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在山西运城的餐厅“陶然居”所点的辣子田螺实为福寿螺的情况,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在小红书平台反映在山西运城的“陶然居”疑似吃到福寿螺
5月28日,涉事门店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该门店是重庆知名餐饮企业“陶然居”的加盟店,菜单上写的是“辣子螺”而非田螺。其称,所有福寿螺均是重庆总部人工繁殖并供货,资质齐全,此前从未收到过投诉。
“陶然居”品牌隶属于重庆陶然居饮食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然居总公司”)。官网介绍,集团创始人严琦以一道“辣子田螺”名菜白手起家。“陶然居”小红书账户也曾介绍,辣子田螺选取“合法养殖的、食用青菜和绿叶喂养的田螺为主食材”。
28日,该公司一名办公室主任并未直接回应加盟店使用福寿螺的情况,而是多次强调公司养殖的均是田螺,并称有检测报告,但因出差在外无法提供。
涉事门店经理向澎湃新闻提供了厂家资质、进货单和收款收据复印件,但无法证明采购自陶然居总公司。该门店经理称,等次日库管上班后,将向记者提供相应资料。
福寿螺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名录所列外来入侵物种的监测与防控按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开展。目前,我国并未明确禁止食用福寿螺,但因曾引发人体感染寄生虫致死病例,令不少人“闻螺色变”。多位专家认为,餐饮品牌提供福寿螺,却宣传误导消费者认为是田螺,涉嫌虚假宣传,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还可能构成消费欺诈。
网友反馈炒田螺实为福寿螺,门店主管:福寿螺就是田螺的一种,系人工养殖
5月26日,一位山西网友发帖称,其在知名品牌“陶然居”点了一道辣炒田螺,发现好多螺内有红色块状组织,“尝了一口是沙沙的口感,这是不是福寿螺啊?”
27日中午,该网友在帖子评论区写道,已和该门店经理通过电话,对方直接承认是福寿螺,“投诉很多,不过是人工养殖的,有养殖合同,坚持称福寿螺是田螺的一种,红色部分不是卵,是螺都有。”
该网友向澎湃新闻确认,涉事门店是位于山西运城盐湖区的陶然居(条山街店)。第三方消费点评网站显示该店铺已收录5年,排名第一的网友推荐菜显示为“辣子田螺”,售价78元。
营业执照显示,陶然居(条山街店)所属于“运城市和和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盐湖区条山街分公司”。该公司隶属于“运城市和和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某某,成立于2018年。
28日中午,澎湃新闻以消费者身份致电涉事陶然居(条山街店)。门店主管表示,该门店是重庆知名餐饮企业“陶然居”的加盟店,目前门店菜单上写的是“辣子螺”,而非“辣子田螺”。
其称,田螺的口感和品质没有福寿螺好,因为门店采用的所有福寿螺都由重庆总部供货,均是人工养殖,门店厨师也遵循相关加工步骤,所有资质齐全。“这是我们招牌特色,一天要卖几十份,如果品质不能保证,我们还能开这么多年店吗?”
该门店主管还表示,之前没有接到过相关投诉,也没有顾客反映出现身体不适。“有人恶意投诉或者诋毁我们,我们不予理会。这个菜我们敢上,就敢保证。”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社交平台上,同样有不少网友发布就餐照片,称在陶然居重庆多家门店点的辣炒田螺“竟是福寿螺”的情况,也有人询问该如何维权。
“陶然居”品牌隶属于陶然居总公司。官网介绍,集团创始人严琦以一道“辣子田螺”名菜白手起家。2021年底,集团在全国26个省市拥有近百家连锁门店和93家子公司,旗下拥有陶然居·重庆会馆等多个文旅餐饮品牌。
截图自重庆陶然居官网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陶然居”小红书账户也曾刊文介绍,“辣子田螺”是陶然居三大发家菜之首,并称这道菜选取“合法养殖的、食用青菜和绿叶喂养的田螺为主食材”。
在该帖下方,有网友指出这道菜的产品宣传图上就是福寿螺。一位网友留言:“辣子福寿螺,吃完脑膜炎。”“陶然居”账户回复称,“辣子田螺欢迎你来打卡奥。”还有网友留言,“我去吃明明福寿螺,起个辣子田螺的名字,我找经理理论还跟我说是什么生态田螺。”
28日下午,澎湃新闻以消费者身份向重庆陶然居饮食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办公室主任反映在加盟店吃到福寿螺的情况。其并未直接回应此事,而是多次强调,公司养殖出售的均是田螺,而非福寿螺,并称有检测报告,但因出差在外无法提供。“大可不必担心,我们卖了几十年,有问题早就被取缔了。”其说道。
对于上述说法,陶然居(条山街店)门店经理坚称,福寿螺就是田螺的一种。
其向澎湃新闻提供了供货厂家资质、进货单和收款收据复印件,但无法提供活物检测报告。记者注意到,其提供的4月进货入库单和收款收据上均写明存货为“田螺”,但供货商一栏写的不是陶然居总公司,收款方也为空白。
澎湃新闻致电供货厂家“自贡市浩兴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但该公司负责人却称,此前确实给“陶然居”品牌供应过田螺,但好几年前已停止合作。
对于前述说法存在出入,该门店经理表示,等明天库管上班后,将向记者提供相应资料。
截自“陶然居”小红书账户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品牌实际提供的是福寿螺,却宣传误导消费者认为是田螺,那么就是商家刻意以假乱真、移花接木、以次充好,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第4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虚假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到1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到200万元的罚款,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前述宣传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且如果故意用福寿螺冒充田螺,还可能构成消费欺诈。
一旦被认定构成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以消费者消费的价款为计算基数,经营者还需向消费者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来计算。
网红餐厅“笨罗卜”此前被曝使用福寿螺,门店称已下架
在不久前,有网友发帖称在湖南长沙的网红餐厅笨罗卜浏阳菜馆吃到了福寿螺,同样引发关注。
5 月 23 日,涉事门店负责人承认使用了福寿螺,并称均为可食用螺肉,门店现已全部下架福寿螺。还称此前食用过的消费者若不放心可去医院检查,门店将承担医疗检查费。
同日,该店的螺肉供应商“长沙开福区云拾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回应称,福寿螺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多次高温熟化处理,不仅有第三方出具的寄生虫检验报告,也有每批次的厂检,严格遵守国家食品生产安全法。
但其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显示,“熟制水产品”一栏的品种明细写的是“鲜卤田螺”,并非福寿螺。
该负责人对此表示,申请时没有考虑到原材料细分,但这不影响使用福寿螺的合法性,下次申请时会更规范。
除了上述两家连锁餐厅,澎湃新闻搜索发现,吃饭皇帝大、兰湘子、四喜路螺蛳粉等多家门店也被网友曝光使用了福寿螺充当田螺。
每年4月至6月,是福寿螺产卵、孵化的高峰期,也是成螺以及高龄幼螺危害集中的旺盛时期。
福寿螺又叫大瓶螺、苹果螺等,是一种人畜共患寄生虫病的中间宿主,原产于南美洲普拉塔流域、亚马孙流域。因适应能力强、食性杂,并具备极强的繁殖能力,福寿螺入侵到我国,在南方淡水水域分布。
早在2003年,福寿螺就被列入首批侵入我国的16种危害性最大的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2022年12月20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福寿螺再被列入其中。
福寿螺含有的寄生虫数量可达3000 至 6000 条,令不少人“谈螺色变”。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广州管圆线虫——其幼虫可寄生在人类的脑部中枢神经系统,继续产卵繁殖。感染者会出现头痛、发热等症状,严重时会失明、瘫痪、痴呆,甚至是死亡。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年6月曾发布“关于谨慎食用福寿螺的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其中指出:一、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来源不明的螺类产品;在餐饮加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烧熟煮透,生、熟食加工工具、容器分开使用,及时对手部和操作区进行清洁、消毒,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二、 广大市民要养成良好饮食习惯,谨慎食用福寿螺及各类淡水水产,建议进行充分的高温烹煮,避免生食或食用未熟透的螺类,不购买和食用不认识的螺类。
那么,怎么简单区分福寿螺?成年福寿螺的螺体要比田螺大很多,尾部很短,盖头偏扁,整体呈圆盘形,螺壳颜色偏黄,螺肉主体泛黄褐色。而田螺的螺壳偏青褐色,尾部呈椎体形,盖头呈片圆形,螺肉主体泛白色、青色、青灰色。
专家提醒,若要食用福寿螺,必须经过100℃的高温彻底煮透煮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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