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增强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持续开展“法援护苗”行动,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5月22日,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上海瑞富律师事务所的杨焱妮律师走进虹桥机场小学,从“什么是《民法典》?”和“《民法典》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这两方面给五年级同学带来了一节精彩的普法主题讲座。
同学们说:“杨律师通过各种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告诉了我们什么是民事法律关系。最后,通过对民法典的诞生、包含的内容介绍,让我们了解了《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是我们国家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同时我们也知道了《民法典》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在课堂上,同学们积极互动,杨律师对同学提出的问题都一一作答,在场的老师和同学对《民法典》有了更深的了解,也增强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
同学们都感受到学法,是人生的必修课;用法,是平安的护身符。
6月4日,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陶胜英律师走进适存小学,参加学校举办的“法治先锋讲堂”进校园活动。陶律师以“《民法典》趣味
小故事”为主题,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及认知程度,选取了贴近小学生生活的四个小故事,采取讲解、问答等形式,将枯燥难懂的法律条文化为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地为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中无因管理、民事行为能力、侵权损害赔偿、监护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加深了学生对《民法典》内容的理解和认识。
本次“法治先锋讲堂”进校园活动,以寓教于乐又充满仪式感的方式,向小学生们宣讲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树立和弘扬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素养。
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册、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重点向未成年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与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未成年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法律途经进行维权,维权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充分认识
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
将维护未成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
作为工作重点,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
一是运用法律援助柔性治理优势,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实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零等待”。
二是强化援助质效。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优先指派执业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责任心强的律师,保障援助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同时,非必要不更换援助律师,尽量指派同一律师参与诉讼全过程,强化援助工作开展的连贯性。
三是加强与妇联、团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根据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对疑难复杂情况及时跟进处理,为未成年人维权案件提供精准法律援助服务。
四是结合“六一”等重要宣传节点,利用现代网络平台,广泛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进社区等专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基本知识和国家政策,增强未成年人群体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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