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决定论是一种哲学立场,包含两个主要主张:决定论是真的。自由意志是一种幻觉。
哲学家威廉-詹姆斯首次区分了 "硬决定论 "和 "软决定论"。这两种立场都坚持决定论的真理,他们都断言,每一个事件,包括人类的每一个行为,都是先前的原因,按照自然规律运作的必然结果。
但是,软决定论者声称,这与我们拥有自由意志是一致的,而硬决定论者则否认这一点。软决定论是一种兼容论,而硬决定论则是一种不兼容论。
硬决定论的论据,为什么有人要否认人类有自由意志呢?
主要论据很简单。自从哥白尼、伽利略、开普勒和牛顿等人的发现,引领了科学革命以来,科学在很大程度上预设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决定论的宇宙中。
充足理由原则断言,每一个事件都有一个完整的解释。我们可能不知道这个解释是什么,但我们假设所有发生的事情都可以得到解释。
此外,解释将包括找出导致相关事件,发生的相关原因和自然规律。
如果说每个事件,都是由先前的原因,和自然法则的运作决定的,这意味着在这些先前的条件下,事件必然会发生。
如果我们能把宇宙,倒退到事件发生前的几秒钟,然后再次播放这一连串的过程,我们会得到同样的结果。
闪电会在完全相同的地点劈下;汽车会在完全相同的时间抛锚;守门员会以完全相同的方式扑出点球;你会从餐厅的菜单上选择完全相同的菜品。
事件的进程是预先确定的,因此,至少在原则上是可以预测的。
法国科学家,拉普拉斯是这一学说最著名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写道,我们可以将宇宙的现状,视为其过去的结果,和未来的原因。
在某一时刻,一个智力可以知道,自然界运动的所有力量,以及自然界组成的,所有物体的所有位置,如果这个智力也足够庞大,可以把这些数据提交给分析。
那么它就可以用一个公式,囊括宇宙中最伟大的天体,和最微小的原子的运动;对于这样的智力来说,没有什么是不确定的,未来就像过去一样呈现在它的眼前。
科学无法真正证明决定论的真实性。毕竟,我们经常会遇到无法解释的事件。但是,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不会认为,我们正在目睹一个没有原因的事件。
相反,我们只是认为我们还没有发现原因。但是,科学的巨大成功,尤其是它的预测能力,是我们假定决定论为真的有力理由。
因为除了一个明显的例外,量子力学,现代科学史,就是决定论思维成功的历史,因为我们成功地,对一切事物做出了越来越准确的预测,从我们在天空中看到的东西,到我们的身体,对特定化学物质的反应。
硬决定论者,看到这一成功预测的记录,得出结论认为,它所依据的假设,每个事件都是因果决定的,是既定的,不允许有例外。这意味着人类的决定和行动与其他任何事件一样,都是预先确定的。
因此,人们普遍认为,我们享有一种特殊的自主权或自决权,因为我们可以行使一种神秘的力量,我们称之为 "自由意志",这是一种错觉。
也许这是一种可以理解的幻觉,因为它让我们觉得,我们与大自然的其他部分,有着重要的区别;但它同样也是一种幻觉。
量子不确定性的发现,是科学史上最令人惊讶的发现之一,它从未被普遍接受。爱因斯坦就无法接受这一点,至今仍有物理学家,认为量子的不确定性只是表面现象,最终会有新的模型出现,恢复彻底的决定论观点。
不过,目前人们普遍接受量子不确定性的原因,与量子力学之外人们,接受决定论的原因大致相同,以量子不确定性为前提的科学取得了巨大成功。
量子力学可能削弱了决定论,作为普遍学说的威望,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挽救了自由意志的观念。
硬决定论者依然大有人在。这是因为当涉及到人类,和人脑这样的宏观物体,以及人类行为这样的宏观事件时,量子不确定性的影响,被认为是可以忽略不计的,甚至是不存在的。
在这一领域,排除自由意志所需要的,就是有时被称为 "近乎决定论 "的观点。
听起来就像这样,人们认为决定论贯穿了自然界的大部分。亚原子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但是,当谈论较大物体的行为时,亚原子层面上的概率性,仍然会转化为决定论的必然性。
那我们拥有自由意志的感觉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大多数人来说,对硬决定论最强烈的反对一直是,当我们选择以某种方式行事时,感觉好像我们的选择是自由的。
感觉好像我们在控制,和行使自我决定的权力。无论是决定结婚等改变人生的选择,还是选择甜粽子,而不是咸粽子等微不足道的选择,都是如此。
这种反对意见有多强烈呢?对很多人来说肯定是有说服力的。
塞缪尔-约翰逊说:"我们知道我们的意志是自由的,而且意志是有尽头的"。
这句话可能代表了很多人的观点。但是,哲学史和科学史上有许多例子表明,在常识看来显然是正确的主张,却被证明是错误的。
毕竟,人们感觉地球是静止的,而太阳却围绕着它运动;人们感觉物质物体是致密而坚固的,而实际上它们主要是由空洞的空间构成的。
因此,诉诸主观印象和事物的感觉是有问题的。
另一方面,自由意志的情况,不同于常识错误的其他例子。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接受,关于太阳系,或物质物体性质的科学真理。
但是,如果不相信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很难想象能过上正常的生活。
我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的观念,是我们愿意褒贬、奖惩、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自豪或懊悔的基础。
我们的整个道德信仰体系,和法律体系似乎都建立在,这种个人责任的观念之上。
这就指出了硬决定论的另一个问题。如果每个事件,都是由我们无法控制的力量,因果决定的,那么这就必须包括,决定论者得出决定论是真的这一结论。
但这一承认似乎破坏了,我们通过理性思考过程,得出信念的整个理念。这似乎也使自由意志,和决定论等问题的,整个辩论过程变得毫无意义,因为谁会持有什么样的观点早已注定。
提出这种反对意见的人,不必否认我们所有的思维过程,都与大脑中正在进行的物理过程相关。
但是,把一个人的信念视为这些大脑过程的必然结果,而不是思考的结果,还是有些奇怪。
有鉴于此,一些批评家认为硬决定论是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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