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全网比价备受关注,陕西、深圳已有动作!
01
多地上线药店比价系统
日前,“深圳医保”公众号已上线“医保价格通”。通过这个程序,访问者可查询到某一药品的药店均价、医院均价、药店价格区间、医院价格区间,实现线上实时比价。
无独有偶,近日陕西多地也上线了定点药店药品比价系统。
5月28日,西安上线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药品比价系统,连通了6000余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覆盖16万余条药品数据。
参保人员进入“西安医保”小程序,授权登录后进入“医保办事”板块,再点击“药品比价”就可以进入查询比价页面。该系统具有以下三个特色功能。
◾ 一是药品比价更全面。输入药品名称可查询到相同药品、相同厂家、相同规格以及相同药品、不同厂家、不同规格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的实际销售价格,并可按距离、价格或时间优先展示相关药店。
◾ 二是联系药店更精准。查询到药价后,选择联系药店,即可通过电话了解药店药品详细情况,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 三是药店导航更高效。参保人员选定某家药店后,点击“导航”,就可以在最短时间抵达药店购药。
该系统的上线,让药价采集更加全面、高效、精准,实现了医保药品价格在参保人手机上一键查询、实时比对,推动药品价格更加公开透明。
西安上线该系统并不是省内个例,咸阳市医保局于5月22日就已经开发完成全市定点药店药品价格比价公示系统,开启了省内药品比价的先河。
咸阳定点药店药品价格比价公示系统,连通了全市1142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涵盖190余万条药品数据,实现了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药品药价在参保人员手机上可一键查询、实时查询,同时通过对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的多维度监测、预警以及信息披露,推动药价进一步透明化。
02
医保局发函
启动全网比价专项行动
不仅陕西省积极推动药店药品全网比价,国家医保局对此也是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行动。近日业界广为流传的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表明国家对药品不合理高价问题出手整治。
据财联社报道,已向国家医保局证实了该函的真实性,文件已下发到各地医保局招采处,目前还没有对外公开。
该文件内容显示,国家医保局决定开展专项行动,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中引入网络售药平台药品“外卖价”、“小时达”、“即时达”等当日同城即时配送价格(“即送价”)作为锚点,比对其他渠道药品价格。同时强调了以下重点内容:
查找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方面,文件提出,优先从网络售药平台中销售量大、销售金额高的大型连锁互联网药店(包括线上药店和依托网络平台销售的线下药店)查询当日同城即时配送模式价格。
以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为锚点进行比价方面,原则上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剂型、同规格、同包装药品进行比价,必要时可运用差比价规则对不同规格、不同包装药品进行比价。以下是相关措施:
比对省级集采平台挂网价格。各地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以本省份当月医保结算金额排名靠前或排名上升较快的品种为重点,将其省级集采平台挂网价格与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进行比对。
比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总体下降,但个别品种因集采周期长,在执行协议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同通用名新药品上市、过评挂网、中选药品低于中选价销售等市场重大变化,以本省份国家或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为重点将其中选价格与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进行比对,特别是在新一轮接续采购启动时作对比。
比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围绕国家医保局通报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价风险品种”,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品种,将其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与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进行比对。
“治理不合理高价”方面,文件要求,出现省级集采平台挂网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明显高于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情况,特别是涉及到医保基金支付的,应采取函询约谈、信用评价、部门协同、信息披露等方式引导、督促医药企业和定点药店纠正不公平、歧视性高价,主动调整药品价格至合理水平,并将结果报送国家医保局,同时抄送各省级医保局同步调整对应品种价格。
针对这份文件,截至目前,尚未有省份发布任何具体的针对性通知或公告。考虑到该议题的重要性和广泛影响,后期可能会有相关省份出台相应政策或措施。
03
同药不同价被多次举报
多部门对此表态
其实,线上线下药价差距过大的现象存在已久,此前多家媒体报道过相关问题。
近日,据上海医保局官网披露,上海一市民就某连锁实体药店买到的某医保药与医院医保价格、网上价格相差1倍一事向上海市医保局反映并寻求帮助。
对此,上海市医保局回复称:在药品价格主要由市场调节的前提下,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规格包装、药品有效期、药品销售渠道以及优惠策略的不同,均可能导致生产、流通环节成本的差异,进而导致最终销售价格的差异。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药店经营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策略,自主决定采购和销售的药品品种及价格,并以此获得经营利润。
扬州某市民同样就实体药店价格与网络售价相差1倍问题进行维权,扬州市场监管局价监处处长贡正兵就此作出解释。他指出,目前我国药品定价采用了自主定价机制,除了精神类和麻醉类药品由国家统一定价外,大多数药品都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原则。
这类现象多次发生,自然也引发相关部门的关注。据中国经济网报道,河南省漯河市消费者协会曾就线上线下药品价格存在差异的问题组织人员深入药店进行专项调查。
调查发现,有部分药品线下实体药店售价比线上药店贵了1-2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实体药店因店铺租金和员工较多导致运营成本较高;另一方面在于线上平台竞争加剧,网店会采取如满减、返利、新人优惠券等方式促销,造成价格差异。
与此同时,漯河市消协发现,心血管病患者常用药阿司匹林肠溶片、高血压患者常用药坎地沙坦酯片、甲型流感和乙型流感患者常用药奥司他韦片等处方药品线上线下差价较小,有的药品线下价格甚至略低。
这里要注意的是,药价差异不仅事关广大消费者,同样也关系着药店经营。
众所周知,网络药店与实体药店对应不同的运营逻辑和策略玩法。严格监管线上线下药店药价,并不是简单地将线上线下药品价格画等号,而是应该找到一种平衡策略,让实体药店、网络药店在合理盈利的同时,确保消费者也能享受到质优价廉的用药服务,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正如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在浙江杭州举办的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上所强调的: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药店等不同渠道价格发现功能,推进治理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引导企业自主合理制定价格,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本文部分内容仅供药学相关专业人员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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