | 北交所迎全面改革
4.1 北交所迎来高质量发展改革路线
北交所设立之初就聚焦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战略发展方向,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开始进入围绕优质企业供给、规模扩大、功能提升的关键时期。
2023年9月1日,证监会为进一步推进北交所稳定发展和改革创新,加快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系统合力,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意见》共有19条内容,被称之为“深改19条”),全面部署了一揽子举措,为高质量建设北交所规划了明确的改革发展路线。“深改19条”提出,加快高质量上市公司供给,有效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结构,全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安排,稳步推进市场改革创新,持续丰富产品体系,改进和完善交易机制,调整优化发行承销制度,加强多层次市场互联互通,扩大投资者队伍。
4.2 投资者队伍持续扩大
为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投融资两端相互匹配平衡,此次改革着眼于增强买方力量,在扩大投资者队伍和参与度方面打出政策“组合拳”。
在个人投资者方面,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投资者申请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时,各证券公司不再核验投资者证券资产和交易年限,不再进行知识测评,在投资者签订风险揭示书后即可为其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进一步便利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北交所。
在机构投资者方面,加大力度引入和激励各类专业机构扩大北交所投资:“引导公募基金扩大北交所市场投资”“允许除创业投资基金之外的私募股权基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其上市前已投资的企业在北交所发行的股票”“加大力度引进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年金等中长期资金”。
北交所公布的数据显示,北交所投资者开户数量稳步增加。截至2023年末,券商开通北交所权限账户数为696.07万户,2023年全年新增开通北交所权限账户数为156.69万户;2023年9月1日投资者适当性新规落地至年末,新增开通北交所权限账户数为123.43万户;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5日,新增开通北交所权限账户数为6.9万户。北交所投资者队伍的扩大,有助于为投资者群体提供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投资机会,也有助于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更好的获得融资。
4.3 产品体系持续丰富
“深改19条”进一步提出,支持北交所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推出公开发行可转债。丰富北交所指数体系,稳步扩大指数化投资。在扩大投资者队伍的同时,北交所产品“篮子”也将持续丰富。目前,北交所市场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累计发行达3.9万亿元。
4.4 做市商持续扩容
2023年2月,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正式启动,当时共有15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做市商,分别是国金证券、中信证券、国投证券、东吴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兴业证券、中信建投、申万宏源、国信证券、财通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及浙商证券。2023年12月19日,中金公司开通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权限,正式成为北交所做市商,至此,北交所做市商扩容至16家。
据北交所官网信息显示,截至2024年3月25日,国金证券北交所做市数量为50家,做市数量位列北交所做市商第一;做市数量超过10家的做市商共计6家,除国金证券外,还包括中信证券、国投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和东吴证券,做市数量分别为45家、43家、19家、13家和10家。
在交易机制方面,本次改革将扩大北交所做市商队伍,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做市商参与北交所做市业务。
准入门槛降低,做市商加快扩容。证监会于7月28日就《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资格准入方面,对专门申请北交所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在科创板做市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有关资本实力和分类评价的要求,将净资本由100亿元调整为50亿元,连续三年分类评级为A调整为近三年中有一年为A且近一年为BB及以上。同时,新增两项更加符合北交所特点的指标,即在北交所保荐上市公司家数排名前20或最近一年新三板做市成交金额排名前20,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第二,规则衔接方面,除准入条件外,其他规定参照科创板做市规定执行。根据科创板做市规定,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仍可在北交所按照规定开展证券做市交易业务。
由于政策下调北交所做市商门槛,根据北交所官网等,多家券商已向证监会递交申请材料,北交所做市商扩容箭在弦上。
自2023年9月证监会降低北交所做市商准入标准后,北交所做市商规模不断扩大,据悉已有超过10家券商向北交所提交了做市商申请,继国元证券等首批通过评估的券商之后,广发证券和渤海证券近期也顺利完成了北交所的评估测试,并正在积极筹备向证监会提交资质核准申请。此外,其他适格券商也在积极与北交所沟通,持续推进做市制度和技术准备。
北交所“深改19条”等系列政策
提升北交所活跃度
总体来看,北交所的流动性同沪深主板及科创板和创业板相比明显偏弱,北交所期望通过投资端与交易端等系列措施来改善流动性问题。“深改19条”,进一步推进北交所稳定发展和改革创新,加快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系统合力。
同日,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发布投资者适当性、上市条件执行标准、转板、发行底价、做市交易、融资融券等方面举措。在优化做市交易制度方面,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细则》及其配套业务指引,允许做市商使用做市专用证券账户参与战略配售,进一步便利做市商券源获取。同时,引入更多新三板优质做市商和积极开展北交所保荐业务的证券公司参与北交所做市,持续完善扩大做市商扩容工作。
在融资融券方面,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扩大至全市场。自2023年9月11日起,将全部北交所存量上市公司股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同时明确新股自上市首日起自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交易选择和风险对冲渠道,进一步促进市场交投平衡,提升市场价值发现功能。
2023年11月17日晚,北交所宣布启动为上市公司股票使用920代码号段相关准备工作,此举是落实“深改19条”重要内容之一。同日,中证指数公司决定将符合条件的北交所证券纳入中证全指指数样本空间,并将于2023年12月指数样本定期调整日实施。
北证50指数放量上涨。北证50指数从2023年9月1日的802.5点上升至12月6日的980.1点,上涨幅度达22.1%。从上涨情况来看,“深改19条”的逐步落地、及将要启动的北交所上市公司920新代码号段、北交所证券纳入中证全指指数样本空间等都是推动北交所上涨的“催化剂”。同时,从科创板平移至北交所的增量投资者有望给北交所带来增量资金。
五 | 发展建议
5.1 持续降低做市商准入门槛
证监会2023年7月28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显示:在资格准入方面,对专门申请北交所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在科创板做市商条件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有关资本实力和分类评价的要求,将净资本由100亿元调整为50亿元,连续三年分类评级为A调整为近三年中有一年为A且近一年为BB及以上。同时,新增两项更加符合北交所特点的指标,即在北交所保荐上市公司家数排名前20或最近一年新三板做市成交金额排名前20,其他条件保持不变。在规则衔接方面,除准入条件外,其他规定参照科创板做市规定执行。根据科创板做市规定,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仍可在北交所按照规定开展证券做市交易业务。
按照《特别规定》,新增做市商有限,建议适当放宽做市商准入门槛,如评级标准、保荐数量前20、做市成交额前20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即可,这样满足条件的做市商数量将大幅提升,市场流动性也将大幅提升。
5.2 吸引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现行上市规定,到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均需满足“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因此,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需要先在新三板挂牌,这种层层递进的上市路径使得中小企业到北交所上市的流程变得繁琐,不利于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专精特新企业到北交所上市的吸引力度。建议为国家及省级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一套直接挂牌北交所的上市标准,从而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到北交所上市。待北交所发展成熟后,再进一步全面取消“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这一上市条件。
5.3 提升机构投资者比例
从机构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截至2023年三季度,北交所机构投资者持股金额为480亿元,机构持股比例为18.10%;同期,上证主板、深圳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机构持股比例分别为61.5%/44.2%/25.6%/25.9%,同沪深交易所相比,北交所机构持股比例还有进一步提升。建议建立针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与北交所业务的激励机制,不断丰富基于北交所的产品供给和指数体系,从而持续提升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
5.4 适当减低投资者准入标准
从投资者数量来看,截至2023年年末,北交所拥有投资者近700万户,而科创板拥有投资者分别为近1000万户,创业板拥有投资者超5000万户。从数量上来看,北交所同创业板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主因在于北交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明显高于创业板10万元的投资门槛。较高的投资者门槛使得北交所投资者数量偏少,建议逐步降低北交所的投资者门槛,随着北交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全面取消投资者准入门槛,更加广泛地吸引投资者参与北交所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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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涉股权类税务问答手册(269页)
02 180个企业税务筹划最全案例
03 财务部规范化管理资料包
04 财务人员必备财税资料
05 178套常用EXCEL表格
06 财务报告分析资料包
07 华为财务管理资料包
08 财务报表分析(380页)
09 财务人员必备工作表
10 合并财务报表资料包
11 IPO资料合集.zip(200MB)
12 财务诊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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