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贵阳市交通委员会了解到,由于贵阳“小拉出行”网约车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5月24日,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法撤销“小拉出行”网约车企业(四川神州行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经核查,“小拉出行”网约车企业(四川神州行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注册地与办公地不一致,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其在贵阳辖区范围已经不具备网约车服务能力和安全生产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同时,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42号)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根据前述规定,贵阳市交通委员会依法撤销“小拉出行”网约车企业(四川神州行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经营许可,被撤销经营许可的企业不得在贵阳区域非法从事相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记者/周夕顶
编辑/文卓異 责编/陈萌 审核/虎俞均 终审/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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