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大明山,悠悠大龙湖,湖光山色的自然风景也让上林成为广西山水旅游名片之一。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以能动履职护绿水青山守人民幸福。
勤走访 打造解纷“前哨站”
“两家人闹得挺厉害,听说要起诉到法院呢。”今年4月,上林县人民法院院长卢森在大丰镇一社区走访时接到群众反映。
原来,居民钟女士的儿子与韦女士的女儿在公园骑自行车相撞,导致韦女士的女儿脸上受伤,为此花去医药费一千余元。双方因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准备起诉至法院。
“你们争议的焦点其实就在赔偿金额,对吗?”见到当事人后,卢森与他们耐心交流。得知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向,卢森立即联系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前期调解。
在司法所,双方当事人逐渐达成调解协议,钟女士一次性向韦女士支付医疗费1288元,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就这样得到化解。
其实,这也是上林县法院畅通工作衔接、延伸服务触角,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的一个实例。
2024年2月18日,上林县人民法院院领导带队到谷登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近年来,上林县法院积极开展“四下基层”活动,主动与辖区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推进“法官进社区”活动,与辖区基层治理力量联合,共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前发现、梳理、化解潜在矛盾隐患,防范纠纷升级。
同时,针对辖区特点,上林县法院还组织巡回审判团队在春耕、夏管、秋收、冬储等农业生产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矛盾普查、普法宣讲等活动,主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促进了诉源治理实质化,维护了和谐稳定的法治化社会环境。
只要功夫深,纠纷化无形。截至目前,上林县法院巡回审判团队到企业、社区、村屯等提供调解咨询50余次,主动走村入户,摸排16村100余人次,广泛调查、精准掌握实情,汇聚解纷合力,为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夯实基础。
善总结 开辟解纷“快通道”
“庭长,这个案子也是这个小区的。”打开新收到的立案材料,法官廖文珊看到被告那一栏忍不住说道。
“数量在不断上升啊。”卢一凤抬头看了一眼,深吸了一口气。
作为上林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庭长,卢一凤早就发现了这一情况。
2023年5月起,上林县法院陆续收到上林县某小区79户业主的起诉状,要求开发商赔偿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为妥善化解该系列案件纠纷,上林县法院决定对这批案件采取“示范案件+调解”的方式进行化解。
很快,由卢一凤、韦洪波和廖文珊等人组成的专门审判团队,就这样搭建了起来。整理思路,他们决定从79起案件中挑选出1件典型案件作为“示范案件”进行审理,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推动纠纷的解决。
然而,在“示范案件”调解阶段,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果断作出示范判决。
在该起“示范案件”的判决生效后,各法官团队参照判决内容对其余案件进行了调解。
“我们不但要仔细核对当事人的信息,计算违约金数额,还要开发商及其代理人沟通协调,督促开发商积极履行确定的义务。”卢一凤说,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团队以示范诉讼为基础,付出了大量细致耐心的工作。
2024年5月23日,上林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按照“示范案件+调解”的模式,再次成功调解30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至此,这79件系列案件调解成功77件。
这是“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生动实践。上林县法院针对具有同一事实基础的群体性纠纷,将进一步做实源头减量工程,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让大量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为当事人搭建“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
巧督促 筑牢解纷“防控线”
“你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一旦我们采取限高、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也会影响你的合作社正常运营。”
“这两年生猪病死率高,加上经营不善,我确实没办法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
2024年5月15日上午,上林县法院副院长韦宏东与执行局局长何健驱车来到上林县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与他们耐心沟通,圆满解决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使判决内容得以兑现。
2024年5月15日,上林县人民法院通过执前调解的方式,调解了当事人双方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9年9月,原告上林县某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村集体经济投入资金给被告上林县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期限为3年。
后因市场波动及经营不善等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合约到期后仅按约支付了2年的利息,这家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只好起诉到法院。
2024年4月,经上林县法院审理,判决农民专业合作社返还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借款本金及利息等款项共计30余万元。
2024年5月14日,上林县法院法官在调研走访时,了解到这起民间借贷案判决已经生效,但被告还没有履行判决书义务,有转化为执行案件的可能。
次日上午,韦宏东和何健一道驱车前往这家企业开展执前调解工作。最终,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农民专业合作社先期支付3万元,其余按照生猪产出来分期偿还。
通过推进执前调解工作实质化运行,上林县法院持续释放执源治理潜能,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增量,节约司法资源,切实提高执源治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真正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案件虽然小,却件件系民生。上林县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把每一件看似普通的“小”案,办出为民司法的“大”情怀,当事人满意度大幅提高,司法获得感显著增强。今年1-4月份,上林县受理案件4035件,审结2598件,收案率同比下降11.78%,结案率同比上升8%;诉前调解成功率46.47%,同比上升5.64%;新收执行案件1545件,同比下降1.23%,执行到位率43.65%,同比上升2.28%,诉源治理成效明显提升。
来源:光明网
作者:魏素娟 王玉梅 韦姗婷
初审:周群
复审:陈燕
终审:李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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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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