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陆续侦破多起诈骗案件,像教育公司诈骗、投资诈骗、保健品诈骗等,涉案人数多,有负责人、财务、销售员、行政等人员,分工明确。在团伙诈骗案件中,员工一般判定为从犯,按从犯标准去量刑。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标准与从犯的认定,主要依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分别对从犯的认定和量刑标准进行说明:
一、从犯的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具体到诈骗罪,从犯的认定通常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作用地位:从犯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其地位通常低于主犯,不直接策划、指挥或主导犯罪活动,而是接受主犯的指使、安排,或者在犯罪过程中起辅助、配合作用。
行为表现:从犯可能参与了诈骗犯罪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如提供虚假信息、协助转移赃款、扮演诱骗角色等,但其行为对整个诈骗犯罪的完成并非起决定性作用。
犯罪收益:从犯在犯罪所得中的分配比例通常低于主犯,反映出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对较小。
主观恶性:从犯的主观恶性通常较主犯为轻,可能对犯罪的整体情况了解不全面,或者对犯罪后果的认识程度较低。
在具体案件中,司法机关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断,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从犯。【上海刑事案件咨询,搜索:柳向律师】
二、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量刑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犯罪数额:从犯参与诈骗的犯罪数额,是量刑的重要依据。虽然从犯的量刑通常低于主犯,但犯罪数额越大,对应的法定刑罚区间也越高。
犯罪情节:包括从犯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作用程度、悔罪表现、退赃退赔情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或酌定量刑情节。
社会危害性:从犯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实际危害程度,以及其行为对社会秩序、公私财产安全的影响。
主观恶性:从犯的犯罪动机、目的、对犯罪的认识程度、是否初犯、偶犯等,反映其主观恶性程度。
综上所述,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标准需结合其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犯罪数额、情节、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等因素综合判断,通常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的刑期则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法院依法裁量。在司法实践中,律师的辩护工作对于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具有重要作用。【上海刑事案件咨询,搜索:柳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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