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20975件,9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全省政法系统优秀案例,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事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16件。
“陕西省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148件,对违法送达、违法采取保全措施、违反审理期限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959件,法院采纳5955件,采纳率99.9%;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157件,对违法超标的执行、错误追加被执行人等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6794件,法院采纳6724件,采纳率99%。”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鹏敏说。
陕西省检察机关着力强化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5097件,提出抗诉24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7件;扎实推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等领域虚构事实打“假官司”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督,会同省高院、省公安厅制定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意见,43个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
为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护航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活动,办理涉企案件6056件;助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办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970件;加强知识产权民事检察保护,办理案件132件,依法保障科技创新和企业产权;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防止“借维权之名、行侵权之实”。
检察机关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基点,推动检察职能基层“双进”,把实质性化解纠纷贯穿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对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申请的3702件案件,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此外,检察机关大力提升精准监督能力,制定民事检察案件公开审查办法、听证工作规程,加强办案制度机制建设,开展巡回讲座“基层行”活动,对82个基层院送教上门,组建27个市县院一体化办案团队,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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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晓瑜 | 审核▪监制: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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